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苦逼的虞喆
除此之外,再没有“赐婚”出现了。
在株连的条件下,两家结亲就代表着一家谋反另一家跟着遭殃,哪能让你捆绑销售了呀?抗旨肯定不会被诛九族的,但是如果亲戚犯了大案比如谋反,才要跟着死好多人。
智商大于六十的,都会选择抗旨。——史上抗旨的人多了,死的真没多少,别害怕。哪怕诛十族的方孝孺,他堂兄弟的子孙还在呢,诛九族不杀未成年人和女人以及到达一定年龄的老人。方也不是因为拒婚被杀的呀!
有强迫成婚的例子吗?《红楼梦》里,第七十二回,王熙凤的心腹旺儿家,想娶彩霞,彩霞家不答应,旺家老婆求王熙凤帮忙。
王熙凤跟旺儿家、彩霞家是什么关系?主仆。
皇帝与朝臣是什么关系?君臣。
这是本质的区别,大臣在皇帝那里,算人,奴婢在主人那里,等畜产——还记得良贱不婚吗?就是说这两类人身份地位是不一样的。皇帝可以昏庸,但是,君臣之间的底线不可以跨过去。跨过去的,嗯,好些个皇帝就是这么死的。刘宋后废帝刘昱,很不尊重大臣,拿大将萧道成当靶子练射箭(这是真事儿),然后就被萧道成篡位了。
拉俩大臣叫人家配种,这种对牲畜的做法,是对士大夫莫大的侮辱。是宁死不屈的事儿。
他要是屈从了,就是拿自己当牲口了。自己不拿自己当人,就别怪别人把他当狗了。
抗旨的后果没那么严重,很多时候就是单纯把皇帝的脸打肿了而已,大臣连手疼的代价都不需要付。
光武帝为他姐姐湖阳公主问宋弘,你发达了,想不想换老婆?这是让他离婚娶公主。宋弘回了一句“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刘秀脸都被扇肿了!
所以说王献之挺贱的。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才是缔结婚姻的必要条件。父母之命,其实说的是“父”命,母是依附于父的,有爹在,妈没有决定权,只能跟爹提建议。
《尔雅》里,婚是妇之父,姻是婿之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婚姻不是小夫妻二人的,而是两人父亲的。
除非爹死,由其他人代行父权。注意,是代行,权力人还是父亲。代行的条件是爹不在了,死了,或者傻了。否则,不经父亲同意,这婚事不作数的。
《孟子》里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无后的意思不是没有后代,而是不经过父亲的婚姻。是不孝的。
对于封建时代的女子,要说到“皇权”、“父权”、“夫权”三个概念了,她们一辈子就是被这三个管着的,至于“族权”,是父权和夫权的延伸。皇权对于女性来说,影响很小。因为她们很少能够挣脱父权、夫权之外,直面皇权。
在这里,父权最大,他高于皇权也高于夫权。岳父看女婿不顺眼,可以强行夺女儿回来,离婚。插一句,汉武帝的妈,是被他外婆代行父权夺来送入宫里的。虽然原夫不同意,不同意也夺回来了。
只有红楼梦里才有,奴才的亲妈不能在主子面前教训女儿的情节。
看有些古代话本里写“赐婚”,给个状元赐个公主。亲,公主本来就是皇帝他家的姑娘,皇帝的立场是女方家长,人家嫁女儿,有问题么?有问题看宋弘。
说到话本,有许多会写到皇帝要征宫女了,宫外开始拉郎配。
这表示“只要爹不乐意,皇帝也没辙”,他只要把闺女给嫁了,皇帝也只能干瞪眼。这里看似皇权与夫权争,事实上,都得看父权的,看爹想把闺女给谁。
二选一,必须选一个。这个不是父权弱,是那个时代的女人,在年龄到了的时候,没别的出路了!尼姑要度牒,国家控制僧尼这些不事生产的人口数量,不会无限制发放。家,不是随便出的。
综上,在婚姻这件事情上,皇帝是没有优先权的,他自己都没优先权了,你再说他发昏让两家结亲有优先权,你逗我?
唯一的例外,是清代,八旗选秀。即使是选秀,也是给自己家孩子挑老婆、小老婆,选不上的叫“撂牌子”——自行婚配,朕不管了!
说到宫女,再插一句,关于对食,其实历代宫廷都是持否定态度的。宫女是小老婆预备役,你要允许对食了,卧槽!皇帝拣太监用剩下的女人,不带这么逗逼的!
那么,有时候说的“赐婚”或者说皇帝插手大臣家的婚姻,是怎么达成的呢?
做媒。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嘛。
注意,媒妁之言还在父母之命的后面。
通常情况下,是两家都愿意,然后皇帝或者太后这样的人物,给做个脸,说是撮合,这种狗腿一点,就说是赐婚了。
得是两家都愿意,在皇帝面前有点面子,然后两家找皇帝或者太后,请他们做个媒人。还得是双方的父亲出面,除非父亲死了,才由母亲啦、兄长啦,这样一类人物出面,代行父权。并且,为表郑重,得双方父亲都表示同意。
也有强势的皇帝,如朱棣,硬要给解缙、胡广两家做媒的。
解缙和胡广都是建文帝的臣子,建文帝待他们不薄,但是解缙听说朱棣来了,当夜卷了包袱就去投奔了。胡广是建文帝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