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你谁啊?(求追读)
夜色深沉。
外门弟子离开魔尊阁之后,就径直前往了内院。
没过多长时间,内院弟子跑了出来。
又前往了那名猥琐剑客的庭院。
剑客的左膀右臂飞掠而出,听完汇报之后,便潜入了院子。
院内,灯火摇曳。
剑客手握着黑色的验魂石,旁边放着一本剑经。
脸上不由勾勒出一抹冷笑。
“等待了这么多年,魔头终于走火入魔了。验魂石吸收了这么多的暮气,几乎能够滴下墨汁。”
“看来,魔头伤得很重。”
“怪不得这些日子这么老实。”
“估计已经预料到他必死无疑了吧?”
“等他死了,我就可以接管唐国胭脂榜第一的存在,镇南王妃。”
“美人人哪怕被糟蹋了三年,早已变了形状了,依旧是美人儿。”
他阴测测地笑着。
身后那柄漆黑如墨的长剑,散发着一阵阵冷冽的光芒。
似乎已经在蠢蠢欲动了。
“张护法,要不要通知其他几位护法?”
“或许有这些护法的帮助,能够更加稳妥地将魔头给杀死。”
他的左膀右臂小心翼翼询问。
“当然要告诉了。”
剑客冷漠道。
“击杀魔头这么危险,怎么能自己去?要是魔头临死反扑,让我受了伤。哪怕我将魔头给杀了,其他几个也会来抢夺宝物。”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道理,难道你不懂?”
“懂……懂!”
属下战战兢兢点头。
“天快亮了,为了避免夜长梦多,我这就去通知其他几个人。顺便……和那女人敲定什么时候睡觉的承诺。”
剑客冷笑着,刚要向外走去。
他已经翻看了许久的那本剑经,散发着一阵阵的幽香。
而那股幽香在进入他的鼻子之后。
让他整個人都愣了一下,感觉有些恍惚。
下一刻,一个大胆的想法从脑海中涌现出来。
为什么要告诉这些人?
魔头现在身受重伤,说不定已是功力俱散,最少也是倒退了好几个境界。
在这种情况下,他去刺杀,简直是十拿九稳,如果告诉其他人了。
他们岂不是得多分一些宝藏?
到时候,他能拿到的份额就变少了。
富贵险中求……
现在,他完全可以自己去刺杀,只要偷偷摸摸将魔头给宰了,拿走宝藏,掳走王妃。
以后自然可以逍遥自在!
他越想越激动,越想越澎湃,这个想法刚刚涌现出来,就犹如野火一般,疯狂燃烧,生生不息,再也按捺不住了。
“你先在家里等着,不允许任何人进来,谁询问我的踪迹,都不要说,明白了吗?”
剑客冷然看向自己的左膀右臂。
“明……明白了。”
“很好,今夜过后,我们就能够离开魔教了,到时候,我会带你一起离开,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多谢护法。”
……
魔尊阁!
位于血雨教的顶峰。
上可揽星辰,下可俯苍生。
这里是唐国最恐怖的血雨魔尊的住处。
血雨魔尊称号的由来有两个。
一个是魔头杀伐无数,手上染着无数的血,另外一个则是因为他太过好色,善于让女人染血。
摩尊阁方圆百米之内。
没有魔尊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闯。
这是血雨教众所周知的事情,甚至可以说是铁律。
但今日,一名背着剑的猥琐中年人,却拾阶而上,径直向魔尊阁走去。
他,正是魔教的八大护法之一,离魂剑,张胜!
大宗师境界的高手。
天榜排名第三十,距离三花聚顶,只差一线。
死在他剑下的亡魂更是数不胜数。
在唐国,只要爆出他的名号,就足以让无数人闻风丧胆。
平日里,张胜对魔尊毕恭毕敬,任谁都说他是魔尊的第一忠犬。
献母献妻,无所不用其极。
但实际上,只有张胜才知道他对魔尊有多么的痛恨。
他天赋异禀,魔尊比他更天赋异禀。
他好色,魔尊比他更好色!
两人都在唐国留下了斑斑劣迹。
唯一不同的是,很多女人骂他恶心,是真觉得他恶心。
但有很多女人骂魔尊恶心,是埋怨魔尊为何不俘虏她,内心其实早就扫榻以待了。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魔尊极为英俊。
对于采花贼来说,英俊绝对是最大的杀器,而魔尊,恰好就有。
因此,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感觉自己活在魔尊的阴影下。
如今,好不容易有了报复的机会,自然不会轻易放过。
夜幕逐渐退去,天色渐明!
张胜一步步地向前走着,从头到尾,没有任何人阻拦。
没过多长时间,他便已经到达了魔尊阁的大殿外。
冷漠地向里面看了一眼。
随后,一步踏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