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近乡情怯
林蔓跟着白氏出了朝阳村后,便将昨日藏匿的小野兔找了出来,白氏见得后,无比惊讶。
“这小兔子哪儿来的?”
此时天色已大亮,清晨的风刮来时,恰好吹起少女长长的墨发,她头微微一偏,笑的无比灿烂,“这是景哥哥前日在后山找我时给捉着的,怕拿回去被奶给吃了,便先藏了起来…咱们如今去姥姥家,拿去送礼正好!”
她的本事有几斤几两,白氏是清楚无比的,便算她说是她捡来的,白氏只怕也会怀疑一番…如此,还不如直接将所有的事儿推到沈景安身上。
白氏闻言,瞧了瞧沈景安。
而少年身形站的笔直,眼观鼻鼻观心,目不斜视,仿似对林蔓方才所说的话没有放在心上。
这孩子平日寡言少语,不是个爱说话的。
但从这些日子以来,白氏也瞧得出来,这少年是个
有责任心的人,虽说外表冷冷,可心里却也是个热的,平日里十分照顾她家蔓儿。
这般一想,她不仅又想着他自从来到林家之后,却是连一口饱饭都没吃过…心不禁酸了起来。
“你们都是些懂事的孩子!”鼻子一酸,眼眶莫名热了,白氏瞧着那笑得笑颜如花的女儿,又瞧了一眼清冷的少年,伸手左右揽了二人的肩,“等到了镇上,娘给你们买大肉包吃!”
听见这个肉字,林蔓两眼放光,高兴的跳了起来,“好哦,好哦,娘说给咱们买肉包了,能吃着肉了!”
这般天真无邪的模样,连白氏的嘴角都俏了起来。
朝阳村到镇上的路程有二十来里,三人到得镇上时,已是巳时左右。
毕竟只是一个小镇,算不得多繁华,但小铺店面却是有不少…
林蔓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见识到这里的小镇。
她此时才发现,这个叫大楚的国家,所用的字是现
代所用的繁体字,与她而言,显然十分好认。
小镇不大,但物资却算得上丰富。
有卖布匹的,有卖二手衣衫的,有卖炒货零嘴糖糕等的,有杂货铺,也有当铺。
白氏对这个镇上很是熟悉,一左一右的带着沈景安与林蔓来到一家卖包子的铺子前,要了四个大肉包,一个白面馒头。
大肉包需得两文一个,白面馒头则是一文。
统共需得九文钱。
白氏身上并无多少银钱,身上唯一的三十个铜板,还是当时林燕风在路上卖鱼所得来的。
买了包子给了钱后,白氏将四个肉包分别给了沈景安与林蔓,“今日早上走累了,娘知晓你们早就饿了,快些吃罢,吃了咱们继续赶路!”
从此处距离白家村,约莫还有个四十来里的路程。
林蔓瞧着白氏手中那个馒头,唔了一声,塞了一个给她,“这肉包子可真大,我吃不了这么大的,娘吃一个!”
她的用意,白氏如何不懂?
鼻子瞬间又酸了。
“到你姥家的路程还远着,你吃不完就留一个在路上吃,这一路过去也遇不见什么吃食了,吃饱了才有力气走路!”
“白姨吃这个罢!”沈景安将手中的两个肉包子直接给了白氏,从又她手中将馒头拿了过来,“我不爱吃肉包!”
说罢,在白氏还没来得及说不的情况下,他已开始咬上一大口,吃了起来。
两个孩子都是无比懂事的。
白氏瞧着二人,觉着手中这几个肉包,似乎是有千金重。
最后,她一咬牙,又掏出了四文钱来给小贩,又买了两个肉包。
将那用油纸包好的包子塞到了沈景安的手中,白氏只觉着自己的心此时也如这刚出炉的包子一般,滚烫。
“好了,咱们都吃罢!”
见得如此,林蔓甜甜一笑。
知晓白氏心疼这花的钱,便道,“娘莫担心,钱是王八蛋,没了还能赚,如今我与景哥儿都长大了,定能替娘来承担一些责任的,今后努力让爹跟娘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
知晓这是女儿安慰她的话。
白氏却依旧觉得心中无比安慰,似乎今后再苦再累,她都不怕了。
因着路程还很是遥远,三人未在镇上多逗留,一人吃了一个包子之后,便又开始启程往白家村而去。
一路上会路过许多村子,但再未有集镇。
三人若是累了,便停下来歇歇脚,渴了,便找一处山泉趴下身子去喝水。
一路上走的极慢。
当到得白家村时,天色已是近黄昏。
白氏许久未曾回得娘家,一进村子之后,许多村民见得她时,皆是无比诧异。
“呀,这不是白老哥家的老三么?今日怎的回来了?”
说话的是一个年纪约莫五十来岁的老头,白氏并未回答她的话,只唤了一声叔。
一路上,总有不少人跟她打着招呼,而白氏便会让林蔓与沈景安跟着她叫人。
直到到得白家时,白氏却停在院门前,脚步似有千斤重一般。
从进入白家村始,白氏的心便已很是忐忑。
近乡情怯。
她每走的一步,既带着几分忐忑,又带着几分激动…可当到得家门前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