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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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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妖怪,才从对方口中知晓原因,原来,在原主被伽卡菲斯选中成为彩虹之子,被赋予了奶嘴的时候开始,这具身体的灵魂,就已经归七三所有,诅咒一天不解除,就一天不要想着解脱。

成为彩虹之子之后,在伽卡菲斯不解除诅咒的前提下,一旦被剥夺奶嘴,只有两种结果,一是魂飞魄散,二就是凭借着强大的执念和怨恨,在夜之炎的帮助下,留住一缕残魂,成为复仇者,苟延残喘下去。

明岚并不是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但原主的灵魂消散之后,她附身进来,同样受到了诅咒的约束。这也是她对伽卡菲斯产生怨气的最重要的原因!

被那个混蛋用七三盖了戳,她想用别的办法自救都不行了。

还好查克拉是由身体能量和精神能量组成,明岚穿越过来的时候,灵魂携带了一部分查克拉,否则,连用变身术,维持个表面光鲜的可能性都没有了。

同样是多亏了因陀罗教她的查克拉提炼方法,她现在才不用受制于百慕达,让他一直补充夜之炎,才能够自由活动。

火焰也好,查克拉也好,都是能量的一种表现形式,本质上是互通的。

所以,只要掌握一定的方法,两者可以相互转化,这对明岚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没有人乐意让自己的生命掌握在他人的手中,她当然也不例外。

明岚也不是真的不想跟因陀罗见面,只是,她更加希望两人重逢的时间能够放在诅咒的问题得到解决,自己不再是现在这个可怕的样子之后。

不过很显然,这件事情,并不以她的意志为转移,得看老天爷怎么安排才行。

……

苦笑着摇了摇头,明岚扭头又看了下时间,这才发现,不知不觉之中,自己竟然发了这么长时间的呆,已经过去了两个多小时,这都六点多了。

反正也睡不着,她索性起身去了书房,准备再整理一下今天开会要用到的材料。

从军火生意起家,两百年过去,明岚手上的摊子,是越铺越大了,到了现在,已经形成了一个横跨里世界和表世界的庞然大物。

她的公司名为aga taa(勾玉的意思),最初是靠走私各种军事物资发的家,后面手底下的人多了,明岚就慢慢地将触角蔓延到了其他的方面,首先是为了洗钱而生的连锁酒店,然后是为了方便里世界生意而成立的运输公司,最后则是为了解决自己身体问题而成立的研究所。

她不是不能把生意做得更大,只是没那个必要,明岚觉得,现在这样就已经够了。

事业版图变大,她要操心的事情,当然也是越来越多。

这一次来日本,明岚就是要开拓这边的市场,别看日本的地域不大,但盘踞在这里的势力,却着实不少,各个势力犬牙交错,在她看来,这就意味着无限的商机。

当然,她这说的肯定不是表世界的事情!

如果只是单纯地商业竞争,那明岚半点也不怂,论资本主义,论资金,论底蕴,她这些年赚的钱,虽然有一部分拿去给百慕达等人当赞助了,还有一些拨给了研究所用作研究经费,但自己留下的也不少,两百年的积累,怎么算也不会是一笔小数目。

对她来说,能用钱解决的问题,根本就不是问题!

她真正比较在意的,是那些不能拿到明面上去说,不能用钱解决的东西。

——比如,走私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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