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盖楼是否逾越,是否犯法?
(喷我的人请耐心看完。)
首先,唐朝确实是明令禁止盖楼有旨为证大历十四年(780)六月,唐代宗颁下严令:“诸坊市邸店,楼屋皆不得起,凡楼阁临视人家,限百日内毁拆。”(《唐会要》卷59,工部尚书)
大和六年(832)六月,唐文宗也颁下严令:“士庶公私第宅,皆不得造楼阁临视人家。……于令有违者,杖一百,虽会赦令,皆令改正。其物可卖者听卖,若经赦百日不改去及不卖者,论如律。”(《唐会要》卷31,舆服上·杂录)
什么意思呢?
唐代宗是说,市民和商人不许盖楼,对于那些已经建成的楼房,只要站在上面可以俯视到其他住户的都必须在百日之内拆掉唐文宗的话更狠,不但严禁市民和商人盖楼,连政府和官员盖楼也在限制之列,谁敢盖楼,就揍谁一百大板,即使刚好碰上大赦,也不赦免他,对于那些已经建好的楼房,能卖掉的卖掉,不能卖掉的拆掉,如果百日之内既不卖又不拆,那就等着坐牢吧纵观整个唐朝,禁止盖楼的决非只有唐代宗和唐文宗这俩皇帝,早在唐朝初年,中央制定的《营缮令》里就有一条是禁止盖楼的原文:“士庶公私第宅,皆不得造楼阁临视人家。”(《册府元龟》卷61帝王部·制度第二)
看了这条禁令就知道,唐代宗和唐文宗不过是重申和细化已有的规定而已建国初年就有了禁令,后来的皇帝又一再重申和强调,看来唐朝人想要盖楼是很难的啦?
未必!
咱们翻翻正史,再翻翻唐诗,会发现在唐朝盖楼并不困难因为,皇帝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唐高宗乾封年间(666-667),四川有个高官叫李晦,此人顶风作案,盖了一楼楼旁边是一酒店,酒店是四合院,院子里盖了一厕所,厕所没顶,露天,每当有客人上厕所,李晦家的孩子就大呼小叫——他们住楼上。。一低头就能瞧见客人的光屁股,弄得客人很尴尬酒店老板不干了,找到李晦说:“李高官,我们酒店虽小,地位虽低,也有个脸面不是?天天上厕所都被你家孩子偷窥,这日子还有法过没有?您盖楼我管不着,但我惹不起还躲不起吗?从今往后,这酒店我也不干了,这四合院我也不住了,我们搬走总行了吧?”
酒店老板原话:“微贱之人,虽则礼所不及,然家有长幼,不欲外人窥之。家迫明公之楼,出入非便,请从此辞。”(参见《旧唐书》卷60,李晦传)
李晦倒挺容易说话,丝毫不打官腔,很爽快地说:“哪能叫你搬呢,毕竟盖楼是我的错,既违反了朝廷的规定,又侵犯了你们的人身权,你别生气,我现在就拆了它!”
说到做到,李高官“即日毁其楼”这个事例似乎可以证明盖楼禁令是有效的,譬如李晦这样的高干都不敢顶牛,盖了之后,自己又给拆了。但是仔细一想,假如没有酒店老板的那一番话,李晦未必会去拆楼换言之,李晦拆楼恐怕不是因为皇帝的规定,而是因为民间的抗议即使李晦不拆楼,皇帝也不会拿他怎么样,因为皇帝都有点儿偏心,一面发布禁令,不让所有人盖楼,一面却对大臣们盖楼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比如武则天在位的时候,宰相许敬宗“营第舍华僭,至造连楼,使诸妓走马其上,纵酒奏乐自娱”(《新唐书》卷232,奸臣传)武则天不但不打他的板子还爬到许敬宗新盖的楼上去观光呢包括皇帝自己也在违反规定唐中宗李显有个女儿叫长宁公主,该公主出嫁前,李显在洛阳给她营造府邸,“作三重楼以凭观”。(《新唐书》卷83,诸帝公主传)
这说明“士庶公私”里面不包括皇帝,也不包括皇帝的女儿,他们皇族高高在上关于盖楼的禁令根本管不了他们而且,普通百姓也能盖楼如果不是皇族,也不是大臣,是不是就不能盖楼了呢?
也未必!
韦应物在《酒肆行》里写一酒店:“豪家沽酒长安陌,一旦起楼高百尺。”
这是商人盖楼的例子,而且是百尺高楼白居易在《劝酒》中写他的邻居:“东邻起楼高百尺,璇题照日光相射。”
这是市民盖楼的例子另外李商隐有诗:“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
刘禹锡有诗:“花萼楼前初种时,美人楼上斗腰肢。”
王昌龄也有诗:“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
瞧着诗人们提起楼来津津乐道的样子,似乎老百姓盖一座楼并不是多么严重的事儿也许在唐朝,那些禁止盖楼的法令从一颁布就成了具文,从一推行就开始失效,就像现在的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那样所以,席云飞盖个楼,大家就不要喷我了!!!
而且如今整个下沟村都是席云飞的,更不会出现“凡楼阁临视人家”的情况,所以安啦,这栋楼盖起来不会出事儿的,大不如买把加特林把闹事儿的都给突突了——BY·闹心的橘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