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巨龙巢穴里的财宝实在是太多了,入目所及全是亮晶晶,金的银的,珍珠宝石,到处都是,拿出去至少可以堆满三座韦恩岛。杰森要在这么多财宝里找到他想要的武器,真的太难了,无疑是大海捞针。
洛格萨趴在那儿看了一会儿也算是看明白了,他的小新娘是在找切割那条鱼的武器,神隐岛附近的生灵也受到了神隐岛的影响,各方面都要比神隐岛外的生灵强很多。小新娘身体瘦弱,身量单薄,怕是不能徒手把那条鱼撕开。
他记得……他好像有一套精灵打造的秘银武器……
嗯?放哪儿去了呢?
巨龙一边想,一边轻轻晃动龙尾,龙尾扫过亮晶晶发出声响,引来了杰森警惕的回眸。
罗宾警惕:他想干什么?
洛格萨动作一顿,以为是自己弄出来的动静吓到小新娘了,于是轻轻放下龙尾,眨眨眼,不再动了。
杰森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见他不再动作,这才重新放下心来,转身认真地找他想要的东西。
这头巨龙真的是太大了,哪怕他静静地趴伏在那里什么都不做,杰森也觉得后背发凉,神经紧绷着,一刻都不敢放松,生怕下一秒就被他无情地一口吞掉。
……他到底是怎么来到这个完全陌生的岛屿的?
这么大一头巨龙,能做到无声无息地出现在哥谭吗?
这个问题……洛格萨会在将来用实际行动告诉他的小新娘,只要他想,就算是他坐在哥谭云层顶上,头顶还有一个明晃晃的太阳照着,下头的人也不可能看得到他。
至于看到他的稻草人……
天太黑,龙没醒……
反正唯一看见他的人也嗝屁在了他的龙焰之下,所以那次不算!
那时还迷糊着的洛格萨也不记得他曾经一口龙焰喷死过谁了,就像他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把小新娘接回巢穴的一样。
龙之歌真是万恶之源!
都这么久了,怎么还有人记得!?
*
还是那句话,巢穴里的财宝实在是太多了,杰森扑腾了半天都没找到他想要的东西。正当他想要放弃,用手边的随便哪一样东西代替的时候,趴伏在一边静静地当雕像的洛格萨终于想起他把那套秘银武器放哪儿了。
于是,巨龙再一次动了。
这一次,他站了起来。
杰森被他突然的动作吓得一愣,然后连连后退,生怕这头巨龙不小心一脚踩在他身上。
洛格萨站了起来,离巢穴的封顶还有一定距离,他目标明确地走进巢穴深处,两爪子就从一大堆亮晶晶里刨出一个白色的箱子。他小心翼翼地低头将箱子叼起来,步伐轻快地走回去,略骄傲地把箱子放到小新娘面前。
看,这是我当年的战利品!
真·战利品。
洛格萨此龙是龙族中的奇葩,但也只是相对于其他的龙族而言,对于其他种族,尤其是当年盛极一时的精灵族和地精,他是名副其实的恶龙。
龙族的天性嘛,他喜欢亮晶晶。
那个时代的人类是真的穷,一穷二白,就只能养活自己,哪里有什么亮晶晶拿出来显摆?精灵族和地精就不一样了,他们是真的有钱,吃饭的器具上都镶着宝石嵌着真金白银,简直是在大声张扬“我有钱”。
不抢你抢谁?
当然了,洛格萨没有这么粗俗,他从来不抢劫,他光明正大地去挑战:)
精灵族&地精:heitui!不要脸!
不说他是邪神美杜莎之子,一双石化之眼就能要了对面所有人的命,就单说他是一头黑焰巨龙……族中的勇士谁上不是是送菜,哪个打得过他?这跟明抢有什么区别!
奈何打不过,纵使心中有再多的不甘和不满,他们也只能双手奉上战利品。
——这也是精灵族和地精为什么一辈子死磕屠龙宝器的原因,再不努力家都要被搬空了!
洛格萨不是那种指着一头羊薅羊毛的龙,当时的大地之上可不止精灵族和地精有钱,深海里的人鱼族一样有钱,有钱的种族多了去了。
作为一头海陆空全能的黑焰巨龙,洛格萨觉得自己不能厚此薄彼,他应该雨露均沾,所以他列了一张表,挨个儿挑战。
被雨露均沾的有钱种族们:我们可能不是人,但你是真的狗!!淦!要不是打不过你,你的坟头草都有精灵族的母树高了!
——那个时代的最高建筑是精灵族的母树,精灵族西渡的时候花了大力气才把母树完好无损地带走。
洛格萨就这样靠着自己所向披靡的战力,给自己赢下了一整个巢穴的亮晶晶。
骄傲.jpg
精灵族的有钱体现在方方面面,他们是大地上最精致的种族,比如这个被洛格萨放在他小新娘面前的箱子——从头到尾,都是用软银打造的,还雕刻了花纹,底座还有魔法符文,用于防止软银变色以及花纹损毁。
一般这样的箱子里装的都是精灵族的秘银武器,也只有秘银武器才能配得上这么高档次的箱子。
洛格萨又将软银箱子推了推,正好抵在小新娘脚尖上,他再度趴伏下去,矫健优美的龙翼愉悦地在身后轻轻晃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