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四三 最后的机会
第一三四三 最后的机会
王金龙原本在亮化工程之后,对吴里的印象改变了不少。但冯氏集团的这件事儿,又让两个人的关系回到了原点。
“妈的,老子还是有点小看了这个小王八蛋了。我就不明白了,冯氏集团也没把你怎么着呀,你他妈的如疯狗似的,咬住不放,这不是断了老子的财路吗?”王金龙越想心里越有气。
不过,没有办法,王金龙心里明白,以现在的自己,还没有能力把这个吴昊怎么样了。
“君子报仇,两年不晚。两年后老子脚跟站稳了,一定要找到机会的,把你这个搅屎棍子弄走。”王金龙恨恨的想到。
王金龙心里明白,滨海市市长是自己仕途最后一站了。之前收刮的那些财产到是不少,以五位数记。
上一场风波,如果不是这千万家财,现在别说是滨海市长了,自己能不能自由自在的呆在外面都要两说着了。
王金龙心里那个痛就不用说了,而通过上一场的风波,更让他深信的一个道理,那就是在仕途之路上,钱是万能的,没有钱,那是万万不能的。
所以,他要利用最后这个机会,把以前的损失拿回来。
何况儿子现在还在里面呢,要想让儿子早日出来,没有钱,你怎么减刑?没有钱,你怎么在里面表现好?
千万不要以为监狱里面立功啊减刑呀,只要你好好表现就能轮到你的。那只是挂在墙上给外人看的。
在监狱里面,要想过得舒服点,分到好岗位、好监室、多加分,快减刑,不把监狱上上下下打点一番那是不可能的事儿。
几条烟最小儿科,直接伸手要钱也不少见,少则几千,多则一、两万。
曾经有人透露过,当然,之所以用“透露”,就是说这种事儿摆不到明面上,只能通过关系人暗中操作,而且还是相互信得过的,否则,你给在多的钱也不可能给你办。
曾经有人透露过,十万块钱可以帮你减刑一年。
说起来,这个价码也不算太高,十万块钱,买提前一年的自由,划得来。
但你要想提前三、五年出来,那就是三、五十万。何况在里面平时还要消费一些呢,所以,这样算说来,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有人也许会说,在监狱里面怎么还有消费你?
这就是你的孤陋寡闻了,现在的监狱,除了没有自由外,外面有什么,里面就有什么,比如超市,比如饭店 ,比如夫妻房等等,只要你有钱,都可以享受。
近日,一份省级法院公布了一批职务犯罪人员减刑裁定书。在这一批裁定书中,“狱内月均消费”的金额都被公示出来。几个获得减刑的罪犯当中,最爱花钱的,狱中消费月均几千元。
说起来,监狱还是比较讲理的,你的消费越多,说明你对监狱的贡献越大,因此,你的得分也就越多,减刑的越快。
监狱里对服刑人员的监管,主要依靠“计分考核”进行,即狱警根据监狱内各项规定以及服刑人员的表现,对其加分或减分。分数多寡,将直接关系到服刑人员能否获得减刑、假释等刑罚变更待遇。
但是,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就是,监狱是个极其特殊的单位,所以说特殊,那是因为其极为封闭,在这里面,管教人员处于绝对权威的地位。
所以,在这种情境下执行计分制,以目前警察的素质,那就可想而知了,什么暗箱操作,或权力寻租等等,绝对是不可避免的。
举个简单的例子,两个人打架,A和B打架,C出手制止,谁该被加分、谁该被扣分?如果这是司法警官学院的期末考题,答案很清楚;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完全不一样。
极有可能,A、B不会被扣分,C可能也不会获得加分,具体操作全凭管教说了算。
说起来,按着规定,监狱内的计分主要分为生产改造分和思想改造分。前者没有限制,只要足额或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就能得分。思想改造分则种类繁多。比如:服刑人员作一次思想汇报,按着管教的心情,可得一定的分数;一篇能被监狱黑板报刊登的反思、悔过性的文章可获得与所刊登媒体级别相应的奖励分数;服刑人员向前来监狱参观人员做警示教育的,也可获得相对较高的分数。
当然了,这里面没有写的一条,就是在监狱里的消费。虽然没有写,但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还真是个硬指标,否则,凭什么你汇报一次就给你分数呀?
减刑二进宫的,公开的报道就不在少数。
这说明了什么?
最起码,其思想汇报所得的分数,是不真实的,或者是管教人员编的,或者是当事人骗管教的。
正是因为发现有这样的问题,所以为了防止计分水分过大,监狱后来规定,每人每月的思想汇报分数上限为二次。
当然前提是“防止计分水分过大”,而不是杜绝“水分”。
毕竟与同为警察的比起来,监狱不但地处偏僻,而且相对的油水渠道比较少,直接面对的就是这些犯人,不在这些人的身上找点平衡,上级领导都觉得过意不去。
思想改造分也有上限。在一个有100多名服刑人员的分监区,一般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