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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二十三章 糟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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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城,一座大宅内。

大内侍卫披坚执锐,五步一岗,十步一哨,肃杀之气遍布整个大宅。

大堂内。

吴年穿着一件紫色袍服,坐在主位上。他的面前站立着一位身材极为健壮的三十余岁男子。

正是精挑细选的出使吐蕃的使臣,河北人侍讲学士施忠。

在吴年身边的近臣之中,施忠能力不算出众,口才也不是最好的。但在挑选之后,发现就属他最合适。

原因只有一个。

强壮。

施忠自小身体就强壮,跟随吴年行军作战,从没有生过一场病。

青藏高原这个地方海拔高,属于穷山恶水。只有身体强壮的人,才能适应那边的气候。

否则要是使臣病死在青藏高原,或是经常生病。别说是打探虚实、地形,能不能完成使臣的任务,都是一个问题。

“施卿啊。所有的事情,你都知道。寡人就不多说了。寡人只有一个要求。你好好保重身体,注意饮食保暖。要是生病了,也不要强撑。”

吴年抬起头来,似老父亲一般叮嘱道。

君父,君父。

对于大汉朝这个大家庭来说,吴年又何尝不是父亲呢?

“是。”施忠眼眶微酸,内心极为感动,弯腰应是。

“嗯。”吴年微微颔首,抬了抬手,让施忠离开了。施忠离开大宅之后,立刻翻身上马,率领十余随从,出了城池,会合了使臣队伍,往吐蕃而去。

大堂内。

吴年站了起来,走到门口,转身眺望青藏高原方向,说道:“当年汉武帝派遣张骞为使臣,开拓西域。博望侯张骞名垂千古。”

“寡人希望你也能平安归来,功成名就。”

看了许久后,吴年转身看向西域。这一次他来秦安,只是闲来无事祭祀姜维的。

因使臣的问题,耽搁了几日。

是时候回去兰州城了。

“东风吹,战鼓擂,该打仗了。”吴年深呼吸了一口气,对左边一名大内侍卫说道:“传令。明日摆驾回兰州城。”

“是。”大内侍卫大声应是。

...........

吐蕃。

这个地方海拔高,环境恶劣。

但它也是有平原的。在广袤的青藏高原上,有着数不清的冲积平原,滋养着吐蕃人。

就像是大号的辽东。

其中拉萨平原,是整个青藏高原上最璀璨的明珠。

农牧业十分发达。

养活着无数吐蕃人,也是整个吐蕃的政治、人口、经济中心。

拉萨城坐落在拉萨平原最核心的位置,城池仿造汉人城池,城门四开,城门楼伟岸。

但是吐蕃王宫却是个古建筑,坐落在一座矮山上,似是一座占山城堡。

这个时空的吐蕃国,虽然保持相当的独立性,是割据一方的大国。但是受汉人影响很深。

拉萨城十分繁华,每天天还没有亮,就有许多人聚集在城门口,准备出入城池。

当天亮之后,整个拉萨城就像是活过来了一样。各个商铺开门营业,沿街叫卖的小贩,骑着马出行的贵族,在街道上行走的普通吐蕃人。

拉萨平原,真是好一处膏腴之地,天府之国。

拉萨雄城。

吐蕃王与四大活佛占据这里,牢牢的控制了整个青藏高原。谁敢反叛,就出兵扫灭谁。

如果不出意外,这一系的吐蕃王朝还会延续很多年。

经受岁月洗礼,形状奇特的吐蕃王宫。

它的内部十分金碧辉煌。

吐蕃王日常办公的书房内。当代的吐蕃王贡松贡赞坐在椅子上发呆,直到阳光映照在他的脸上,他才惊醒过来。

“哎。”吐蕃王长叹了一声,伸出手来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精神萎靡。

“大王。王后又在哭泣了。”一名容貌清秀的侍女,匆匆从外走了进来,躬身行礼道。

“哎。”吐蕃王再一次长叹了一声,心烦意燥地站起,走出书房,前往王后的寝宫。

吐蕃王今年三十二岁,与吐蕃王后生有一男一女。

女儿尸尊公主,今年十五岁,生的美如菩萨,生性活泼好动,是吐蕃王夫妇的掌上明珠。

原本这件事情是没有任何波澜的。

吐蕃王不是雄主,甚至有些柔弱。听说突厥十万人,被大汉天子数千人击破后,他就惶恐起来。

在得知吴年允许吐蕃公主进入大汉皇宫,服侍大汉天子之后。他立刻答应了。

真是个想瞌睡,就来了枕头了。

自己的女儿进入大汉皇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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