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九章 原则
洛阳北,邙山,前来视察新洛阳城建设情况的李笠,登高远眺,感受着秋高气爽。
楚军拿下长安,要把周国君臣“打包”带来开封,但这需要时间,所以他先来洛阳转转,“公干”的同时,散散心。
看着眼前苍茫大地,以及山北麓的汉光武帝陵墓——原陵,忽然觉得有些唏嘘: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
这话为庄子所说,而他已经奋斗了几十年,终于盼到天下统一的即将实现,人生的终点,或许会随时出现。
那么,他的陵墓,要选在哪里呢?
脚下的邙山,就有历代皇帝的帝陵,毕竟洛阳是数朝古都,城里的皇帝去世后,自然就在附近的风水宝地——邙山下葬。
按惯例,皇帝生前,在位期间,就要开始修建自己的陵墓,以便去世后可以及时下葬、“从容入住”。
除非皇帝在位时间短,亦或是傀儡皇帝,陵墓来不及修,死后才会草草下葬。
邙山北麓的汉光武帝陵墓,名为“原陵”,于建武二十六年兴建,九年后,刘秀去世,下葬于此。
当然,“光武”二字,是刘秀死后的谥号,庙号为“世祖”。
历史上,皇帝在位期间修建自己的陵墓,最有名的例子就是秦始皇的骊山陵。
这座陵墓,在秦始皇还是秦王(登上王位)时就开始修建,一直修到秦始皇去世、二世皇帝胡亥继位,接着又修建了一年多才基本完工。
总耗时将近四十年。
而梁武帝萧衍的陵墓——修陵,则是在梁国建国后就开始修建。
不过,却有不同:陵墓是其发妻郗氏之墓扩建而来。
萧衍还是齐臣时,发妻郗氏去世,葬在兰陵郡(侨置)萧氏祖坟区,萧衍称帝后,追封发妻为皇后,并将发妻的墓地扩建,以作为自己死后夫妇俩的合葬墓。
此即为修陵。
萧衍去世后,便葬于修陵。
李笠知道,按照各种先例,他和黄姈无论谁先走,将来,都是要合葬的,所以在位期间修建的帝陵,是他夫妇二人的“归宿”。
也是之后,子孙后代每年祭拜的重要地点,所以综合考虑,既然国都必然是洛阳,他的陵墓“落户”邙山,真的是很“方便”。
但是,没有不灭的王朝,当王朝更替之际,帝陵就会成为“摸金校尉”、“发丘中郎将”们的目标。
李笠不想自己死后,被人挖出来,骨头散落荒野。
也不想为了修自己的陵墓,搞得劳民伤财,修个十几年都修不完。
为了避免将来被人挖开陵墓取陪葬物品,他打算“薄葬”,陵墓不要那么招摇显眼,陪葬品意思意思就好,并昭告天下。
然而这种做法,过了许多年后,在急着发财的盗墓者看来,等同于无效,因为谁也不会相信一座帝陵里,没有什么值钱的陪葬品。
中书令张铤走近,李笠转过头,问:“案子办得如何了?”
张铤回答:“陛下,此案人证物证俱全,有司正在整理卷宗,之后会上呈御览。”
“这件案子,你有何看法?”
“陛下,臣以为必须严惩。”
李笠点点头:“是啊,即便是寻常百姓,祖坟被人挖了,那也是要不死不休的。”
君臣之间说的案子,是最近破获的一件盗墓案,因为墓主的身份特别,所以广受关注。
二十多年前,东魏权臣高欢去世,后来下葬。
但这个下葬,却耍了个花样:其世子高澄,在邺城郊外漳水畔,给高欢建了个虚陵,里面并无高欢的遗体。
虽然陵墓搞得十分气派,但仅供子孙祭拜之用。
高欢的遗体,真正安葬处,是在安鼓山一座佛像石窟附近新开凿的石穴。
高澄将父亲安葬完毕,杀光所有凿穴的工匠,灭口。
这种虚葬-实葬相结合的下葬方式,算是南北朝年间,常见的帝王下葬法。
以气派漂亮的虚陵,让死者得子孙祭拜、供奉不断;以不知所踪(位置只有继业子孙知道)的实墓,保证死者遗骨不被打扰。
高澄这么安葬父亲,可谓一举两得,然而人算不如天算,被灭口的石匠之中,有人死前把高欢墓穴的位置告诉自己的儿子。
后来,齐国灭亡,高家男子悉数迁往江南建康居住,前朝帝陵,没什么关照了。
虽然楚国依旧保留陵户,让其继续守着高齐诸帝陵墓生活,但高欢实葬之处,无人知晓。
于是,那石匠之子寻了个机会,挖开石穴,将陪葬品席卷一空,并将高欢的遗骨拖出来,“暴尸荒野”,以报父仇。
这件事本来是不会有人知道的,但那石匠之子盗墓时,独力难支,找了几个伙伴帮忙。
其中一人,分了些许陪葬金器,心痒难耐,熔做金块,铰成碎金,用来购买宅地,立刻引起旁人注意:
你平日穷得家徒四壁,哪来的金子买宅地?
于此,牵扯出一件盗墓大案。
案发后,故齐后主高纬,请求楚国朝廷主持公道,严惩盗墓者,并请求重新安葬其祖父。
张铤对此案的态度,就是必须严惩,因为皇帝/皇权的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