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第 72 章
“那你先告诉我,这封信是你写的吗?”
“你不都知道了。”程孟珏的声音有些羞恼。
实在是十年前的情书,本以为已经被扔了,结果今天被人翻到拿出来,惊喜以外的同时,更多的让人脸红心跳的羞涩。
少年的喜欢赤诚而简单,程孟珏规规矩矩当了十多年的模范孩子,人生第一次的叛逆就是悄悄地给人写了一封情书,然后从自家花园里摘下了那个春天他等了好久才开花的蔷薇,做成干花后,小心翼翼地粘到了信封上。
白意还不知道信里写了什么,程孟珏却记得。
因此,从看到这封信开始,曾经朦胧的回忆再度回归,朦胧岁月里,他红着如玉脸颊写下的一行行字再度出现在脑海里,连带着他也好像又回到了十年前,那段紧张而不敢靠近的暗恋中去。
程孟珏过往二十七年的人生里,一共做过两件“出格”的事情。
一件是将暗恋倾诉在信纸上,塞到了心上人的抽屉里;一件是以勾引之名,诉十年暗恋,将自己塞到了心上人的心房里。
从上车到现在,程孟珏不仅在脑海里回忆完了这封信,更是把两人再度重逢后的一点一滴又在大脑里快速过了一边。
青春的白衬衫和成年后的红酒杯,羞与躁在同胸腔疯狂交织,暧昧与缠绵兑出一杯醇厚的鸡尾酒,从记忆的最开始,缓缓倾洒酒液,让程孟珏的脑子晕成一片乱码。
白意听到某人变相承认了这封信真的是他写的,心底一颤。
十年前吗?
想到这儿,白意眼波微颤,红唇凑到某人的耳廓处,热气随着吐出的话霸道地喷在敏感的耳朵上。
“那你今晚,哄我睡觉好不好?”
程孟珏没想到要求这么简单,从白意的颈窝处抬起头,诧异地看向她,却对上白意不怀好意的眼神。
程孟珏的瞳孔一缩,忽然意识到自己对女朋友某些方面抱有过于天真的幻想。
果然,下一秒小妖精红唇一勾,坐到了男人的身上,把信缓缓插入到对方敞开的衣襟处。
“念这个,哄我睡觉。”
“今晚——”
“我想和写这封信的男人,睡觉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