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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喋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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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布下了全大陆最严密的禁制——唯有主角一人可以进出。

羊皮卷对“路加”的结局没多做解释,似乎就这么孤独幽禁直至死亡。

令人惋惜,不过与他无关。

他现在的情况……他似乎不是旁观者那么简单了。

因为羊皮卷中的神王名为“兰斯洛特·温士顿”,和路加刚才在玫瑰园遇到的银发美人“兰斯”同名。

书中说过,神王少年时曾经在“路加”的玫瑰园里做过园丁,还有那些与原作描述一模一样的人物形象、建筑、植物、服饰……

啊,真是绝佳的巧合。

路加扯了一下嘴角,在多次确认之后,他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

——不是梦境、幻觉或是演戏,真实情况是,他穿越成了羊皮卷中同名同脸的反派。

虽然现在的“反派”尚不成熟,做不了暴君,只是一个行事荒|淫跋扈、并且深受国王偏爱的私生子。

震惊、怀疑和慌乱不可避免,但另外一种狂热的喜悦盖过了所有其他情绪。

路加注视着银镜中自己赤|裸的腿。

匀称修长,由于太过养尊处优缺乏锻炼,一看便知没什么力量。皮肤比羊奶凝结的薄皮还柔嫩,如果被粗布蹭过,还会留下粉红的痕迹。

但它能站起来、走路,这就已经足够了。

坐在轮椅上的十七年里,路加曾无数次向天神与魔鬼许愿,祈祷拥有一双健康的腿,为此他可以付出任何代价。

现在愿望实现了。

从前的生活似乎无可留恋,另一个世界的生活虽然同样没什么可期待的,却赐予了他一双腿。

他满意于这份馈赠,无论来自于天神还是魔鬼。

路加的视线反复流连在自己双腿上,他摆出不同的姿势,如同孩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玩具,新奇地研究着使用方法。

直到卧室的门被突然打开。

两名男仆押着兰斯闯入,从他们身后疾步走出一位五十岁左右、管家模样的老者,老者衣冠洁净齐整,发丝与胡须梳理得有条不紊。

“殿下身体可还安好?听闻晨后您见过此人之后站立不稳,疑似被下了巫术,我命人捉拿了刺客……”

话音戛然而止。

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是浑身不着寸缕的小王子。

这个时代的人们无论贵贱都喜穿连体长袍,又没有内衣。为了方便观察自己的腿,路加的衣袍早就堆在了脚边,苍白的胴|体上只留下了琳琅珠宝制成的首饰。

此时他光溜溜地站在等身银镜前——简直像个十足的变态自恋狂。

室内落针可闻。

“……”

路加挑了挑眉。

无法解释,不过也没必要解释。

他一一扫过闯入者的脸,诧异、惊艳、贪婪、轻蔑……以及兰斯脸上的平静。

在众目睽睽之下,路加没有一丝拘束感。他袒露着身体转过身,随着他的动作,佩戴在他锁骨与前胸的红宝石项链随之轻摇,折射出血红的光泽。

“刺客?用玫瑰花刺吗?”他嘲道,“不要大惊小怪了。滚出去,我要更衣。”

由路加来扮演这个坏脾气小王子几乎不需费力,毕竟他本身就脾气不佳。

男仆应声退下,老管家却没有动身:“请让我来服侍您……”

“不必了。园丁留下来。”路加从容地弯腰捡拾衣袍,“是的,就是他——兰斯。”

被叫到名字,那双惯于掩藏心绪的绿眼睛微微一动,再次将目光投射在路加身上。

“早晨那次见面太仓促了。”路加搭上衣袍,笑盈盈道,“我有话对你说,兰斯。”

*

出于安全考量,管家贴心地缚起了兰斯的手脚,绑在床柱上,用的还是小王子钟爱的红绳。

路加坐在高背椅中,玩味地观赏未来的神王。

姿态温顺而不卑微,即便在这种情景下,兰斯仍像个殉道者而不是玩物。

路加试图在他脸上寻找畏惧或是蔑视,都以失败告终。

管家还准备了皮鞭——考虑到小王子恶劣的声名,这位管家一定颇为了解他“惩罚”下人的手段,并乐于狼狈为奸。

路加掂量着右手的皮鞭,拔出了左手的剑。

剑刃脱离镶满华贵宝石的鞘,露出急于品尝鲜血的刃。

路加满意于剑刃的锋利,这样的剑插|进任何凡人的胸膛里,都会瞬间夺走对方的性命。

从他确认自己穿书的那一刻,路加心里就一直盘旋着一个念头。

——只要杀了抢他王位的主角,他就能高枕无忧了,不是吗?

他脸上浮起艳丽的笑容,玩弄着手中的剑,走向兰斯。

作者有话要说:开文啦。如无意外日更。每日晚上六点准时更新,请不要养肥我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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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鱼霜绛年穿成了修无情道的炮灰病美人,他日日在仙府蹭吃蹭喝,过段时间就死遁跑路。

某次装死在棺材里睡过了头,醒来后却发现自己被献给了大妖当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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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妖”趾高气昂地瞪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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