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6章 肥水不外流
虽然李哲嘴里这样说,其实,在心里还是认可艾拉这种说法的。
有的时候吧,外人看来不值得的事儿,但对当事人来说,却不这样想。
比如为苏畅这个大儿子争取补偿这件事儿,在艾拉看来,那个孩子又不是你的种儿,何苦这般做呢?毕竟对方是丁马家族的董事长,放他一马,可能就交下这个人了。
但李哲还是这样做了,不惜与丁马家族的这位董事长硬顶。
其实,在李哲的心里,除了夏冠华的临死之前的委托是一方面,还有一方面,苏畅这一死,虽然不是自己害的,跟自己的关系不大,但在李哲的心里,总是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内疚。
可能这也是李哲为她大儿子力争更大的权宜原因吧——潜意识里,已经对不起他的妈妈了,只能用这种方式,来补偿一下她的这个大儿子了。
在这一点上,有点和李哲对待赵莺莺的女儿赵蕾的情形差不多。赵莺莺当年在米国突发事件中枪死后,李哲在心里一直觉得很内疚,虽然这种枪击事件不是他所能左右的,但毕竟当时莺莺是跟自己在一起的时候中弹的。
所以,他把莺莺的女儿当成自己的亲女儿养了起来,并代她掌管着莺莺留下她的资产,现在小丫头已经成了百亿级别的小富婆了。
至于苏畅和雷的孩子,有雷在呢,李哲就不用操这份心了。
一想起莺莺的女儿赵蕾,李哲欣慰的一笑:
这丫头,如今已经出落成一个大姑娘了,已经大学毕业,和自己的外甥——也就是姐姐李彤的儿子过儿是大学同学,一起在米国留学。
据老妈说,两个人在大学的时候就谈起了恋爱,马上就要结婚。现在他们正在华夏呢,说是去见姐姐的前夫,也就是外甥的亲爹。
孩子是懂事儿的,虽然姐姐和前夫离婚这么多年了,外甥从小就跟着姥姥、姥爷一起生活,几乎和亲爹没有什么联系。但这一次要结婚,外甥还是决定要带未婚妻回去看一下亲爹伍吉顺——就算不征求意见,也要看一下,同时还要看望一下爷爷、奶奶及父亲那边的亲戚。
外甥在去华夏之前,给自己打过电话。
李哲明白,外甥打电话是什么意思:是征求一下这个当舅舅的意见。
李哲当然支持外甥这样做了,而且特意上一次带他们俩一起回华夏,还给准备了很多礼物——上一代的事儿,不要影响下一代。
到是赵蕾这边,除了爷爷、奶奶这边的人之外,姥姥、姥爷包括舅舅,全都移民到了米国。
赵蕾也要看望一下爷爷、奶奶,包括父亲这边的亲戚——虽然之前,有意的疏远他们,因为有些亲戚呀,根本就没有亲情,就想着从自己身上捞点好处。
但这一次不一样了,一是自己已经成年了,大学毕业,有了自己的公司;二是马上就要嫁人了,不管以前关系怎么样,通知一下是应该的。
说起来,当年赵莺莺对公婆一家还是很够意思的,当年决定到米国定居的时候,不但给了他们一大笔钱,女儿还特意在华夏,为爷爷奶奶购买了一套大房子。
只是赵蕾的那个姑姑不是个东西,包括害死她亲爹的那个姑夫,虽然最后得到了报应,但姑姑和表姐,心术不正,这也是为什么赵蕾不愿意和他们来往的原因。
这一次回华夏,姐姐还给自己打来电话,跟李哲商量,儿子的婚礼要在华夏举行。
这样一来,婚礼只能在放假的时候举办了——因为只有这样,在米国的父母包括这些孩子们才能回华夏。
李哲算了一下,还有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要放假了,怕时间来不及,通知晚了。
姐姐说,这方面不用担心——因为自己的身份不适合大操大办,只能和家里人举行个仪式就行了,不能请外面的人。
李哲不太同意姐姐的这个方案——虽然是过儿是自己的外甥,但姐姐离婚之后,孩子就随李家的姓了。这样说起来,外甥是老李家下一代第一个结婚的男孩儿,怎么能如此简单呢?
最后商量的结果是,婚礼分两次举行:一次在是华夏,双方的亲人一起吃顿饭,不宜影响过大;二是在米国举行,由李哲操办,按着国际流行风格——大操大办,规模非常的高,而且还要请米国几大家族的人参加。
之所以要在米国举行一个国际性的婚礼,除了这是李氏家族一下代第一个婚礼之外,也是为了了去李哲的心愿——赵莺莺的意外去世,对李哲的打击非常之大,当年他在莺莺的面前发誓,一定要把赵蕾当成自己的女儿抚养。现在孩子大了,风风光光的把她嫁出去,也算是对莺莺的一个交代吧。
莺莺去世之后,名下所有资产都转到女儿头上,直到十八岁之前,一直由李哲代管。
当年莺莺自己在米国的投资就有几千万,到现在已经达到了近十个亿米元。
但这对赵蕾来说,只是个小数目,而最大的投资,是江南硼业:
当年李哲接手硼矿的时候,手里的钱不多,赵莺莺几乎把所有能动的钱,全都给了李哲。
李哲当然也不会委屈她了,给了她百分之十的硼矿股份,与老婆孔玲持平。
在米国上市之后,因为扩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