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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国贼争锋天命论,夺取舆论指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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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关。我只知道,米贼与刘焉之辈,尽是反叛朝廷的乱党,刘焉父子与董卓何异?张鲁与李傕、郭汜何异?”

刘云笑道。

“刘焉父子既是叛国乱党,尔何不起兵杀贼?”

“尔何不效仿荀氏刺董?”

“彭永年一世忠良,怎么却愿意屈尊于刘焉父子麾下为官这么多年?”

“即便是担任斗食小吏,即便是被刘璋罚为徒隶,割去头发,贬为奴婢,依旧卑膝奴颜侍奉叛贼?”

身为新都大族出身,被贬为奴,是彭羕此生最大的耻辱。

他伸手摸向光秃秃的脑袋,依稀还可见当初受“髡钳”之刑,留下的伤疤。

杀人诛心!

刘云这句话,快要了他的命!

自刘备入蜀以来,他被法正、庞统引荐,得以重用。

即便刘备后来发现他没什么本事,依旧看在死去的庞统的面子上,不曾嫌弃。

可这彭羕却越发沾沾自喜,举止乖张,认为自己该是与法正、诸葛亮并驾齐驱的人物,小小治中从事,不符合他的身份。

因此明里暗里,跟刘备作对。

新都彭氏,又与新都杨氏是近邻。

刘云在广汉侵蚀了新都杨氏的利益,彭羕自然要出这个头。

一来,可打压气焰正盛的刘升之,他可以此为阶梯,名扬蜀中。

二来,也可重新进入蜀中士族的文化圈儿,让他们忘记自己当过奴隶。

他的那点小心思,都被刘云看在眼里。

“彭永年,你是个多好的奴才啊……刘焉父子在世时,你为保住五斗俸禄,极尽阿臾。见刘璋大势已去,你便抛妻弃母,沿江北上,四日徒步三百里,跑着去见刘使君。”

“照你所言,侍奉乱贼,是为不忠,反叛主君是为不义。”

“弃一家老小性命不顾,孤身逃窜,是为不孝。”

“你这样不忠不义不孝之辈,也敢妄称君臣之道?”

一声怒骂,彭羕心头一颤,险些栽倒在地。

“彭永年,你本益州一徒隶,刘使君不计你微末之身,选你为治中从事。可你却与大族豪右勾结,沽名钓誉,是想坏刘使君大事儿?”

彭羕心下大乱,忙呼道:“休要胡言,我便是不忠刘璋,你五斗米贼,又好的到哪去?”

说得好!

刘云就在等他这句话!

“我天师道虽曾经是刘焉父子臣僚,可那时,刘焉还是天子钦定的益州牧,恪守君臣之礼,故而听从其令。”

“可,天师深知,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当君上产生谋逆之心,有识之士,自当舍君而护汉。”

汉朝奉行双重君主观。

第一重君主,是死士、门客们直接投效的对象。

第二重君主,是天下共主,也就是天子。

主君的利益和天子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按理来说,投效天子才是正道。

可实际上,大部分人,都没有这个觉悟,往往谁给饭吃,谁给财路就跟谁。

刘云以汉天子为君,实际上就利用了二重君主的观念,巧妙地掩饰了张鲁背叛刘璋的事实。

“我道之所以舍刘焉父子,乃是察觉其人有僭越之举。”

“为保二十四代先帝基业!系天师宵衣旰食,爬冰卧雪,从刘焉父子手中夺回巴汉。”

“待刘使君入蜀,为防汉川沦落曹贼之手,我道与曹贼血战秋冬。”

“古之大义,未有如此!反观尔等,只知趋炎附势,党同伐异。刘焉父子人来则降,人走则唾,岂不可笑?”

张鲁、张卫总算松了口气。

“这一关解释的通,天师道就有大义名分。”

“升之巧舌如簧,虽苏秦、张仪不过如此。”

张卫亦是大为赞叹。

升之,长大了……气势也不一样了啊。

“《荀子·臣道》篇有言:不恤君之荣辱,不恤国之臧否,偷合苟容,以持禄养交而已耳,谓之贼。”

“《尉缭子·重刑令》曰:将自千人以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国贼。”

刘云目光扫视全场。

“尔等先辱君,再叛君,刘豫州入蜀,尔等遇战则逃,不守而降,不正是古人口中的国贼呼?你还有何话说?”

太妙了……反客为主。

永远占据主动权,这是刘云话术的精髓。

他总能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压制蜀中儒士。

其实五斗米教唯一能黑的点儿,就在这米贼的身份上,突然被刘云这么一说,蜀中豪右自然无力反驳。

因为你说他天师道不忠刘璋,可投奔刘璋的蜀中豪右也不忠。

为了掩饰自己的不忠,豪右只能把刘焉父子打为反贼,这样一来张鲁背叛刘璋就具备了维护天子的合法性。

可除此之外,天师道在汉川三十年,都是干干净净,没什么好指摘的。

反倒是这些自诩清流的阖家大族,背地里的那些龌龊,可是被刘云查的清清楚楚。

早在入蜀前,他就已经派鬼卒搜集证据。

今日一辩,既是为了给天师道洗脱贼名,亦是要打压这些心怀叵测的腐儒。

简雍、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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