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三章: 奢华至极
奢华至极
京都的八月,天气已有了些转凉之意,恰过完中秋佳节,街道上的灯笼还未撤去,车水马龙的大街之上,一片和乐气氛。
盛京,果真是最为繁华之地。
街以青石铺道,道路两旁店肆林立,公子哥儿个个身着宽袖华服,头戴玉冠,手执折扇,浅笑倩兮。
林蔓恰从一家胭脂铺子走出来,锦弦便板着脸寻了来,见着她微微蹙眉,“姑娘,你初来京城,许多地段都不熟悉,若是无人带路,下回还是莫要独自行走好了!”
今日的她着了一袭紫衣秋裙,紫裙上绣着几朵精致的海棠花,外头又披着一件轻纱。
她肤色白皙,任何颜色都驾驭得住。
且她又不喜欢束太复杂的发,便只束起了马尾。
加之那衣袖是紧得,瞧着倒是有几分习武之人的打扮。
再且…看惯了京都繁华的女子,再看这朴素着办的林蔓,总觉着另有一股风度。
林蔓一见得锦弦,挥手不在意的哎了两声,“在西域的时候那是有银子没好东西,可京都气候也要干燥,我买了些女儿家
用得保湿霜润润肤,怎么这也叫殿下担心了不成?”
自打或州回京城,木书天便交代了林蔓,让她莫要单独往外走…沈景安长相与其父其母都有几分相似,绝对是不方便露面于人前的,白日里该要减少走动。
而林蔓么,她样貌生的好,且这京都有权有势之人极多,那纨绔子弟也不在少数,就怕她被人瞧上,到时引发不必要的事端出来。
林蔓也知晓这个理儿。
可知晓是知晓,执行不执行的又是两回事儿。
乍然来到京都,对这个地方她定然是充满了好奇的,遇见什么都想看一看观一观。
锦弦扶额,“林姑娘,你若想要女儿家所用之物,殿下府邸中可有最好的,你只说一声便是,何须跑出来?”
“怎么?我又不是犯人,何须如此紧张?”林蔓将手负立于身后,盯着他,一点也没有示弱之意,“我不是小孩子了,什么能惹什么不该惹难道还不知晓了?”
来京都好几日了,木书天这几日忙,沈景安也十分忙,唯独她,一时间却是闲下来了。
一旦闲下来,她便打听了一番木书天有几个妻妾。
女人嘛,总对别的女子有一种天生的敌对感,尤其是林蔓乃是跟着木书天从或州回来的,便总想着她是殿下的新欢,便算她热脸去跟他们打交道,总会被人不屑一顾。
既是如此,她倒也懒得同内院那些女子纠缠了,总趁着人不注意,自己偷偷跑出去逛逛。
木书天说,她若想去,找几个下人陪着去…可她不喜旁人跟着,便独自走了。
第一次出门时,还的确是遇见了个不长眼的男人来调戏了她个一二,林蔓当下差些将人的胳膊给卸了,幸好锦弦来的及时,后来才知晓,此等败类,竟是朝中四品官员之子。
尽管木书天是皇子,比那四品官员不知要有权势了多少,但外头这等破事儿,自然是少惹一件算一件的,毕竟他的军权全在或州,而虎符,又是皇帝一句话的事儿。
兵权可是他的命,万万不可被人抓住把柄的。
锦弦不答她的话,林蔓深感无趣的很,理也懒得理他的直接回了六王府去。
不得不说这京都果然是大人物的世界啊,每次到得一个豪宅都可让她大吃一惊,可自从到了这六王府,林蔓才深深的明白了何为金光璀璨,奢华如斯。
莫说那王府镀金的匾额,便是整个王府之内,几乎可见之处都镀上了一层镀金,瞧着奢华至极,奢华至极。
听人说,六皇子虽未曾得到太子之位,可却是皇上最宠爱的一个儿子,这府邸可是按照皇宫样式修建的。
林蔓乍然听到这话,艳羡皇帝老儿对这儿子可不错,可转念一想,又觉得事情并非如此简单。
皇帝老儿将太子位给了大皇子,可却給木书天这么一个似是宫廷的房中,还将兵权交给他,这其中似是隐隐有更深之意。
等到老皇帝日后归西,太子继位,第一个要除去的,只怕就是这木书天了。
啊,对了,木书天本名叫沐子充。
子充,子充,倒是叫林蔓想起了诗句当中的山有扶苏。
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
山有桥松,隰有游龙,不见子充,乃见狡童。
这乃是诗经当中女子戏谑情人的乐歌,可皇帝却将其取名为子充,是不是还真就含了一层别的意思?
的确不是她思虑太多,而是皇帝心思太深,所做的每一件事,总会让人觉着这其中有何深意。
都说君心深似海,可一句隰有游龙,却可叫人浮想联翩。
龙,乃是真命天子,乃是高位的主宰者,若是寻常百姓人家也就罢了,偏生木书天的名字叫子充,本就有皇室血脉,游龙二字,已替他招来不少祸端。
林蔓回到王府之后,木书天立即便派人将她唤去了书房之内。
而书房之内的他,则是一人坐在案上下棋。
林蔓到后,先是给其躬身行礼,而后才道,“这两日殿下可想得起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