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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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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的头绳,还有皂角,三束线,一小块手帕布。

“还真收获不少?”顾清越指着那一小块布和线问:“是要给自己绣手帕吗?”

晚哥儿伸出食指摇摇头,“不是给自己绣的,是要尝试绣手帕,拿到镇上的布坊里卖。”

他指了指身边的顾小果,说:“小果说绣的荷花很好看,镇上的手帕跟我绣的差不多,这才鼓起勇气买点绣线,试一试能不能卖。”

顾小果附和着点点头,心里嘀咕着,顾秀才今天吃错药了,这么关心晚哥儿。

顾清越没什么意见,只是嘱咐道:“绣手帕也可以,只是不要累着,当心伤了手。”

又好奇道:“绣线颜色够不够,我记得一个图案要好多种颜色呢。”

顾清晚抿唇,他不好意思说他想凑合着绣,所以就买了几个颜色的绣线。

顾清越看他神色,就猜出来小哥儿的想法了。

“想要挣钱,前期的投入是不可少的。”

顾清越招招手,小猫似的把晚哥儿唤过来,大手一挥,“走,咱们把绣线给买齐。”

晚哥儿用力点点头,对于顾清越支持他,还是挺高兴的,笑嘻嘻的拉着顾小果的手跟在顾清越后面。

到了卖绣线的摊位上,各种颜色红色,橙红,蓝绿,蓝紫,顾清越都看花了眼。

晚哥儿和顾小果还在讨论,买那几种颜色绣出来的荷花更好看,颜色更搭配。

他俩是真的懂。

最后又挑了四种绣线,顾清越负责付钱。

一共是二十四文钱付了过去,不过一小把绣线,看着少,其实能够用很久。

晚哥儿笑容更大了,也没心思逛街了,他想回家把绣线给分一下,把粗股线给分成细股线。

这样才好绣帕子。

和顾小果分开,催着顾清越就要回家。

没办法,顾清越还想着再看看杜若的酱卖得怎么样了,这下子,走回家的路上,再拐不到集市那边了。

回到家后,顾清越走路都走得一身汗,虽是三月份,可还是穿着加棉的棉衣,顾清越的大多数衣服都是棉质长袍,这是家里人给做的体面衣服。

毕竟在外读书,穿的太旧了,让人看不起。

可是这身长袍,虽然穿着怪俊的,人也衬出来几分雅致,书生气。

但是小腿那里有些漏风,里裤外直接是长袍,不贴身啊,有风度没温度。

这一身的汗,洗澡又不方便,通常是用盆子里的热水擦洗身子。

可是这阳春三月,看似春暖,万物复苏,可是夜里的温度实在不高,一脱衣服就是起一身鸡皮疙瘩。

土房子在夏天阴凉,在冬天就更冷彻,盖起了十来年的老房子,墙壁上有细小的裂缝,就算用泥巴糊起来,可是还是觉得隐隐窜风。

顾清越回家就下定决心,要勤奋的写小说,赶紧挣钱,把房子盖上。

家人为了供他读书,省吃俭用,一年吃不了几次荤腥,晚哥儿更是缺乏营养,身高也不高,脸上没啥肉。

就算是单单为了回报,他也不能让他们失望。

——

杜家的房子是有一间砖瓦房,其他两间是土屋子,砖瓦房是当年杜父为了娶妻特意去盖的,当时花费了不少银子。

在他因病去世后,这房子差点被他大哥给抢走,老婆子也帮腔,沈宁和杜若相依为命,这房子是他们唯一的住处,自然不肯妥协。

还是沈宁去找了他娘家的兄弟,打上门去,才叫大伯家不敢肆意妄为。

不过条件就是,房子可以让住。

但是要给老婆子抚养费,杜石林死了,可是媳妇儿孩子都在,理应由他们给。

沈宁也不允许改嫁,要是改嫁了孩子得流下来给老杜家,就算是小哥儿又怎样。

小哥儿没有小汉子金贵。

所以才能可劲使唤呢。

小哥儿饭量少,长到几岁就可以做家务,带孩子,长大了更是可以嫁出去,卖个高价。

甚至不想养,可以送给那富裕人家当童养媳。

反正一个小哥儿那就是大几两的银子呢。

大伯和奶奶蛇鼠一窝,可劲想欺负他们家。

沈宁只能强硬起来,变得泼辣,寸步不让。

再加上村长也看不下去,站在沈宁这边。

所以杜若得以平安长大,虽然贫穷,但是有阿姆一直陪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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