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牧羊女
信她是一个接线员。
杨牧看起来就像一个雍容华贵的名门闺秀,或者富贵人家养在家里的少奶奶。
她的确出身一个好家庭,听说父母都是大学教授,是书香门第。她是B市本市人,上学的时候父母就给买了一套市中心的房子,可谓前途无量的有产阶级白富美。然而杨牧在上大学的时候和自己一位凤凰男同学相恋,那男生刻苦、自律、痴情,还长相俊秀,杨牧和他抵死相恋,无论父母怎么反对都不肯分手,最终和父母决裂。他们大学一毕业就结了婚,杨牧把房子卖了,搬去男方租住的房子住,将买房款当作男方的创业基金,然后男方也的确争气,依靠启动
金开了一家不大不小的公司,过上了中产阶级的生活。
这仿佛是个爱情神话,并没有什么不好。
然而现实与神话,总是南辕北辙。
那位励志的男方姓洪,叫洪百姓。他出身于某偏远省份的偏远县城外的洪家村,洪百姓从小成绩优秀,从不调皮捣蛋,一直是全村的希望。洪家村并不富裕,洪百姓的父亲早亡,母亲种地收入微薄,于是优等生是全村老小一起培养长大的,在他的求学上进的路上,父老相亲都付出了所能付出的心血。
洪百姓的确是个知恩图报、勤勤恳恳的人。他也是个百依百顺的孝子——不仅仅是母亲,洪家村全村都是他的亲人、他的长辈。
所以他稍有成就,他就把母亲接出来和自己同住,又将父老乡亲轮流邀请到B市来过一点好日子。洪家村凡有所求,洪百姓有求必应,无不尽心尽力。
在洪百姓的母亲和相亲眼里,洪百姓自带金
光,是全村的骄傲,完美无缺。
而杨牧…她爱的只是一个上进、勤恳、聪明而俊秀的男孩,并不是洪家村的神。她无法招架那个“神”的身份,在洪百姓母亲的眼里,她的孩子是如此优秀,儿媳妇居然不肯洗衣做饭扫地,没有好好伺候洪百姓吃饭穿衣,甚至还要她的孩子给她削苹果!是可忍孰不可忍!这种女人,怎么配得上她的孩子!作为媳妇,就应该洪百姓说什么就是什么,钱是她儿子赚的,人是儿子娶进门的,她怎么能不安分守己?居然有时候还不听洪百姓的话?必须教训!
婆媳大战无声的展开,杨牧不知道如何应对被圣光笼罩的婆婆,兵败如山倒。每次她身心俱疲,希望洪百姓带她出去走走,散散心的时候,洪百姓总是带她回他长大的山村,充满回忆的忆苦思甜,讲诉他小时候的每一次考试…而杨牧面对的,是几百个婆婆,每一个都无法得罪,每一个都要孝顺听话,每一个都必须小心伺候,他们都是洪百姓的恩人,她丈夫欠别人的恩情永远还不完。
后来杨牧生了个女孩子,不知道为什么听说洪百姓开始打她,然后婚内出轨,弄大了别的女人的肚子。
故事的最后,是杨牧离婚了,自己带着孩子过日子。
她没有去找更高薪水的工作,因为服务中心隔壁有个不错的幼儿园,所以她就在这里工作。她也不怎么说话,也从来不发火,无论什么时候看到她,她总是姿态端庄,姣好而平静的。
慕云山听过她的故事,再看到她的本人的时候,深深觉得…也许故事里听来,杨牧是那个得了BE的炮灰,可是在生活中,她其实是一个真的强者。
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步过荆棘,浴火重生。
慕云山特别敬畏杨牧,心里很想和这位浴火重生的前辈交个朋友,但在杨牧那好看的仪容面前,她自惭形秽,蠢蠢欲动而不敢。
“…那个人又来了。”服务台里,阮英踢了
慕云山一脚,低声说,“你看…就是那个。”
“哈?”慕云山反应过来,这个在服务中心名气很大的“那个人”,就是杨牧的前夫,洪百姓。
洪百姓并不长得人面兽心,他三十多岁了,事业有成,面貌依然俊秀,身姿依然挺拔,依稀可见少年时的风采——那时候杨牧爱上他不是没有理由的——长这个样子基本上校草无疑了。他穿着一套端正整齐的西装,扎着基佬紫的领带,衣冠楚楚的走进了服务中心。
他径直走到了咨询台这里。
软英很熟练的当作没看见。
慕云山还是新手,不敢藐视人民群众,站起来勉强微笑,“你好。”
“杨牧在吗?”洪百姓问。
“不在,您是哪位?有什么事吗?”慕云山问。
“我是她丈夫。”洪百姓说,随即提了一袋很大袋的东西放在咨询台上,“我带了点东西给她,
如果她来了,帮我带给她。”
“我们这不能收申请人的礼物。”慕云山把袋子推了出去,“头上有监控,你这样会让领导以为我收了什么贿赂呢!还是你自己给她吧…既然你是她丈夫,拿回家给她就好了,难道你要出差回不了家吗?”
洪百姓的脸色白了白,慕云山低眉顺眼,貌似刚才说的都是误会,她是一棵清白无辜什么也不知道的小白菜。
阮英坐在一旁笑,“回去吧!今天她不在。”
“这里面是一点水果,我听说她最近身体不好,给她送点水果。”洪百姓说,“也没什么见不得人的,可以拆开。”他真的当众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