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六十四章 云南姑娘
城市,她便也会跟到哪座城市,像山里狩猎的男人那样,耐心地,一动不动地,守候着自己的猎物。
“今天差一点被那个家伙看到自己,据说他的记忆力很好,见过一面就不会忘记,所以我戴了帽子。不过还是大意了,从咖啡店出来,有个大叔一直在跟踪我,我不知道他的目的是什么,我很害怕,所以躲进了商场才将他甩掉。这个大叔很可怕我,脚力比哥哥还好,幸亏我机智躲进了正在办店庆活动的大商场。不过今天好像还有一件事情让我很不开心,我好像感觉到了噬心蛊的气息,可是那是熊家才有的毒蛊呀,熊朗伦从来都不许寨子里的族人轻易离开,熊家的人更不可能有机会带着毒蛊离开苗寨了。嗯,一定是我自己的错觉。万能的山里大神啊,保佑我尽快找到哥哥,我知道,他就在这座城市里,嗯,我能感觉得到!”
她轻轻地合上笔记本,将圆珠笔插在封面上,又拉开抽屉,将笔记本放回原处。这里屋里的灯才慢慢亮了起来,印照在她鹅蛋般的小脸蛋,她手肘撑在桌面上,双手托着下巴,无聊地玩着嗑牙齿的游戏。她的牙很白,皮肤更白,脱下苗族服饰换上城里姑娘的衣裳后,更显得清新脱俗。又无聊地吐了吐口水泡泡,她才躺回小床上,过了一会儿,突然好像想起什么事情,从床下的拿出一个固定在隔板上的纸包。
这是是一个用报纸包起来的包裹,她一层一层展开后,里面是六、七沓纸币,看上去是一万一沓,她突然叹了口气:“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是得找份工作。”她今天出现在咖啡店其实是想去找工作的,她观察李云道好几年,知道他极少会出现在这种咖啡厅,这里离公安局又近,还有免费的电脑可以上网,做一个服务员她觉得以自己的能力应该绰绰有余了,可是不偏不巧,李云道居然在店里出现了。这个意外把她吓坏了,她下意识地就想跑,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因为哥哥曾经想要这个男人的性命,所以她不自觉地有种负罪感。等发现自己被一个中年大叔撵上的时候,更是吓得魂飞魄散,她不知道中年大叔是谁,有没有枪,哥哥说过,很多坏人都有枪——这里的枪可比山寨里的土铳猎枪要厉害得多,这一点她从哥哥家里的电视里已经学到了很多,她还要找到哥哥,可能不能把小命就这么轻易地搭进去。于是她就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忙不迭地逃回了自己好不容易才租下来的地下室里。
地下室很潮湿,但对于在山寨里住习惯了竹楼的她来说,这也算不上什么,就是味道有点儿呛人。她原本想得离李云道那家伙近一点,可是一打听那里的租房价格,吓得山里姑娘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哥哥留在家里的钱在这五年里已经被自己用掉了不少,现在浑身上下所有的钱加起来都在那个用报纸裹起来的纸包里。这几年一个人生活,她也吃了不少亏,不过吃一堑长一智,她现在已经知道把装钱的包裹用胶带粘在床板的背面,不钻进床底下仔细地搜查,是发现不了的。
“咚咚咚!”有人敲门。
敲门声惊得她从床上立刻跳了起来,她警惕地从枕头下抽出一把匕首,匕首握进手里,这才令她心中多了一份安全感。她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紧张地望着那扇糊着报纸的木门。
“咚咚咚!”敲门声又响了起来,门外还是没人说话。
她将匕首握得更紧了,手汗让刀柄摸起来有些滑腻,她也顾不上去擦了,只是紧张地望着那扇木门,仿佛那扇门一开便会扑进来一头将自己一口吞掉的猛兽一般。
“咚咚咚!”敲门声第三次响起,不过这回外面有人说话了。“奇怪,明明看到小丫头回来了呀,灯也亮着,怎么没人答应呢?”
她终于松了口气,敲门的是小旅馆的那位善良而胆小的老板。老板夫妇都是西湖本地人,尽心而勤勉地经营着这家小旅馆。老板娘斤斤计较,小气而刻薄,但老板心地善良,却经常被胖老板娘拎着耳朵狠狠训斥。不过这并不影响老板私下偷偷地跟老板娘作对,比如偶尔少收客人几块钱,切了西瓜也会请客人品尝,时不时还会把煲好的汤分给住在地下室的云南姑娘分享。
老板正欲回头转身的时候,安静的木门突然敞开了,那长相甜美得像一朵鲜花的姑娘怯生生地站在门边:“叔叔,你有什么事?”
老板手里端着个茶杯,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像做贼一样看了看楼梯的方向,“中午煲好的汤,还热着呢!你阿姨出去打麻将了,发现不了,快拿个碗倒出来。”
姑娘连声谢谢,送走了老板,却也没有去喝碗中飘着油花的汤。他们寨子虽不是回民,却有不吃猪肉的传统,但老板的好心她不想拒绝,尤其是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城市——哥哥说过,要做一个内心温暖的人,无论是富贵还是贫穷,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手有余温,便施于他人,面对他人的好意,也不要轻易拒绝,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温暖交替,让温暖延续。
距离小旅馆不足两公里的一处快捷连锁酒店,一个留着类似清人长辫的肥硕汉子一只脚套着拖鞋,另一只脚搁在椅子上,手指不停地在脚趾间挫动着。靠门的地方站着一个青年男子,看到青年这般猥琐模样,微微皱眉。
肥硕汉子嘿嘿笑着,将手指凑到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