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花豹委委屈屈的躬下身,在火堆旁蹲住,他并没有回到多数人那边,明显不死心。
尽管宁枫完全没有回应他的请求。
黑狼被敲打后便乖顺的低下头,任由青年在他身上随意揉弄着湿濡的皮毛,只是那双幽蓝眼眸依旧紧盯着花豹瞧。
你很喜欢……?
喜欢宁枫的兽人多的很呢!
黑狼鼻尖喷出炽热的气息,却依旧难以缓解心底的焦躁感,他找不到发泄口,只能更加恶狠狠的盯着花豹。
“我们现在已经是无家可归,严寒季还要到了,如果蒙蒙能加入你的领地,是他的幸运。”
林绫在背后阿弟的几次催促下,终于走了过来,斟酌措辞,小心观察着白狼的神情,“我们,嗯,我是说……”
她还是觉得林绨给她的词太直白了,简直说不出口啊!他们这二十来口人,哪是说收留就收留的,直接问不是难为人吗?
“如果拜托您帮我们指一条路,您觉得,森林会是好的去处吗?”顶着青年沉静的仿佛看透一切的目光,林绫不自觉又换上了敬称。
“可以和我讲讲你们的领主吗?”宁枫并未直接回答,反而岔开话题。
黑狼耳尖一抖,他察觉到宁枫态度的松动,进而意识到其中隐藏的含义。
这些人宁枫也要管吗?
白狼,他似乎真的总在帮助别人。
司南微低下头,因为怕兽形过重会压到青年,一直都没敢完全放松,此刻也只是虚浮在宁枫膝上,任由青年的手掌一下下揉着他的头。
“我们的领主,”林绫神色凝重,重重叹了口气,“五年前,我们在狩猎时捡到了她。”
“那时她只有五岁,因为兽形变异成了兔子,尽管比普通兔子强壮的多,还是无法跟上游荡生存的亲人,被落下了。”
也就是,被抛弃了。
生存艰难的时候兽人的行为会趋向兽化,父母也会更关注健康强大的宝宝,这是生存延续所必然的。
宁枫青绿眼瞳凝缩一瞬,眉头随之皱起。
……五年前,五岁?
林绨说过,他们的领主在骤雨季初伤重,已经死去了,所以,那只是个十岁的孩子?
为什么会让一个孩子成为领主?
林绫感受到了宁枫的疑惑,苦笑着低声道,“您应该能理解那种感受吧。”
“领主在的地方,蛇虫蚊蚁自动躲避,野兽都会绕路而行,领主只是存在于那,就可以让大家短暂脱离随时会成为野兽食物的处境。”
宁枫揉着黑狼皮毛的手顿住,“所以,你们因此让那孩子成为领主?”
林绫摇着头,苦笑,“不是。”
游荡在荒野的兽人以及零散的小部落,如果没有意外,大概到死都不知道什么是领主,这不是身边人的隐瞒,而是根本接触不到这些信息。
祖辈都藏在地下躲避野兽生活的人或许永远都想
不到,某些地方的兽人正在自由的生活,他们有房屋有集市,养着牲畜,耕种土地。
“起初我们只是捡到了她,和其他没有父母的小孩一起养着。”到了这个地步,没什么不能说的了。
林绫揉了揉额头,将有些凌乱的黑发向后抓去,仔细的叙述起了原委。
最开始,他们只是觉得这小兔子运气好,体质特殊,因为自从她加入部落,大家就一直没遇到野兽袭击,要知道哪怕是食草动物,对兽人都有着天然的攻击性。
可日子一久,连蚊虫都躲避的特质就成了被人争抢的“工具”,那时大家还生活在地下土洞里,虫子简直不要太多,谁都想让自己的家更安全舒适。
当时还是头领的林绫已经开始研习织布,经过观察发现小兔子的确很特殊,因为随着她慢慢长大,兽形竟然是同年龄段其他兔子兽人的二倍还有余。
为了维持部落平衡,林绫思虑过后,便将小兔子送上头领的位置。
理由是她想有更多的时间织布,实际上各种事物依旧是林绫在打理,对待小兔子更是如亲人一般照顾,像是妹妹,又像是女儿。
小兔子不再处于被争抢的被动地位,也的确为大家带来了更为安逸的生存环境,原本不大的部落短短几年内不仅人数扩张,甚至都搬到了地上,建造房屋种植植物。
直到去年,巨象领地的人慕名而来与林绫交易布匹,点出了小兔子的“领主”身份,并且亲切的邀请他们前往巨象领地,参加每年一次的集会,因为巨象领主非常喜欢这些小辈。
有过接触的人都会明白巨象为何是强大温和的象征,林绫没理由怀疑,带着小兔子欣然前往。
“我们到了才知道,就在集会前一个月,巨象领地的老领主去世,迎接我们的是老领主收养的墨绿森蚺,我们信任了他。”
也险些当场死在那里
林绫别过头,似乎对那段记忆不愿提及。
众人也都沉默下来,但宁枫想了想,还是问出了口。
“你们的领主,她的名字是什么?”
“没有名字。”林绫长舒一口气,“最初大家都叫她小兔子,后来直接尊称领主,我们已经商量好,等她长大了自己选个喜欢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