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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曲终人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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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悔吗?

亲手杀了自己视若亲子,千辛万苦抚养长大的孩子。

吴老夫人犹记得,在吴越七岁上时,也有一次病得凶险。

城中流行小儿高热惊厥之症,不知哪个仆从出门时,带了病气回来,没多久,吴越便染了此疾,且汤药一碗碗灌下去,热度半点不见降。

小小的人儿,烧得神志不清,整张脸红得像猴屁股,发不出汗,眼见着快要不行了。

当时自己抱着他,三天三夜没怎么合过眼,内心不段求佛告神,只要儿子能好起来,她是愿意用自己的健康来换的!

那样的真心实意,那样的母子情深,那样的天伦之乐,在血淋淋的事实面前,都变成了吴老夫人最痛苦的回忆。

如果一开始她就知道这个孩子不是她亲生的,抱来养着,那么她付出得理所当然,也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抱养的或许可以不在意,但是几十年的欺骗,她断断容不得亲子成孽种的变化!

也是后悔的吧。

她以为,杀了吴越,从根本上拔除心里那根毒刺,她会很兴奋、很开心,就当做迟来的报复,为自己,为她无辜早死了亲生儿子,为三房毒妇。

但是最终,谁也没有落到好处。

她彻夜难眠,一闭眼,就看到一排子孙整齐地矗立在床头,惨白着一张脸,问她,为何要害了他们性命!

她痛彻心扉,当吴越毒发时,她连过去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她没有快意,只有悲凉。

便是养条狗,这么多年也会有感情,何况还是个大活人,平素与自己就极为亲近。

可是后悔已经晚了,这白毒伞,无药可救,服者必死!

她为了一击必中,让如烟务必下的药量充足,吴越绝无生还的可能。

她恨不得死的是自己。

“二嫂,对不起!对不起!”三老太太头磕得砰砰响,声嘶力竭地哭嚎:“都是我的错!是我猪油蒙了心!”

她嫁给三老爷子的时候,还很高兴的。

毕竟她出身一般,只是个普通的农户,家里倒是有几亩薄田,不愁吃穿。

可她长得好,是十里八乡的一朵花,爱慕她的小伙从家门口排到村口。

她很聪明,知道美貌就是自己的资本,以后可以凭着一张脸,嫁个好人家,也过过呼奴使婢的人上人生活。

身处底层的女性,改变命运的唯一选择就是嫁人,第一次投胎没得选,可第二次,她必须得好好挑一挑。

她不想过每日下田劳作,家务里外忙活,用嫩葱似的手指头戳在冰水里洗衣服,被太阳晒得爆皮,整日吃掺着黑面的炊饼的生活,所以她的目标很明确,嫁个有钱人。

终于,她的机会来了,不是做谁的妾侍,而是吴府三老爷的正妻。

虽然三老爷没本事,但他二哥是个能耐人啊,领过兵打过仗的大丈夫,三老爷以后跟着他混,吃香喝辣、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是最基本的。

她喜滋滋地嫁了,果然过上了她以前梦寐以求的生活,每日里乐呵呵地像掉进了福窝里。

如果她能知足,这一辈子倒也和美。然人性本质贪婪,得陇望蜀乃是天性。

她开始羡慕二嫂。娘家硬气,嫁的夫君也有本事,每日里与那些贵人们交际,得人家巴结,各种首饰换着戴,海参燕窝吃到腻。

嫁的明明是两兄弟,凭啥她就要当个小透明,守着个老实到木讷,三棍子也打不出一个屁的男人。

心中的不满长年累月,吴老爷子是个风流成性的,三老太太年轻时是真漂亮,吴老夫人拍马不及,因此郎有心,妾有意,干柴烈火,一点就着,渐渐星星之火逐渐燎原。

男人的劣根性,妻不如妾,妾不如偷,这偷的滋味,自是妙不可言,让人欲罢不能,一来二去,三老太太怀孕了。

孩子是谁的,当娘的怎么可能不清楚,三老太太一开始有些心虚,但三老爷子根本没往旁的方面想,对她无微不至地关照,让她既感动又羞愧。

罢了罢了,能守着陪着自己的男人已经很难得了,二伯不是她能肖想的,二嫂都要跟自己翻脸了,及时收手,以后好好过日子吧。

养胎时三老太太深居简出,也还安份。

可孩子生下来之后,她又不平衡了。

她的孩子先生几天,洗三满月不过亲朋吃顿便饭就算过了,可轮到二嫂,光流水席就摆了三十来桌,收的礼物更是价值连城。

都是一个爹的孩子,难不成因为托生在了不同的肚子里,命运便天差地别吗?她的孩子凭什么不如二嫂的了?

鬼迷心窍一般,她带着孩子去探望二嫂,仿佛老天爷都在帮她,有那么一盏茶的功夫,屋里只有她跟两个孩子。

她突发奇想地换了孩子,悄悄离去。

刚下生的孩子,还未长开,看不分明,兼之两个孩子之间有血缘关系,多多少少会有些像,竟真的没被发现。

三老太太做了这事,心里也虚,她很清楚万一被爆出来,她会有什么下场,死都是便宜她了。因此她守口如瓶,没有跟任何说过,出于愧疚,对换来的孩子也还不错。

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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