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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〇九章 女大当嫁(求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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吗,我看看……”

夫妻二人本来险些吵起来,不过有了《金瓶梅》这种调剂气氛的好东西,夫妻二人马上变得其乐融融。

周氏现在有儿有女,大儿子还那么有出息,丈夫对她又专一,可谓爱情事业双丰收,加上还有两个闺中好姐妹,人生感觉已经圆满。

有了《金瓶梅》上的插图助兴,二人酣畅淋漓,似乎一下子便找回了十六七岁年少时的激情。

等一切平息后,周氏枕在暖被上,笑盈盈道:“谢家妹妹过些日子就要嫁人了。”

“啊?”

沈明钧有些惊讶,旋即黯然低下头,“嗯。”

周氏不知道丈夫在想些什么,只顾说她自己的:“谢家妹妹年纪不老小了,到现在还没嫁出去……再不嫁,官府那边可能要找官媒给她指婚。”

“嗯!?”沈明钧脸色更不好了。

在这万恶的封建社会,女子不是想几岁嫁人就几岁嫁人,官府有明文规定,晋朝时,就有规定“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女儿家到十七岁还没嫁人,地方官就会找人给你婚配,把你点到谁就是谁。

南北朝时,如果女孩适龄不出嫁,家里人都要跟着坐牢,据《宋书·周朗传》记载,“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大明律》虽然没这么苛刻,但有鉴于明初人口大幅度减少,明太祖朱元璋颁布《洪武令》,规定男女法定的成婚年岁为男子十六岁,女子十四岁。一直到成化、弘治年间,官府方面尚有具体要求,若女子到十五岁还没嫁人,就要额外缴纳一笔税,一年比一年多,而到二十岁往上,衙门则会找三姑六婆强行婚配,把女子嫁出去。

这一条律令随着明朝中后期出现人多地少的情况,到正德、嘉靖年间逐渐荒废,至万历年间已不可闻。

但即便是在执行比较严格的明朝初期,这条法律针对的也仅仅只是平民百姓家的女子,对于官宦人家以及卖身为奴为婢以及贬入贱籍的女子,官府则采取了视而不见的态度,听之任之。

被强行婚配的女子,通常不会有太大意见。二十岁都还没嫁人,要么是丑到没法看,要么是家境差到揭不开锅,要么就是有隐疾,能有个男人要就不错了。好人家的女儿,谁会二十岁还不嫁?

谢韵儿今年已经二十岁了,由于家里无人做官,算不得士绅家庭,她非常担心地方官府会干涉她的婚事,那真不如自己找个婆家,至少能有选择,不至于被强行指配到什么破落户去。

因而这段时间,周氏和惠娘都在帮谢韵儿张罗,城里媒婆也介绍不少公子哥来,身家不错,主要是谢韵儿因为两年前治灾时在府城周边拥有极大的名声,很多人都说她秀外慧中,又是书香门第出身,一些认为是以讹传讹的公子哥亲自到药铺一趟,见到谢韵儿的芳容回去后都是朝思暮想。

沈明钧知道自己对谢韵儿,如同之前外人形容他跟惠娘一样,属于“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他大字不识,且已娶妻生子,儿子都已经十二岁了,他自己又嘴笨,每次见到谢韵儿就感觉面红耳赤心跳加速,说不出话来。

这最多属于单相思,沈明钧又觉得自己身边有周氏这样一个能持家的贤惠妻子已经是前世修来的福气,不能再胡思乱想,面对周氏时心里非常内疚和自责。

等沈溪听周氏跟谢韵儿说及城里哪些公子哥值得嫁的时候,沈溪惊讶地问道:“谢家姐姐要嫁人了吗?”

周氏骂道:“混小子,跟你有什么关系,上楼读书去。”

沈溪撇撇嘴道:“着什么急啊,谢家姐姐正值芳龄,不是还有个洪公子说是准备回来迎娶她吗?”

周氏啐道:“还提那个洪公子干什么?我就没见过那种窝囊废,就算他中了状元回来,我也会拿扫帚把他赶出门。什么个玩意儿!”

周氏骂得痛快,可谢韵儿脸上的笑容却迅速黯淡下去,无论怎么说,洪浊都是她心里的一根刺。

这时代的女人,只要订下婚约,专心等着过门就好,她在十三四岁时,家里就已把她当作洪家之妇来培养,她也像林黛一样,专心等着过门当洪夫人。若非之后家里的一系列变故,她不但已经嫁入洪家门,可能早就为洪浊生儿育女了。

沈溪建议道:“谢家姐姐,要不你再等两年吧,或者明年里,洪公子真的中了状元呢?”

周氏骂道:“混小子,再说这些话,看老娘不揍你……妹妹,你别听这小子胡说八道。”

谢韵儿大度一笑,却没心情再说自己的婚事了。

等沈溪下午读完书,从药铺二楼下来,铺子已经关门了,正堂里只有谢韵儿一个人。沈溪笑着打招呼:“谢姐姐。”

谢韵儿本来背对沈溪,听到沈溪这句话,匆忙把手上的东西塞进怀里,神色有些紧张。沈溪晃眼看到谢韵儿好像在看一页纸,心想:“莫非是洪浊给她写信来了?”

“小郎,你过来,姨有话问你。”

谢韵儿招呼沈溪在客人问诊的椅子上坐下,她自己端正而坐,“以前帮你写说本,后来还出书的……兰陵笑笑生,究竟是什么人?”

沈溪被这突如其来的问题问得一愣,随即心里便明白过来,原来谢韵儿刚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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