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为民除害
刑部的仵作们也被人半夜从被窝里挖出来,没道理上官都到场,连夜赶工,他们能安稳睡大觉,当下也不废话,着手干活。
姜文远则与赵东笞讨论着案情:“不知去岁的三名死者,都是何人?”
一直以来,平王世子闹得最凶,但别的受害者家属也并非一直隐忍不发,都会时不时过来询问询问案件进展,听到没什么发现后,再一脸失望地离去。
“去年那三个死者……怎么说呢,死有余辜吧。”
要不是凶手作案时最关键的特征没有改变:三具尸体并排,放血放到失血过多,死者死亡,均身穿白色锦缎里衣,抛尸荒宅,头发与衣物被人仔细清理过,脚底干净无泥。他们是根本不会被认定是被同一凶手所害。
这三个人,可真不是什么好人,而且生辰八字各不相同,不再像许观哲他们那一批一样,是素无恶名、同年同月同日生人。
去年的三名死者中,只有李安栋被报了失踪,其余人等,直到发现了尸体,才知其死亡。
李安栋殁年二十,留下个老娘。他是遗腹子,生下来就没见过爹长啥样,老娘又被婆家嫌弃克夫,竟不顾她怀着身孕,寒冬腊月将她一人从李家赶走,占了他们的家产。
宗族势力之中,弱肉强食本是常态,然而做得这么绝,一点活路都不想给的还是少数。最终李安栋的娘没办法,回了娘家讨条生路,娘家骂骂咧咧地留下他们。
次年开春,李安栋出生,别看母亲吃不好睡不好,他生下来却也有四斤重(注:古代一斤等于十六两,本文沿用这一设定。),哭声震天。
有了儿子,日子有了盼头,李安栋在母亲浆洗缝补一文钱一文钱的拉扯下,健健康康长大。
再后来,娘家也容不得他们,他们便搬到了南城的破窝棚里栖身。
按理来说,这样的穷苦人家长大的孩子,应该更加早慧,更加懂事才对。可李安栋长大了,看不起家里的一贫如洗,厌倦了每日两餐的吃糠咽菜,更不想付出苦力换取温饱。
他羡慕别家的少年衣服上没有补丁,饭菜里有荤腥,被小混混蛊惑,跟着一起不学好去了。
他老娘为了养他,点灯熬油似地榨干自己的身子,不过三十几岁的人了,好似五十多,实无力管束于他,只得哭天抹泪地随他去了。
自此,李安栋摇身一变,跟着大哥当起了混混,每日在南城的地头上吆五喝六,有沿街摆摊的小贩交不出几个铜子的保护费,他二话不说,抡起拳头就揍,下手又黑又狠,在坊间的名声很快就坏了。
人都说,这有娘生没爹教的,就是不行,李安栋却满不在乎,他至少能吃好的穿好的,还有余力接济他苦了一辈子的老娘。
等到他销声匿迹,小贩们但凡有点余钱,都想买两串挂鞭放来庆祝庆祝,虽别的小混混还在,这保护费还得交,但至少不会挨打挨得这么狠。
第二名死者谢枝更不是个东西,他是土生土长的京城人,殁年亦是二十岁。在南城有处独户小院,相比别人都是大杂院,四五户挤在一起,他家算得上很不错了。
谢父有点木匠手艺,收费公道,活干得不赖,年轻时攒了点家底。他娶妻娶得晚,等有了儿子,已是三十五岁高龄。
到了谢枝,许是家中独子,被娇宠坏了的缘故,木匠手艺不学,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是个地地道道的懒汉。
家有万贯,也经不起一个败家子。谢枝喜欢喝酒,一天三顿必不可少,家里边的钱被他花用得所剩无几,谢父谢母想留点棺材本,免得有个头疼脑热无钱可用。
见要不到钱了,谢枝一点也没客气,按照一天两顿饭的顿数,毒打父母,去年他死前不久,正好刚把父母打得下不来榻。
所有人都以为他躲出去了,殴打父母,实是忤逆不孝,告到官府是要被砍头的。
没承想这祸害被别人害了,邻居们都说这叫恶人自有天来收,有这么个倒霉儿子,还不如当个孤寡。
最后这第三位死者就更绝了。江小郎,殁年二十岁。
江家在南城算是个大族,宗族往上数四五代都在京城居住,虽然祖宗八代没出过一个出息人物,但是勉强能养活自己,而且团结起来不会被外姓人欺负,日子要好过很多。
江小郎被江家除族了,因为他根本就是个泰迪成精,每日里见到个女人就想入非非,一有机会就胆大包天,拉着人往草丛子里拖。
最终千防万防,还是有一个族妹被他得手,小姑娘惊怒交加,回去秉了家人,然后出门就跳了护城河。
人一死,族人对江小郎的忍耐也到了极限,连自己的血缘亲人都能下得去手,与畜生何异?江家宗族开会,将他除族。
这个时代被除族的男人下场可是很惨的,但江小郎不在乎,这对他的生活有什么影响?他身无长物,父母早亡,又无亲兄弟姐妹,可谓光棍一条,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他继续各处打着零工,继续偷眼瞄着身边经过的各个女人,伺机再犯。
根本无人知晓他失踪,死后更没有亲戚寻他,就连尸首,都是送到了城外的义庄,破席一卷,就地埋了。
就连赵东笞都觉得,这样的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