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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双臂,摊开双手,冲他笑了一声:“现在可信了?”
他的双目直视对方,一双如琉璃般晶莹剔透的赤色眸子中像是流淌着湖水,不掺一丝杂色......也没有任何的情.欲。
郁尧不喜欢自己。
不知道为什么,应惊云从对方眼中读懂这个结果,自己本该觉得为此难过,而心脏却只是微微抽痛了一下,便恢复如初。双目不受控制地盯着那双赤眸,仿佛透过其中看见了自己。
玉白的衣摆飞扬,金色的肩甲闪亮,剑眉英挺,双目炯炯。像是游离不定,无拘无束的风,却又仿佛能一剑指天,豪气干云。
原来郁尧眼中的他,是这样的吗?
在酒楼举杯痛饮,放声大笑,哪管他人侧目;一边描摹美人图时,也曾醉卧花前;面对无法战胜的人,他也不愿离弃剑道,即使他是法修,即使他一辈子无法在剑道上胜过蔺玄泽......因为他知道他不是因为胜过蔺玄泽才修剑的。
因为他喜欢,喜欢就这么做了,即使旁人不能理解,认为他若不修剑,法术的进益会更大。如此舍本逐末,以短攻长,愚不可及。
可人生在世,不就是求个痛快,难不成抛却这一世的追求,许愿来世投生个有剑骨的人身上,那才可笑。
最后的最后,他喜欢上一个人。
可他喜欢你,和你喜欢他,本来就是两码事。可就跟他非要修剑一样,并不是指望手上这把剑能带给他什么,而喜欢郁尧其实也是一样。
喜欢这件事本身存在,便是这漫长仙途中,难得的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