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晋江独发】
情,有一些热爱才能走的更长远。
不管成功还是失败,能坚持下来,已经很值得被尊重了。
可以不支持,但也没必要去踩一脚。
叶绯是后来才知道这些的,赵西湄以鹿潘达的笔名出版书的时候,曾经被誉为一本封神,但也没人知道背后的坎坷和曲折。
也没人知道她弄丢了这个对她意义不凡的笔名,眼看着这个笔名被黄玲塞进去很多枪稿败口碑。
也没人知道她也有很多年停笔反复怀疑自己的。
“都过去了,”赵西湄说,“看她现在不过只是个普通编辑,最近还失业要来这里应聘营销,我也觉得没什么好恨她的,没必要浪费时间,路还是要往前走的。风水轮流转么,能量守恒,她搞别人,早晚有一天别人教她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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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羡南将婚礼定在夏末,提前跟叶绯说了时间,风轻云淡的,以至于叶绯以为是走个过场。
黎羡南那阵子有调作息,早睡早起,不过大概也是真把叶绯在海岛上的话听进去了,叶绯有几天醒来的时候黎羡南不在身边。
她就躺在床上玩手机,没一会听见声音,她翻了个身,看到黎羡南手里拿着一扎玫瑰,显然刚从外面回来——
“你干嘛去了?”
“晨跑。”
“那你买花?”
“送你。”
“……你晨跑干什么?”叶绯以为自己思维认知出现了断层。
黎羡南云淡风轻把玫瑰花放在床头柜上,而后俯身,拨开她脸颊的碎发,吻了下她的唇,笑着说,“不是绯绯说,我不能生病么,晨跑锻炼,明早跟我一起去?”
叶绯以前是不可能早起的,但因为黎羡南,她心甘情愿跟他早上出门。
她也这才知道,就在槐三胡同和西郊檀宫的交界路口,多了一家花店。
是方便黎羡南每天给她买一束花。
她的一天,是从一束玫瑰花开始的。
那时,两人也不算晨跑,只是早上六点钟出门,太阳升起,马路上空无一人,倒只有槐三胡同开始苏醒。
叮铃铃的自行车铃铛,有老人用燕京话打招呼。
叶绯站在胡同口往里面看,拉着黎羡南一起进去。
赵老太的院子里,玫瑰花开的艳丽,那蔷薇开满了墙头,已经快开过了一个花期,胡同路上掉了点儿碎花瓣。
花瓣被晨风吹起来。
黎羡南让她在这儿等着。
叶绯就乖乖站在胡同的墙边看花,老旧的院子门关上后还有一条缝隙,叶绯弯腰趴在那儿看,院子里的玫瑰茂堂堂的。
她想,要是赵奶奶还在世,看见这满院子的玫瑰花大概也是开心的。
或者,她开心也不会表现出来,肯定会一边刀子嘴说,“这就是玫瑰啊?我看也没什么特别的。”
叶绯想到那个老人,心口也无端泛酸。
叶绯直起身子,远远看到黎羡南手里拿着一大捧玫瑰花朝她走来。
这么恍惚的一瞬间,她总能拎起一些碎片。
两人初识的时候其实有些笨拙,那天黎羡南带她去看日出,给她买了耳塞,还顺手买了一把玫瑰花。
那时她说,“只是一把玫瑰而已,我自己也能买的。”
黎羡南是第一个送她玫瑰花的人。
正胡思乱想,黎羡南走到她面前,叶绯伸手接过来,挽着他的手往西郊走。
“黎羡南。”
“嗯?”
“你还记得2014年吗,那会你怎么买耳塞,还要送我玫瑰呢?”
“……”黎羡南还真想了想,说,“想让你笑笑来着,不过那会我也不太会哄你,以为玫瑰就能让你笑笑。”
那是她收到的第一束花。
“没人送你,我送你,我也愿意一直送你。绯绯,为你心甘情愿,是我给你的诚意,”黎羡南牵着她的手往家走,“就像我不喜欢吹风,但我喜欢跟你在一起,吹不吹风已经无所谓了,我的意思是,跟你做什么都好,我都心甘情愿,你有我的偏爱。”
——也唯有你,才是我情愿信奉的永恒。
叶绯右手抱着玫瑰花,左手牵着黎羡南,在等待红灯的间隙,她悄悄踮脚凑过去吻他,黎羡南总能默契的察觉她的心思,揽着她的腰拉进怀里。
晨光明亮,城市在苏醒。
他们的爱意早已在涨潮。
“我也爱你。”
在她开口之前,黎羡南直视着她的眼睛,眸光深情缱绻,说完还俯身又吻了她一下。
“特别特别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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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羡南跟叶绯的婚礼在八月底举行,地方是黎羡南选的,伦敦在古老的城堡和教堂。
叶绯选不出婚纱,婚纱都是黎羡南亲自跟设计师沟通过的,专程为她定做的。
那天的天气很好,伦敦天气晴朗无风。
叶绯提前三天的时候听说了那条婚纱的传闻,是来自某个高端品牌独家定做,很漂亮的大裙摆,有两米多的拖尾和头纱,还订做了一个钻石王冠。
阳光明亮,从古老的拱窗里沁进来,被切割成温暖的光斑,白色的窗纱在随风轻轻地摇晃。
前面一个落地镜,叶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