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发财(为“最高兴的事莫过于你比我胖”舵主加更!)
李亚民在老家住了一晚,不过第二天一早就回了县里,临近过年,棉花公司的事情不少,最苦最累的永远都是他这样的小领导。
李亚东的计划昨晚也跟他隐晦的提了一下,不过结果显而易见,他并不感兴趣,好歹也没反对,毕竟国家政策是支持农户搞养殖的,只说“如果春兰和亚军想干就干吧。”
李亚东知道,他大哥对棉花公司有极深的感情,毕竟家都安在里面,想要说服他是真的挺难,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先把家族企业的框架给搭起来,看他将来是否能想通。
二姐李春兰和二姐夫赵大成那边已经表了态,愿意先吃苦把鸭子养好,三哥李亚东其实阻力不大,若说老李家最能吃苦耐劳的,那肯定是他,再加上三嫂在一旁怂恿,而且连大哥都说了搞养殖是好事,他也就顺势点了头。
李亚民是走了,但陈月娥和李婷婷却留了下来,她们娘俩反正回去也没什么事,索性就懒得来回跑,不然过几天还要回来。
早上吃过饭后,坐了一会儿,李春兰一家三口也要走了,老赵家那边还有两位老人在,嫁出去的女儿总归要以夫家为主,年前大概是没有时间再回来了。
“小东啊,那姐就走了,你说的事情……”临行时,李春兰还不忘提醒一句,她虽然没什么文化,但如今想通了,也知道这是个机会。
不为别的,就为家里的小兔崽子,马上就双岁了,将来读书、娶媳妇哪样事情不花钱,趁着现在还能干得动,能多攥一点是一点吧。
“姐,这个不急,我出去还早,起码要到十五左右,年后再说吧。”
李亚东笑着回话,然后还递过去一个编织袋。
“这啥?”李春兰不明所以,跟自家弟弟也不客气,接过来直接打开,然后就是一声惊呼,“新衣裳!”
岂止是新衣裳,她一一掏出来一看,蹭亮的牛皮鞋,还有好多见都没见过的面油啥的,甚至还有一块手表。
“哎呀,臭小子,总算姐没百疼你,不过……你买手表干嘛,表盘子这么大,姐戴着也不适合啊。”
这时,一旁的赵大成欲言又止,看着亮赞赞的手表一阵艳羡,担心婆娘给还回去。
“姐,不是买给你的,给姐夫的。”
“啊?”李春兰先是一怔,继而哈哈大笑,指着一旁的男人说道:“你给他买手表?戴上他就下不了地了。”
赵大成一脸郁闷,弱弱的插了句,“大不了我下地的时候不带就是。”
哪个爷们儿还不好几分脸面?他虽然是个农民不假,但总归也有赶上场面事的时候,有块手表戴着,多涨面子的事情啊。
“小东,这玩意儿你拿回去,你姐夫他用不到,我看你手上还光秃秃的呢。”李春兰说着,果真要还回去,赵大成一脸悻悻。
“姐,我有表,没戴而已,这就是给姐夫买的,家里男人一人一块,不然你又该说我厚此薄彼了。”
李春兰听得一头雾水,大咧着挥手道:“好了好了,你这么说我就收了,你们读书人就是不一样,说出来的话听都听不懂。”
二姐一家高高兴兴的走了,李亚东送到村口回来时,老远的就瞥到一个亭亭玉立的丫头杵在门口生闷气。
“婷婷,这是咋了,谁惹你生气了?”
“你!”李婷婷撇撇嘴道:“就你,你惹我生气了,小叔叔偏心。”
李亚东一听还哪里不知道原因,他这不是看大哥一家人还在嘛,所以礼物就没拿出来,没好气的走过去戳了戳她的小脑袋瓜,“想什么呢,小叔叔能忘记你吗?”
李婷婷瞬间换上一张笑脸,吊着他的胳膊撒上了娇,俏皮的眨着大眼睛问道:“那……小叔叔,你给我带啥了?”
“当然是好东西。”
半分钟后,老李家屋里传来两声尖叫。
“哇!这么小的录音机!”
“好漂亮的钢笔呀!”
这丫头高兴坏了,李亚东当初试机的时候里面塞了一盘磁带,大杂烩的那种,忘记取出来,她就抱着录音机舍不得放下,一直听,听了一两遍后,几首节奏鲜明的歌曲居然就会唱了,看得李亚东大跌眼镜。
“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
倒颇有几分味道,声音比起邓丽君更青涩一些,但这种青涩配上这首歌,却一点不显突兀,果然这丫头有一定的演艺天赋啊。
“这孩子……”陈月娥看她在那摇头晃脑的唱着歌,感觉又好气又好笑,“说好了,这磁带可不能带回去,你小叔叔买录音机给你是学外语用的,可不是听歌。”
“知道了知道了……”这丫头答应得倒挺干脆,但能不能作数,还真不好说。
后山上的房子建了几天后,已经初具规模,一层基本成型,就差铺石板了,李亚军找来的都是老师傅,手脚麻利,再加上每天现钱结算,人家也肯卖力。
不过到了腊月二十八这天,就不得不停工,因为新年到了,人家师傅们也要回家过年。
农村的习俗大多跟城里不同,就譬如李亚东他们这边,年夜饭自然是有的,不过是叫“发财饭”,而吃发财饭的过程,则称之为“发财”,有不算熟络的人见面后就会问,“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