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公道
从男人的角度看来,这绝对是个超级爽的故事了-成功的gouda了一个大国的公主,还让姑娘背着家里人把家里挣钱的法子一并带过来了-中国的丝绸在当时的西域诸国看来是非常珍贵的东西,而想制造丝绸就一定要有蚕丝。
可要是从一个女的角度来看,晚晚真的只想骂一句:mmp!这国王绝对一渣男啊!
所谓的东国,大概就是当时的唐朝了。一个养于深闺的公主,锦衣玉食,又有父母的呵护,像一朵美丽的鲜花一样。她向往着自己的,自己的婚姻。终于有的使者来了,向她诉说一个遥远国度里,有一个英俊而深她的男子,放下一国国君的尊严和威仪,来向她乞求她的。她答应了。
可是她又怎会想到,的花朵下面,却满是荆棘。
从她选择为自己的夫君而把蚕种子带出唐朝的那一刻,就成为了自己母国的叛徒。而她的丈夫只是把她当做利用的对象。这样度过一生的女子,又怎么会真的安稳幸福。
“所以,你其实就是……”戎芥深呼吸了一下。
“我就是那个东国的公主。”李南熏还是笑得非常温柔。
……
“后来你跟你丈夫……”晚晚其实还想问来着,可是戎芥已经一把捂住了她的嘴。
一桩因为利益而促成的婚姻,女方在婚姻中受到的伤害,是难以形容的。男人们炫耀自己的薄寡义,并且称之为“大局为重”,而女人只能独自咽下悔恨的泪水。
李南熏扭头,依旧非常灵动优美的样子,“我结婚之后,我父皇就知道了我带蚕种出关的事……我母亲其实只比我父亲更生气……而我的夫君,要保护自己的国家……其实他们每个人都没有错,人在那个位置,本来就会做出那样的选择了,反正我最后是疯了。”
她在说整个事的时候非常平静,好像是苏州桥头倩丽的少女,抱着琵琶,说着以前才子佳人的往事。琵琶声混着默默流水,没有仇恨,没有炽的,剩下的只有一点点的伤感。
但是,疯了,这两个字,简短,有力。
“我疯了对于我的丈夫是件好的事。他可以对大唐有个交代了。没人可以问一个疯子什么事……可是没人知道,是他,是他在我用的胭脂里加了*……”
*,其实也就是鸦片的原来的了。吸收多人就容易出现各种幻觉。唐代的时候有没有鸦片,或者鸦片的雏形?这个确实不知道,但是据说在西域出土的一具贵妇的遗骨,专家分析后说她生前大量*,可能是已经发现了*缓解病痛的效用。
“后来……我就出现了很多幻觉,有的时候会无端的发怒,好像我还失手杀掉了一个侍女,把她的心脏挖出来了……我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我边的人都说我疯了……”
说到这里,李南熏的声调稍微提高了一点。眼泪恰到好处的掉了出来。可是她还是在微笑啊,因为壁画上的她,就是握着莲花,笑容清浅的样子。
不过,从技术角度来讲,为什么是把*混在胭脂里,而不是汤水里,当然,这个问题比较无聊,可是晚晚还那位是想到了……
因为南薰当时是新婚啊,新婚的姑娘用的最多的就是胭脂……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可是南薰这个悦己者……
“长于深宫,魑魅魍魉我见多的多了,可是从来没有……我从来没有……”
从来没有怀疑过那个人?
当然没有,怎么会怀疑。长于深闺的公主,只怕她所见所闻的,都是夫君如何护自己妻子的佳话。可是佳话……往往和假话只是一线之隔。
“后来……后来那几十年,就不消说了。我成了地牢里那个让人见之可怖的妖怪。新来的小宫女都被告诫说,我是疯子,guangzheshenzi在地牢里跑,而且喜欢吃小孩子……”
晚晚想起了丹丹乌里克地牢里那个被蛛丝缠绕的、如妖魔一般的女子,那个不会就是……不不不,李南薰都是几千年的人了,或许只是画像而已……但谁又会画那样可怖的画像?
“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受过这些苦。”晚晚已经从戎芥后面爬出来了,“我我我……”
早知是这样,以前吃桃花酥的时候我就不抢你那块了。
当然,这句话确实比较傻,所以晚晚并没有说出来。
“你要什么呢?”戎芥长叹一口气,明显是软化了,这种“外交”场合,女人的眼泪往往比千军万马还要有效些。何况李南熏不哭不闹,只是一点一点的讲出了整个事来。听来更加让人动容。
只是她为什么一定要绕那么大一个圈子?要先让樱娘和隆裕皇后出场,这样不是很墨迹吗?反正要是晚晚,绝对不会那么迂回。啊,不,要是晚晚,可能很早就给那啥啥啥国王一刀了,要死?可以啊,公母两当然要一起啊。
李南熏双眼含着眼泪,一字一顿的微笑着说:“我想要个公道。”
我只想要一个公道!
公道这两个字,很是奇妙,在婚姻关系里,公道似乎是很难的两个字。
陈世美杀妻杀子,却还有人为他辩解,说是秦香莲自己闹成这个样子的。陈世美考取功名,娶了公主,已成事实。而秦香莲上京去找他,岂不是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