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童暮桑喜欢郑风。
她跟郑风是高中同学,高中时代,郑风就是校园里的风云人物,成绩好,长相好,能力强,任何大型活动,学校都会选择郑风当主持人。
他能力强,长相帅,无数女孩子像是飞蛾一般不计后果追随在他身后,可他眼中从未住进过任何人。
毕竟是天之骄子,童暮桑能理解他看不上一般的女孩子。为了靠近他,开始学播音,原本一直热爱表演,梦想成为明星的女孩子为了他硬生生改变了自己的梦想。
她也想成为优秀的主持人,与他并肩而立。
开始勤练发音,练气质,加入主持社团,让自己变得越来越好。她在高压努力之下,终于被校领导看到了,还有了一次跟郑风同台主持的机会。
那天主持非常成功,童暮桑想要请大家吃顿饭。
所有人都去了,只有郑风没去,她给他打电话,少年嗓音冷漠,说晚上有点别的事情。
她心脏仿佛漏了风,那天喝了好多的酒,嗓子里流淌着红酒的苦涩。
后来读了大学,郑风身边追求者更多,她经常利用高中同学的身份找他问一些专业问题,郑风很耐心为她解答,他们慢慢成了朋友,她以为自己有机会了,在舍友的撺掇下勇敢表白。
却被他一口拒绝,他说他现阶段不打算恋爱,只想着搞好学业。
童暮桑信了,却在某一个阳光充溢的午后,看到郑风跟在岑溪身后,少年唇角挂着期冀又羞涩的笑容,一步一步踩着少女的影子。
像个顽皮的孩子。
他眸中荡漾出的柔软的涟漪是她从未见过的。
那天,童暮桑坐在长椅上,双手无意识绞在一起,很久都没动。她的心脏肿成了一只硕大的气球,又硬生生被人刺出几个大窟窿。她第一次觉得,这场无疾而终的暗恋终于要结束了。
她喜欢了他七个夏天,曾经以为他们之间会有无数个夏天,暗恋的第五年,她的独角戏终于唱到了穷途末路。
她再也等不到明年的蝉鸣声了。
后来,童暮桑再也没主动跟郑风说过话,强硬将郑风这个名字从自己心中剜去。
她尝试着跟不同的帅气的男孩子谈恋爱,发誓以后要嫁给最厉害最有钱最英俊的男人。
她还进了江城广电,有表姐的照拂,一路顺风顺水,她想成为正式的主持人,站在最耀眼的地方,让曾经拒绝自己的人明白,是他有眼无珠,失去了一个全世界最好的姑娘。
可是。
也只有在醉酒沉沦的时刻,她才清醒地知道,心脏酸楚的痛觉究竟是为了谁。
*
简单休息了几天之后,岑溪又回到了工作岗位。
她第一时间给了邱姐答案,她愿意参加《清明明月传》的配音工作。一来小田每天各种催,二来,她对这个领域挺感兴趣,也想给自己平淡的生活增加一点趣味。
刚回到自己的办公桌,整理完资料
,又马不停蹄去演播室提前录制好午间节目,这才有时间喘口气。
刚喝了两口水,一堆八卦的同事凑了上来,一个接一个问题堆积而上,几乎要把岑溪扒出来个底朝天。
“小溪,在家里休息得怎么样?”
岑溪笑了笑:“挺好的。”
“嗯,我们其实问的是你跟闻总在家里休息得怎么样?我这个问题的深层次含义你应该懂吧?”
岑溪:“……”
她不懂。
“小溪,那天闻总把你抱走之后,又发生了什么呀?可以八卦一下吗?”
“对了,我怀疑闻总是心机boy,快告诉我,闻总是不是故意的,家里的小娇妻藏不住了哈哈哈!是不是想向全世界宣布你们的爱情。”
岑溪不知道先回答哪个问题,所有问题都大同小异,都关乎她的私人情感生活。
她睫毛颤了颤,耳后的肌肤也染上一抹滚烫:“我跟他感情蛮好的,就这样,我要开始工作了。”
大家扫兴地跺跺脚,手里也都还有工作,只好各自回到自己的工位。
这一天,岑溪赶着进度,将上司布置的任全部完成,在下班之前,跟郑台长汇报完工作进度之后,邮箱里收到了《清风明月传》的女二号剧本。
看完之后,她长舒一口气,台词体量远远没有她想象中那么多,可能挤一挤时间,很快就可以完成。
最兴奋的莫过于小田,她终于可以进组与自己最喜欢的演员沈淮南和江诗宜日日接触了。
小田连续敷了好几天的面膜,争取让自己皮肤保持水当当的少女状态。又是挑衣服又是买化妆品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要参与相亲大会。
“我好兴奋诶,好想跟我喜欢的演员近距离接触。”小田说,“我有好多话想对沈老师说,不知道他会不会嫌我烦。”
岑溪冷飕飕的眼神投射过去:“可是沈淮南和江诗宜是情侣诶,你这样好吗?”
“我现在觉得这都是小意思啦,”小田叉着腰,咧嘴毫不顾忌地笑了笑,有理有据道,“我之前又是想撮合你和郑风,又是当着你的面花痴闻总,这些过分的事都做了,不也没把我怎么样吗?”
“所以我现在练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