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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四章金菊的嫁妆(第六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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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请了短工种树,可是采薇要亲自指挥监督,有时候还要亲自动手,这半个月是非常辛苦的。

好容易休息下来,这天晚饭,林氏便命厨房做了一桌好吃的,全是好吃又开胃的菜,光是看一眼都令人十指大动。

特别是那盘酒糟糍粑鱼很好吃,母女三个都爱吃,只是过年时买的鸡鸭鱼肉都太多了,特别是羊肉要急着吃完,不然天气渐渐暖和了再吃羊肉就容易上火,因此之前一直在吃羊肉,这酒糟糍粑鱼就排在现在才吃。

酒糟糍粑鱼是属于腌鱼一类,可又比腊鱼好吃,没那么硬。

采薇夹了一块酒糟糍粑鱼在自己的小碟子里,用筷子轻轻一夹,胭脂一般红的鱼肉就散成一片一片的,鱼刺和鱼肉分离,吃起来不会卡到鱼刺。

母女几个一边悠闲地吃着饭一边说着话,食不言寢不语在她家是不存在的,其实一家人在饭桌上边吃边聊很促进感情的。

林氏舀了几勺鸡汤泡饭,精打细算道:“阿风那孩子会办事,茶树都是买的半大的,今年种下去,初夏就能制茶,这六百棵树怎么一亩地能产茶上十斤,这二十亩茶树就能产几百斤,咱们这茶至少得半两银子一斤吧,也有几百两银子的收入。

还有那桑树,虽然小,可是也能长出些桑叶,别浪费,咱们也能养些蚕,至少织出来的绫罗绸缎够咱娘儿三个穿,至于染色,”林氏疼爱地看了一眼坐在身边的小满,“就交给小满。”

小满兴奋地答了声好:“陆公子说,他今年清明回来扫墓时,给我带些有关染色和织布技术的书籍给我,我肯定能织出好绫罗绸缎,而且染上好看的图案。”

采薇冲着小满鼓励地笑了笑,对林氏道:“咱们家现在田多地多,至少得请十名长工才行。”

林氏道:“这个必须的,还得再添两名丫头和两小厮,前院换小厮看门,秦氏和卢氏调到后院来打杂,至于那两名丫头就专门负责前院所有事务,不然来个客人,叫王妈妈她们端茶送水也不合适。”

采薇吃了两口饭:“我明天就去西墙根买人,反正有田家安给的三百两银子,不如多买几个人,我母女三个各添一个丫头,再买两辆双骡子车,一辆专门用来当咱们出行的车子,另一辆当货车,现在咱们家就有六头骡子一只驴了,再加上前些日子买的三头牛,就得买两个奴才专门喂这些牲口,还得买两个车夫,一个专门送货,一个做我们的车夫。”

林氏自然是首肯的。

商量完家事,林氏又说起田家来:“你张婶前两天串门,告诉我说,金菊说到婆家了。”

采薇颇感意外:“是谁这么眼瞎心盲看上金菊了?”

林氏笑着道:“虽然金菊又丑名声又不好,可是自古只有娶不到媳妇的汉子,没有嫁不出去的女子,只要放低条件即可。”

采薇一边吃着块辣子鸡,一边看着林氏,疑惑地问:“那个媒人给金菊说的是怎样的男人,鳏寡残疾傻老?”

正常男人谁肯娶金菊呀,丑也就算了,关健是又懒又馋什么也不会干,而且吃什么都不够!一般人家谁养得起!

林氏笑着摇头:“都不是,听说是镇上关秀才。”

“关秀才?”采薇并不了解这个人。

林氏道:“一个三十几岁的丧偶男人,十年前还能靠着秀才功名领些禀米,可十年后,每年秀才考试都名落孙山,就再也没有稟米可领了。”

采薇来到这个时空一晃好几个月了,也知道考中秀才每个月就能在官府领禀米,但是来年要是考得不好,禀米就取消了。

“那关秀才现在靠什么为生?”采薇好奇地问。

“好像啥也没干,靠家里养活。”林氏慢条斯理地吃着卤肚丝。

“啊!那他哪来的钱娶金菊?”采薇惊讶地问。

林氏露出讥笑的神情:“娶金菊又不要多重的聘礼,只须口两银子就够了,听说金菊陪嫁的嫁妆丰厚,箱箱笼笼的三百两银子不止,还要陪送五亩田地,关秀才娶了金菊以后就衣食无忧了。”

采薇笑了:“那个关秀才也敢开口要!”

“不是关秀才开口要的,是田老汉放出去的风声,谁娶金菊谁就能得到丰厚的嫁妆,不然关秀才会娶金菊?”林氏忍不住轻蔑地嗤笑了一声。

“这还真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采薇揶揄道。

想到那次田家去她的醉仙楼妄图吃霸王餐未果,被她逼着付饭钱的狼狈样,要靠着典当田金菊的银手镯才能付了饭钱,不禁心生疑惑:“田家也不过是借着知府大人的手从鲁家抢回了他家的房产和十几亩的田产,除此之外,田家什么也没有,哪来的三百两银子给金菊置办嫁妆?别说田家置办不起三百两银子的嫁妆,就是一般的富户人家一百两银子的嫁妆都很少见了,三百两银子的嫁妆谁舍得!”

“谁知道呢。”林氏道,“即便是这三百两嫁妆的陪嫁,前来求亲的人也寥寥无几,所以虽然关秀才年龄大了一点,但是是那几个仅有的求亲的人中间条件最好的一个,听你张婶说,人才长得不错,金菊给他提鞋都不配。”

采薇嘴角一勾:“金菊只怕睡着了都要笑醒了。”

林氏吃了一口饭:“不过有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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