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四章回县城
他现在非常后悔,当初为什么要去后爸那个家,一个人在那边生活不好吗?
房子一直有人住着,就不容易衰败。
他离开后,虽然偶然会回去打开门透透气,却依然挡不住败落的速度。
等他去当兵后,那边就彻底没有人管了。
因为长时间锁着门不通风,等他从部队回来,那边的院墙已经倒塌了一半,房间里面也是到外都漏水,已经无法住人了。
“是应该拆了重新造一下,以后我们过来,也多一个落脚的地方。”秦伟平没留意许正强的表情,随口回答道。
周桃对他的心情,倒是能体会得到。
只是不方便帮忙。
否则的话,先借他几千块钱,把房子收拾一下,应该也够了。
等水烧开了,周桃把几大块肉放进大脚桶里,倒进滚水,让它泡一下,然后捞起来放在水泥地里,拿出那把刀,开始刮毛。
别看那把刀小小的不起眼,因为是北冥神鸟送的,特别锋利。
用来刮猪毛,非常轻松。
杨桂芳见她一个人不好使力,帮她把肉按住,这样刮毛的速度更加快了。
很快的,一块野猪肉的皮变成白白净净的,跟刚买来的猪肉,没什么区别。
周桃把四块肉全部处理干净后,剁成大块,准备下锅里开始绰水。
把猪头同样剁成几大块,丢进锅里一起煮。
当然不能舍不得大料,周桃丢下一把姜蒜和桂皮,让它开始煮起来。
然后处理猪下水。
杨桂芳往灶里放进一些大块的木柴,也过来帮忙。
猪肝猪心什么的容易处理,主要是猪肚和猪大肠,处理起来很麻烦。
需要放进去大量的盐,不断搓洗,直到表面滑滑的那一层粘液彻底去除,异味才会消失。
乡下都这样,外面煮饭炒菜的锅比较小也比较浅,而里面那口锅,一般是用来煮猪食的,会比较大也比较深。
所以几十斤处理干净的猪肉放下去,居然没溢出来。
等到水煮开后,上面浮起一层灰黑色的泡沫,周桃拿来勺子,把它舀干净。
没过一会,上面又多了一层泡沫,只是颜色没刚才那么深了,同样把它处理掉。
慢慢地,汤水看起来比较清澈了,周桃继续煮了一会,见差不多了,这才把肉捞起来,装进几只大脸盆里,把水舀起来倒进泔水桶里,一会凉了喂猪。
把水倒进大脸盆里,让里面的肉放凉,周桃把它们捞出来,再次洗干净后,切成小块,装在篮子里沥水。
四只猪蹄则斩成大块,却不斩断,让皮连着。
这样虽然一起煮,到时分肉的时候,可以一家分到一只,不会混乱。
而猪头和自家那一片没放在一起煮,怕份量太多,一会儿加糖不容易上色。
把锅洗干净,放入油,然后加入糖搅拌融化,起泡后加肉炒色。
就算现在只有大半锅,依然没办法让糖色均匀上色,周桃降低要求,能有个大概就差不多了。
最后加入一瓶黄酒,再加了水和调料,让它没过肉,这样算是正式炖了。
等到盖上锅盖,这才松了一口气。
只是香气已经传出厨房,连客厅几个也闻到了,周桃打开窗,让气味散出去。
猪头和自家那片肉,则收进篮子里放起来,晚上再处理。
熟食店经常做这个,算得上熟门熟路了。
她主要想把猪下水做出来,晚上一家人可以品尝。
猪肝猪腰猪心炒来吃就行,猪舌、猪肚和猪大肠最好做毛血旺,可惜调料不够,只好做成简化版。
就算如此,端出来放在桌子中间时,还是让所有人大开眼界。
他们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吃法,汤汤水水的味道能搞得这么香浓。
秦伟平还舀了一点汤来喝,也不怕咸和油。
因为没有放辣椒,所以味道以咸香为主。
不过用来拌饭吃,确实也不错。
吃过晚饭,几人抚着圆滚滚的肚子,坐在沙发上吹牛。
小满和周国勇成了最好的听众。
“姐,大青山真的有野猪和狼啊!下次你们去打猎,一定要叫上我。”周小满再次提要求。
男孩子嘛!血气方刚,觉得打打杀杀最刺激。
反正有猎枪在,也不会有危险,所以坚决要求参加这样的活动。
“行,下次有机会,一定叫上你。”周桃对弟弟的要求,很难拒绝,干脆地应下来。
第二天早上,天上下起毛毛雨。
几人发现上山不可能了,于是准备回去。
周桃已经把野猪肉分成三份,装在带盖的搪瓷盆里,外面套上袋子后扎紧,让他们带回去。
放了一晚上之后,肉已经全部冻住,只要不长时间翻转,也不会漏出来。
周桃原本准备坐他们的便车回去,后来又改变了主意。
空间还有不少树和花草需要处理,得没人的时候拿出来,种在院子里。
所以下午再走好了。
等妈妈去割草了,家里只剩下她一个人,于是关了院子门,把空间的树分配了一下,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