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偶遇 已捉虫
“我缺钱。”
郑宇盛的回答让经纪人的心直接凉了一半, 他在这个行业里 面见到太多因为沾染到恶习而倾家荡产的艺人,像是郑宇盛这样的红人,可是有不少八卦记者在盯着的, 要是被报道出来, 那他就完了。
公司是可以给他买下消息,但是沾染上的人根本没有自控力,能被拍到一次就有第二次。
“我交女朋友了, 得给她好的生活。”可能现在的他很难给金渺比她现在更好的生活,那也不能让女友来养他吧,他这么年轻,真的让他完全吃软饭, 他也做不到啊。
经纪人呼出一口气, 还好还好, 只是谈恋爱了,对于演员来说,谈恋爱不算是什么大事, 如果对象是演员的话, 还能炒作一下,增加一下热度,毕竟人都是喜欢吃瓜的。
他的脑海中出现了一个人,“是金渺编辑吗?”那天拍摄的时候, 郑宇盛的眼睛就总是黏着对方, 完全不动的那种,还把他给撵走了, 不用他去送他回家。
不过,是不是也太快了一点,距离那天拍摄过去的时间还不到一周, 这俩人已经谈上了?
也是,郑宇盛这张脸一向是很难有女生能抵挡的住,要不然也不会在娱乐圈这么吃香。要知道,他的演技是纯靠着一部一部戏磨炼出来的,刚入行的时候完全不会演戏,但靠着这张脸,没有多难就拿到了主角的角色。
自己带的艺人想要多多工作,那经纪人不可能不愿意,公司更不可能不愿意,很快他就整理出了最近找来的工作清单,打算明天送给郑宇盛。
“你不是才拍完一部戏吗?不用休息一下吗?”金渺问,这还是郑宇盛自己和她说的。
“我想要多多赚钱,给你买漂亮的衣服包包。”郑宇盛抱住她,总不能和自己在一起之后,她还要消费降级吧。
“这个我可以自己买。”金渺不需要郑宇盛给自己提供物质上的价值,他可以提供给她别的方面的快乐。
“别的女生都是男朋友给买的,我也想要给你买。”郑宇盛心里还是介意金渺的那个财阀前男友的,对方出手一定比他要大方要阔气吧,他不想被对比。
金渺双手捏住郑宇盛的脸,“我不喜欢大男子主义的男人哦。”
郑宇盛赶紧举手发誓,“我绝对没有大男子主义的,一丁点都没有的。”
这个年代出生的男人,从小生长的环境,加上韩国大环境就是个男权社会,郑宇盛没有大男子主义是不太可能的,但是他很清楚,如果想要和金渺在一起,他必须要改变自己的一些观念。
“那就不要纠结你给我买还是我自己买了,别的女生怎么样和我又没有关系,我没有必要看着别人的生活来过日子。”金渺说出自己的观念,别人想要做对比那是别人的事情,她不会因为别人让自己过得不愉快的。
“有没有人说过你很帅。”郑宇盛是真心这样觉得的,他其实经常会因为一些人际关系而感动难受,十几岁就出来工作了,有遇到很照顾他的人,也有一些很坏的人,专门欺负他这种新人。
像金渺所从事的时尚业,感觉也很不容易,听说她之前在美国给一位时尚界很有地位的主编做助理,那位能被称为女魔头,而不是女王或者别的什么称呼,大概也能猜到性格不会那么好。
“你不是第一个。”金渺对着郑宇盛粲然一笑。
她从男人热乎乎的怀抱中退出来,关心了一下:“东西都已经搬好了吗?”
“嗯,都搬好了,我东西不多,已经整理好了。”郑宇盛又贴了上去,就像是有皮肤饥渴症一样。
交往的男女也不能一直在家里恋爱,尤其两人已经住在一起了,郑宇盛就想要出去约会。
“我们出去看电影吧,最近有很好看的电影上映。”好看的电影就是李正宰的电影,身为好兄弟,他肯定要为对方的票房献一份力量。
现在的他还做不到包场支持兄弟,就只能贡献两张电影票了。
金渺虽然说上了一天班有点累了,但是也没有拒绝郑宇盛的邀请,她还换了一身更适合去约会的衣服,难得的没有穿高跟鞋,选择了一双平底鞋。
不穿高跟鞋的时候,金渺和郑宇盛的身高差还是挺明显的,是郑宇盛从背后抱住她的话能把下巴放到她脑袋上,所以每次接吻的时候,郑宇盛都会把她抱起来。
郑宇盛在韩国知名度还是很高的,他不想要太惹人注目,金渺也不想要走到哪里都被人关注着,两人商量着买了午夜场的电影票,然后去吃东西。
金渺好久没有出来逛一逛了,杂志社是真的很忙,因为她能力强,主编更喜欢给她加工作了。
主编知道金渺的野心不小,想要做的是自己这个工作,那她多多磨炼她也是正常的,这点压力都扛不住的话,怎么可能当上主编?
当主编可不是靠着有时尚触觉就行了,还要有商业头脑,还有丰富的人脉关系,否则那些大牌的赞助怎么来的,那么多的杂志社,为什么人家品牌愿意赞助V杂志呢。
金渺是个大心脏,工作上的事情她都能解决,只要交到她手上,她就会完美的完成。
“想吃什么?”
郑宇盛昨天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