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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节 宋蒙一家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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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之祥端祥着面前的黑马,这是一匹有大宛马血统的好马,通体黝黑,油光发亮,无半根杂毛,其膘肥体壮,四蹄白色,是为四脚踏雪。

此马神骏之极,孟之祥双手在马背上用力一按,何止千斤之力,这马却若无其事。

孟之祥认蹬上马,策马奔驰,不过是抖一抖缰绳,马匹就嗖地蹿了出去,加速极快,初时竟让他产生一种推背感,感受到澎湃的动力,如开超跑一般。

这马比他上一匹的花斑马还要生猛,不愧是蒙古大汗的马!

他在那里骑马,诸蒙古人见着,窃窃私语。

他们知道大汗赐下的宝马好是好,但十分蛮横,不服管教,骑着它时得全神贯注,你驾着它时一不小心它就会放飞自我,自行地加速度越跑越快,最终难以驾驭,兔花忒甚至摔过两次。

因为是大汗赠的马,又不敢打杀。

他转赠该马给孟之祥,也有这马不服管教的原因,过于性烈,干脆脱手,然后看孟之祥的笑话。

一般地,马匹认主,见不是主人来骑它,完全有可能造反。

蹶蹄子、不时来个跳跃和急刹车,很有乐子。

不想,这马在孟之祥的胯下老实得不得了,要它跑就跑,要它停就停,往时它跑疯的,想让它停都不停,见人径直一头就猛撞过来。

没想到它疾驰回来,孟之祥一勒马缰绳,作出让它停的意思,它就钉在了地上,纹丝不动!

诸蒙古人看得目瞪口呆,难道大汗的马与这位大宋勇士有缘?

一些蒙古人精通训马,醒悟过来,方才孟之祥在马背上用力一按,那马聪明得很,就知道新主人的力量强大,如果不服从就会吃苦头,因此就老实了!

不愧是大宋勇士,杀金狗厉害,连烈马都怕他!

孟之祥回来,下了马,越看这马就喜欢,赶快造成既成事实,他向兔花忒拱手道:“多谢贵使赠马!”

按照中国人含蓄的作风,至少应该谦让一下,但万一推让时对方收回赠马,失之交臂,那就要吃好久的后悔药了。

见他豪爽,兔花忒也很高兴,客气地道:“这马给将军您就是恰得其所,愿将军骑这匹马,狠狠地杀死金狗!”

“当然,当然!”孟之祥连连点头,心忖将来劳资骑这马来杀你们蒙古人,包管又快又疾,我看你会后悔S的,放心,我遇到你时,会饶你一命!

孟之祥得到这件大礼,他也不能失礼,立即让亲兵小王去他的营帐内拿一堆挂驴肉卖牛肉的“顶级黄豆酱”来回赠,必让这个没见过世面的蒙古佬吃过后还要找他订购!

……

兔花忒赠孟之祥好马一匹,让诸宋人无不眼红,也拉近了大伙儿的关系。

土豪,我们来做朋友吧!

蒙古人既然这么客气,孟珙也不会失礼,他热情地招待了蒙古使节,指定孟之祥、孟之璋和孟之豹全程陪同,与他们一起射猎。

这一带地区属于中原农耕地区,但多年战乱,人退兽进,因此野生猎物颇多,大伙儿开弓射箭,射杀野猪、鹿、山羊、兔子等猎物。

射猎在古代对于小民是谋生手段,对于上层人物则是重要社交手段,上自天子诸侯,下至豪门贵族,无一不对沉湎入迷于狩猎:汉文帝“选其贤者使为常侍诸侯吏,与之驰驱射猎,一日再三出……”三国时,曹操与汉献帝一起射猎,借机了解还有多少人忠于汉室,就势铲除。贵族是狩猎活动的热衷参与者,他们“好驰骏狗逐狡兽,或以鹰鹞逐雉兔”和“临渊钓鱼,放犬走兔”。

外交上,宋蒙两国人员都在卯足劲儿表现,从中了解到对方的射箭水平。

结果,蒙古人震惊了!

不说孟之祥这样的BT,孟珙打下,宋朝军官们几乎人人都有一张好弓,个个都有一手好箭法!

确实,宋朝的科技水平远在蒙古之上,所制造出来的弓与箭质量顶呱呱。

不要把蒙古人的骑射传为神话,实际上蒙古人乃至于游牧民族所用的弓箭有的是很不错的,能弯弓射大雕,但更多弓箭是劣质的,由于材料和铁器匮乏,弓很简陋,弓力差,箭头不少用骨头和石制。

但即使是这样简陋的弓箭,蒙古人战胜了女真人(女真人的弓箭得到了汉人的技术支持),游牧民族把汉人给打得缩回了长城内。

现在蒙古人的弓箭水平高,但宋人的箭法同样了得,射得又准又快!

他们幸运地遇到一群山羊,孟珙一声令下:“射!”下一刻,箭矢疾速,哪怕那些山羊想跑也跑不掉。

山羊群一共十一只,全部倒在血泊中。

搬回来的山羊一看,宋人十人,蒙古人十人,大家箭是不同的,好奇数一数,发的箭是宋人二十六中蒙古人二十二中,蒙古人射中的箭还少过宋人四支箭之多。

之所以这么多箭射中,那是大家很多人都能够在瞬间射出三支连珠箭,且箭无虚发。

众人面前,有一只灰褐色的野兔受惊从草丛里窜出,速度之快仿若一道褐色的闪电,机敏速度又快。

嗖……一支利箭准确的射中了它的头部,把它直直的钉在地上,而身体犹在发力猛跑,因此身体来了个漂移,与头部并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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