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一章 甘奇的项上人头
富弼,一个老相公了,要论他为官的功过,还真有点复杂。就像许多事情一样,并不是非黑即白的。
富弼,对内而言,算是一个不错的好官,昔日文正公范仲淹对他也很看重,有一定的为官能力,也做过不少贤德的事情。
为人处世非常聪明,在朝中几乎没有政敌,几乎没有被人真正弹劾过。但这也是缺点,一个人真的面面俱到的时候,并非就是好事,就会显得这个人过于“中庸”,又中又庸,什么事情都两不得罪,也就代表什么事情都是一个和事佬。说这是缺点吧,却又真能让他在朝堂上长盛不衰。
这一点,韩琦比起富弼,那是差得远的,韩琦在历史上虽然被称为三朝贤相,但是在神宗皇帝登基之后不久,韩琦就离开了权力中心。
而富弼,从庆历三年进入权力中心,在权利中央四十年长盛不衰,虽然在王安石变法的时候致过仕,但是随后又回来了,活了八十岁。
富弼当宰相,从来冒尖出头,哪怕是韩琦这个后来者上位,朝中的事情也多让韩琦做主,富弼反而不与韩琦去争。谁上位,富弼都不争,他反对王安石变法,但是王安石力推变法的时候,富弼也不争,只求致仕,反对派都指望富弼与王安石争,富弼就是不出头,宁愿出去躲一躲。
所以,富弼,才是真正的朝堂常青树,从庆历三年进入权力中心,四十年间一个个相公大佬来来去去,这个唱罢那个登场,而他永远都在皇帝身边站着看。
欧阳修评价富弼:不闻其有可罢之罪。
什么意思?就是找不到富弼有一点可以拿来批评的问题。
这样的人,不服不行。
但是纵观历史,富弼对于外事,这种性格就不免导致他态度难以强硬。
庆历二年,辽人找借口在边境陈兵,摇旗呐喊,吓唬大宋,要大宋割地。富弼使辽,然后富弼把事情平息了,没有割地,赔钱了事。
回来之后,还受到人们夸赞,说富弼一言顶了百万兵。
这件事情,有许多当时的时局,比如刚好西夏起兵,西北连战三年,家国困顿。但是富弼这种处理办法,真要说起来,比后世满清都不如,大清至少得打败仗之后再割地赔款,富弼这里,被人吓唬了一下,就赔款了。
而且当时从皇帝到朝臣,还多夸富弼办得好。
富弼还对后来的神宗说过一句话,说“愿二十年不言兵事”。这句话乍一听,好像说得挺好,好像是爱民如子,不愿百姓受战争之苦。
再一想,就知道有些不对劲了。宋又不是天下一统、海内升平朝代,北有强敌辽国,西北有强敌西夏,就算不说这两个国家,南边也一天到晚有叛变或者敌袭。二十年不言兵事,这种事情是自己能控制得了的?难道别人打过来,就跟别人去求和?
人,就是不能安逸。
这大宋朝,就是太想要安逸,只要能安逸,就是皆大欢喜。
为了安逸,脸是可以不要的,只要回来能继续安安逸逸的,啥都好说,不过粉饰一下太平而已,用“阿Q”的精神自我安慰一下,妥了,接着喝酒听曲。
甘奇大概是看透了这一点,看透了这汴梁城的相公们对于安逸的追求,所以他要打破这些人的安逸。
朝堂之上,当甘奇反问富弼富相公该如何处理辽人遇袭之事的时候,富相公却没有直接正面回答,而是问道:“冯知府,你刚才所奏之原委,可都是确凿之事?”
冯京看了看他的岳父富弼,答道:“目睹之人无数,昨天一个下午,就取了三十多人的供词,确凿无误。”
富弼点了点头,慢慢说道:“本是一件街边斗殴的小事,却因为辽人使节而成了一件大事,依照老夫之见呐,本就是小事,那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动手打人,终究是不对的,打伤了人,自然得负责。那行凶之人,终究是要惩罚一下才是,判一顿板子便是应该。至于辽人这里,挨了打,于情于理,当补偿一下,至少汤药费还是要补偿的,再多补偿一些受惊的费用。想来得了一笔钱,那辽人便也不会有那么大的怨气了。如此,轻松把事情处理了去,朝堂之上,每日家国大事都商议不过来,区区小事,何必劳动心神?”
富弼一番言语,听得许多人是连连点头。打人者,受点惩罚,辽人那里,多赔点钱平息一下愤怒,过去就过去了,朝堂之上的家国大事都商量不过来,为了这点小事说来说去,不值当。
却不料那位甘奇甘经略就是那么刚直,眉宇一立,立马出言:“富相公,判案可不是这么判的,秉公执法才是君子之道,打人者要受罚,那先动手的辽人受不受罚?他才是最先打人的,要不要也拉到衙门里判一顿板子?还有事情起因,买东西不付钱,如盗匪一般,这又如何判?”
富弼是真难受,这甘奇是傻呢?还是傻呢?还是傻呢?
难道满朝诸公,就你甘奇明白事理?就你甘奇聪明?
大家都在心照不宣,偏偏你甘奇就要为了一个街边殴斗的浑汉不依不饶?
“那就再给那打人者一些汤药费吧,如此他心中也能好受一些。”富弼,把“和事佬”这个角色当到了最高水平。
“事件之事,总要有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