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第四十四章
“迎春的去处你们可有什么章程?”林墨菡问道。
贾琏面露难色, “时日尚短,这好儿郎又哪里是随处可见的呢,先前我倒是提了个人, 只是回来与她那么一说她却将我骂了个狗血淋头。”
“我还骂错你了?”王熙凤美眸一瞪,转头对着林墨菡林黛玉姐妹俩说道:“你们是不知道他提的那是个什么人, 家里就是个破落户, 穷得叮当响,且那人都二十五岁了, 比迎春整整大了十岁!又是个不通文墨的草莽武夫, 长得更是如同那铁塔一般,胳膊恨不能赶上我这大腿粗, 整个人粗犷的很, 迎春往他旁边一站就跟那小鸡崽儿似的,人家一只手就能将她捏起来, 从头到尾从里到外就无一处相配的。”
“况且那人家里还有个泼辣强势的寡母,骂起街来那是三天三夜不带喘的,左邻右舍都对他家避如蛇蝎, 就迎春那性子,真到他家去了还不得被欺负死?这还是亲哥呢, 找的是什么人?我恨不得拿大嘴巴子抽醒他。”
贾琏讪笑, 辩解道:“你们女人家就在乎那皮囊,你看宝玉那皮囊生得好吧?那人呢?没点男人的担当, 比小姑娘家还娇气。人家杨兄弟虽说看着恐怖了些, 但那性子是真豪爽大气, 是个响当当的真汉子,且从不去那烟花柳巷,唯一的爱好就是喝些小酒罢了。”
王熙凤白了他一眼, “就他那大拳头粗胳膊,真要哪天喝醉了动起手来,那一拳都能打死个人,快拉倒吧。”
“那你就想多了,杨兄弟打不打人我是不知道,但是人家可是号称千杯不倒的人物,二十多年来愣是一回都不曾醉过的。”
夫妻两个还在争辩,林黛玉越听眉头拧得越紧,打心眼儿里就觉得这人跟迎春是一百个一千个不相配。
林墨菡沉默着听了一会儿,就问道:“那人都二十五了,先前可是成过婚?”
“那倒不曾。”王熙凤嗤笑道:“就他那样的条件,谁家姑娘愿意嫁过去啊。”
其实说家里穷得叮当响那也只是相对于贾家这样的奢侈生活而言,人家好歹是个步军副尉,也是个五品官身呢,家中又只有一个寡母,并无其他负担,供平凡的日常生活也尽够了,只是较之高门千金的生活难免清苦多了,更何况家里那个寡母……故而王熙凤是十分不满意。
“妹妹难不成还真有点想法?”看着若有所思的林墨菡,王熙凤有些惊了,“也不用这么急着吧?咱们再看看别的……”
林墨菡看了她一眼,以老太太的年纪,贾家一旦落难,恐怕很难熬多长时间了,而迎春如今都十五岁了,说句难听的,万一老太太真两腿一蹬走了,那还少不得要守孝……一朝落难婚事本就该艰难多了,真等到年纪又拖得大了,那就更得降低条件选择了。
不过这话她却不好说出来,只得说道:“那一天何时会突然降临谁也说不准,真等到那时,家里的姑娘要么是许商户,要么就是嫁农家,就连那耕读之家都是不容易的,读书人往往更加重视名声,人家十年寒窗苦读就为了考科举当大官,又怎会敢娶一个家里被治罪的姑娘呢?探春和惜春是实在没法子了,但是迎春好歹还能……”
士农工商,商户地位最卑,家中子孙甚至都不能参加科举,而农家……姑娘们锦衣玉食长大,素来连喝口水都是有人送到嘴边的,真叫她们去洗衣做饭甚至亲自种地,那能做得了吗?哪个农户人家也不会要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懒婆娘”,说请两个丫头婆子伺候着那也不现实,公公婆婆甚至祖父祖母都在辛勤劳作,一个小媳妇却在旁边喝茶看书?又或者还能花嫁妆请奴仆养着人家一大家子一起享福?这不是笑话吗。
林墨菡是真的犯愁,甭管贾家那些人如何,姑娘们却实在无辜,好歹姐妹一场,她也总希望姐妹们的将来能够尽量好一些。
“那杨姓男子好歹也是个五品官身,将来也不是不能再往上走一走,相貌什么的倒是不必太过重视,只要人品好,不至于将来一落难就欺负迎春,至于那个寡母……也还是那句话,打听清楚人品好不好才是最重要的,若秉性善良却只脾气泼辣强势倒也无所谓,迎春那样绵软的性子,真要叫她立起来当家做主那也难得很,有个强势的婆婆对于她这样的性格来说未必是坏事。”
寡母独自拉扯着儿子,不泼辣强势些早就被欺负死了,而脾气坏也并不代表人品就坏,只要心眼儿是正的,也未必不可。
贾琏一听这话就拍着胸脯道:“杨兄弟的人品我是能够保证的,那么些个同僚兄弟就没一个说他不好的,豪爽义气,顶天立地,绝不会因为家里落了难就欺负迎春,这也是我有心想要将迎春说给他的缘由所在,真要遇上那薄情寡性些的,将来指不定会直接休书一封,那才是害了二妹妹。”
媳妇嫌他找了个草莽武夫,嫌弃人家粗鲁,但要他说,武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