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八章 把我也带上
“说起我好大哥,不是我跟你们吹……”
项云思考一下,开口道。
如果是现代人在酒桌上听到这句话,立刻就会知道,接下来说的那就都是在吹了。
可惜古人在这方面还是比较淳朴的,反而都竖起了耳朵。
“我好大哥三岁习文,四岁习武,六岁就进山打死了一只大老虎…”
“八岁那年,连皇帝陛下也听闻了他的事迹,下一道圣旨要封他为将,但我好大哥断然拒绝,说年龄太小不足以胜任……”
别看项云这家伙平日里很老实,但吹起牛皮来,那也是满嘴跑火车,直听得田猛,杨乾几人都快怀疑人生了。
“是不是真的啊?”
旁边一名百夫长嘟囔道。
实在是说的有点太夸张了。
“如朕亲临那几个字,你们没看到吗?连宇文开疆将军都只能乖乖低头,足以说明陛下对我好大哥的宠爱。”
项云这么一说,那百夫长顿时乖乖的闭口不言。
张清风并不知道这短短半日的时间内,他的威名就在安西镇军里流传开来。
甚至越传越夸张,有人传他在娘肚子里怀了三年,一出生就是个肉球,是张战天一剑斩开,才出世的。
说啥的都有,反正就是不是人,是神仙一般的人物。
第二日醒来以后,张清风便和宇文开疆告辞,并叮嘱项云在军中一定要好好听领导的话,好好杀敌立功。
其实张清风本身就是一个最不听话的人,可叮嘱起别人来,那也是头头是道。
这就是人的本性,就像许多家长自己读书时明明是差的一批,教育起孩子来,不考年级第一都没脸做人一样的道理。
不过项云顿时就记下,这世上也唯有张清风的话,才能让项云听得进去。
离开军营的时候,许多士兵都跑出来相送。
一是因为大家听说张清风带来一车珠宝给他们改善伙食,再一个也是想看一看这位据说生下来是个球的英雄人物,到底是不是发威的时候能变出三头六臂来。
搞得张清风都有些受宠若惊了,不明白自己的人气咋一下这么高了。
若是他知道自己生下来是的球的事情,怕是要吐血三升不可。
也许就会明白后世那些神话故事是怎么出现的了。
离开的时候,宇文开疆亲自将张清风送出军营。
“张清风贤侄啊,你给我珠宝的事情,可一定要和你爷爷讲清楚,别让他老人家误会,以为我这个长辈勒索你一个晚辈的财物。”
宇文开疆不放心的叮嘱道。
万一惹到那位老爷子,产生什么误会,那可以想象,自己面临的是什么后果。
“宇文开疆叔叔你放心吧,我的人品你还不相信吗?”
听到这话,原本不那么担心的宇文开疆,突然间心咯噔一下。
这让他不由想到了张霸天的事情。
当初张霸天和大夏帝国对战,当时大夏帝国的一位将领打不过张霸天,便商量着罢兵,表示愿意让出一座军事城池,前提是张霸天答应不再攻打其他的城池。
张霸天立刻痛快的答应,并以人品保证。
结果接收城池的当晚,就把另外三座城池全拿下了,并把大夏帝国那名将领俘虏。
诸如此类的事情,张霸天可没少做。
所以对于张清风保证的话,宇文开疆半个字都不信。
张清风最终在宇文开疆等人热情的相送之下离开了军营。
按照来时的路开始返回。
这次他将直接前往东海,算一算时间,此刻蒙恬应该已经到达。
张清风其实已经有些延误了。
想起来的时候,有大胸女雨墨以及黄布亭,李大水等人,热热闹闹,而回去时,却只剩下孤身一人,这让一向喜欢热闹的张清风感到孤寂的很。
也没一个人和自己谈心,真是人生寂寞如大雪崩啊。
张清风一路充满怨念的翻过一座又一座山丘,因为实在太无聊,每天把毛毛虫拿出来让它喷火玩。
张清风想着也就是自己不抽烟,不然的话,这毛毛虫完全可以当打火机使。
搞的毛毛虫都有了心理阴影。
老子的技能就是让你用来干这个的?
回去的路上,张清风倒希望能蹦出个土匪啥的,来抢劫自己。
倒并不是打算再去土匪的老巢抢劫一番,纯粹是想交个朋友。
只可惜一路上连个鬼影子都没有看到。
走了三天,就在张清风即将改变路线向南边走的时候。
突然看到前方有两个络腮胡子壮汉,迎面朝自己走来。
那二人肩膀上都扛着刀,身上带着杀气,不像好人。
好可怕。
对方也发现了张清风的身影,直接就奔着张清风的方向走了过来。
其中一个人将大刀拄在地上,冷冷的看着张清风。
“你这匹马不错,我们征用了。”
张清风翻身从马背上跳了下来。
“我这匹马很贵的,你们买得起吗?”
两名络腮胡子此刻都被张清风给搞懵了。
“哪来的楞头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