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设定十九 高干忘性差(3)
原谨驱车来到了顾梦云手机发来的地点,拨通了她的电话。
顾梦云把手机往宋依云那儿一摔,“人来了,你赶快想办法。”
“慌什么,喝酒。”宋依云现在递给她的是一杯白兰地。
顾梦云连连摆手,“不要了吧。我不喜欢酒味。”
“你不喝我怎么圆场啊。等会儿你露出破绽了,原谨对你黑脸我可不管啊。”宋依云想起平时见到的原谨那副生人勿进的模样,下意识紧了紧身体。也就是顾梦云这种和他从小认识的人能与他相处,换了自己这种性格,和他处一个小时都难受。
顾梦云现在看出来自己交的这个是损友了,苦哈哈地闷了一口。毕竟她也不想原谨当着众人的面给她难堪。虽然,至今为止,出了床的原谨都还没有给她多余的脸色看过。
“不够,喝光。”宋依云摇了摇头。
“真的喝光了,我就醉了。我喝醉了,我也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顾梦云全身都写满了抗拒。
“你不喝醉,怎么圆。再说了,原谨来接你,你怕什么。”宋依云托住酒杯底,直接按住了她的肩膀,鼓励道,“你就当做是白开水,喝进肚子就没事了。”
原谨的电话又打了过来,箭在弦上,是没有回头路了。顾梦云一狠心,喝完了满满一大杯。
原谨来见到的就是一身红裙的顾梦云醉倒在长椅上,一边嚷嚷着要继续喝酒,一边嘟囔着要回家的模样。
他扶起了她,贴心地取下了她手中的酒杯,准备带走她。
宋依云把他给拦了下来,面色不善道:“原谨,听说你大学的女朋友回来了?你现在可都是结了婚的人,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你是成年人了应该有数吧。”
宋依云只是表面上看起来“不善”,实则心里虚得很,长裤下的腿都在打颤呢。
原谨气场强大,这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她这是强打着鸡血为自己好友强出头。
“谢谢。”原谨的反应出乎她的意料。
“我把她带走了。她在你这儿应该添了不少麻烦,后续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讲一声。”
嗯,原谨很不对劲。他平日里就算是看见自己可都不会打招呼的。宋依云被他这突然的“客***得有点不知所措。
醉酒了的顾梦云把手挂在他的脖子上,依恋地蹭了又蹭,仔细嗅闻着他身上的衣物洗涤剂味道。
他不同于她曾经接触过或是见过的任何男人,不虚荣不浮华不物化女性也不爱游戏享受。他不爱用奢侈品,也不讲究什么格调,可他穿什么用什么都像是奢侈品,就是格调。他,好像就是高贵本身。
“回去睡。乖。”原谨轻轻拍了拍她的头,顺手摘下了她耳朵上刮人皮肤的钻石耳钉。
他动作的自然,神态的温柔,惊呆了一旁的宋依云。原谨本人实际上并不是个冷淡怪人,本质上是个宠妻狂魔吧。宋依云就这么目送着他们俩夫妻离开这里,而后苦哈哈蹲在地上收拾这堆酒瓶子。
顾梦云回到熟悉的地点,第一件事就是开始拽自己身上的裙子。
她现在比大学时候要胖了不少,早上穿上这裙子就感觉到勒得不行。
原谨没有阻止她,半蹲在地上,为她脱去了脚上的高跟鞋。
想要脱裙子却又几次三番都脱不下的顾梦云求助地看向原谨,却见着他温柔地半蹲在地上为自己脱鞋,心里浮起淡淡的暖色。
原谨把她的高跟鞋放回了鞋柜,这才抱住了她,给她脱裙子。
要是他没记错,这件裙子是她大学时候的男朋友亲自为她二十二岁生日手作的。当时的时候,她被感动得稀里哗啦,还特意发了长文。
只是,这裙子一直都被她藏在衣柜角落,她今天怎么翻出来了?
他想了想,把裙子叠好放在了脏衣袋中。这是她曾经喜欢的物品,还是她亲自打理比较好。
顾梦云眯着眼睛,望着他一丝不苟地折着自己的长裙,困意一点一点地袭上了心头,慢慢地闭上了眼睛。
她因此也不知道原谨把她给抱到了浴缸里,仔细为她洗去了一身的酒气。
她只知道自己醒来,已经是凌晨四点多了。
她起身准备去浴室洗澡,却见着原谨还没有睡。
他一个人坐在落地窗前,抽着烟,四周皆是冷寂,不知道在思索着什么。
他以前从不抽烟的。至少,她从来没有见到他在家抽烟过。哪怕是电子烟。
她的脚步顿住了,她安静站在黑暗中,凝神望着他的一举一动,猜想着他现在的心理活动:
#舒语回来了,可是我已经结婚了。对妻子虽然没有什么感情,可是她是我父母亲的好友的女儿。
#舒语回来了,我该不该离婚和她在一起呢。婚姻应该是与爱的人一起经营,我可以明确我是不爱顾梦云的。
#舒语回来了,我该怎么做呢。和顾梦云离婚,伤害到的是顾梦云;不与顾梦云离婚,我和舒语就不能得到幸福。
落地窗前的原谨,按灭了香烟,身影更显得凄冷。
她仔细回想这三年来,同在一个屋檐下的彼此的生活,除了夜生活是交织在一起的,白天几乎都没有什么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