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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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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林琳与太叔陌开始的时候是跟在太叔攻和姚天身后的, 可林琳嫌弃他俩走的慢,拉着小孩越过他们便先走了。

今天雪小,或者说还没正经开始下雪呢。路上有点滑,不过难不倒太叔陌, 林琳本来是想要让这孩子负重跑的, 可想到小孩太小,怕绑了沙袋对身高和脊柱不好, 于是林琳便没那么做。

此时林琳与太叔陌都背了个斜挎包,太叔陌撒丫子在前面跑, 林琳不紧不慢的跟在太叔陌身后。

过木桥的时候, 林琳还着重看了一眼地下的河水有没有冻透。下桥时,心中想的却是幸好两个世界都是冬天的情况, 不然那边是刚经过急冻,这边再一夜醒来回到盛夏,那才叫糟心呢。

怕是整个夏天都过得极艰难。

看见河,就想吃海鲜。林琳有些嘴馋的想着空间里各种海鲜,最后摇了摇头, 心下明白想吃的话,只能偷偷吃。

等将来结婚后时代在发展, 忍两年就好了。

林琳跟着太叔陌很快就到了县里,至于在她们俩身后还不知道过没过山路的太叔攻和姚天,林琳丝虚没放在心上。

早上吃得极好, 进县里的时候, 林琳也没再买县上的小吃。想到今天的早饭, 林琳又从空间里拿了个鸡蛋,一个可以凉着吃的黄米面豆饼。

本来这个豆饼都是早饭前装到太叔陌书包里,然后他会在两节课后吃掉它。

只今儿早上注定没办法立时恢复往日的生活步调,于是倒是忘记给他装了。

怕一会忘记了,林琳直接将鸡蛋和豆饼放到太叔陌的书包里,然后先领着他回了县里的家,在那里用昨天暖壶里的水让太叔陌洗了脸,又将早上带的围巾和手套都放到家里。拍拍他的小脑袋,让他带着帽子去上学了。

离家近就有这点好处,怪不得后人都喜欢买校区房呢。

县上就有初中和高中,林琳现在却在想,要不要去市里也买套房子。

就在市高中附近买。

世人都说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可又有多少金子不被人发现,没有发光的机会呢?

村里的教学质量必是不如县里的,而县里与市里比自然又差了一层。

论起学习环境和教学质量,林琳其实更倾向于市里的。

而且说句杞人忧天的话,太叔陌这个孩子虽然现在还太小,但是林琳可以说这个孩子将来必非池中物。

她不想在他上学的过程中出现让他改变一生的事情。

旁的不说,等过几年高考恢复了,村里的小孩上完小学一定也会有上初高的。

而那个时候村里小孩进了县里,太叔陌的身世必会成为别人闲谈的话题。

小孩子都是天真而又残忍的。

他们可以理直气壮的用着年幼而伤害别人。

而被他们伤害的人何其无辜。

林琳虽然对‘昨天’晚上去的恒市没多少概念,却时常听人说起市里不止一所高中,所以等明年天暖日头长了,可以去市里转转,然后挑一家差不多的高中,在那附近买套房子。

平时可以租出去,等到太叔陌高考那年收回来,然后举家去市里照顾一年高考生也极方便。

高中的事情可以这样,初中的话林琳想到现在还比较简单的小学课程,决定还是尽力给太叔陌补课,然后看看能不能跳个级。也许不等村里的小孩来县里上初中,太叔陌就已经初中毕业了呢。

温室花朵经不住风雨,一帆风顺的人生经不起跟头。记得倚天里的宋青书,就是毁在了这上面。

张无忌出现之前,他的人生太过顺逐。年纪轻轻便有了玉面孟尝的江湖称号,然而当张无忌出现后,整个江湖的青年才俊都从此黯淡无光,与张无忌渊源极深的宋青书便是最倒霉的那一个。

乱了方寸,失了心智,最后做错了事,损了性命。

所以让小孩多经历一些挫折不是坏事,只是不舍得。

林琳知道自己这样规避风险并不一定是对的,可这孩子已经没了父母,出生到现在,也就今年才过了些正常小孩的日子,还碰见了她这么个不太靠谱的后妈。

难道她还要让眼睁睁的为了什么破茧成蝶的成才说法再让这个孩子受到伤害吗?

护着这孩子顺利考上大学,今后的人生林琳不认为没有少年这段会被人欺凌的日子这孩子就会少了坚韧的心性。

在林琳看来,这孩子若是全程由她教导和影响,再加上这样的经历,真心容易走了歪路。

小孩上学了,林琳呆在家里,将两间屋子的大炕都烧热。刚沏了壶茶水,太叔攻便领着姚天进门了。

姚天羡慕的左右打量这间屋子,不由说道,“之前还以为这是你们租的,没想到竟是花钱买的。这房子真不错,宽敞,明亮。呦,还有电灯呢。”

可能是在村里呆的时间长了,姚天现在看个灯泡都带着一种爱恋的神情,林琳翻了个白眼没理他。太叔攻想了想他之前在纽约看的不夜城,心下不无同情的拍了拍姚天的肩膀。

姚天从b市到太叔村就感觉到了落后和贫穷,想他之前和林琳在纽约的所见所闻,心里落差不是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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