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十三章 帮手
,也就是他们的血主。
一旦遭遇,会不由自主地被吸引。
吸引还罢了,若是无法自控地品尝了血主的血液,才是灾难。
因为一次成瘾,绝对无法戒除,并且逐渐沦为被血主控制的傀儡。
到时候,不管血主要星星还是月亮,或者想摧毁这个世界,獠牙都会无法抗拒地执行。
譬如南兴区现在的行政官元令,本来只是一个普通人,但因为基因和血型跟某位女性獠牙长官特别相合,所以成为她的血主和伴侣。
二十多年前的一次特大兽潮,安全区危在旦夕,是元令命令那女獠牙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安全区。
女獠牙毫不犹豫地燃烧生命,带领下属以身殉城,保下了安全区和里面数十万人命。
这样充满悲剧色彩的生命,生来就为人类所用,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这一番话,别人听来唏嘘不已,但周黍忍不住摸了摸颈项。
那里,痛感还在。
而流放她的,正是巡夜军中的高级獠牙林烨。
这意味着,她极有可能是某个獠牙的供血者,感受自然不同。
她无法赞同大家的观点,反问道:“百万分之一几率的血主,出现了多少个?”
大家比划着手指,说二十来年前有一个,再往前数,也零星的几个,除此外就没了。
周黍忍不住又问:“獠牙有多少呢?”
还真不少!
巡夜军有万人,其中獠牙过半。
也就是说,所有安全区加起来,有五六千位獠牙,绝对数量听起来不多,但从他们的实力和食欲考虑,已经很不少了。
毕竟一个高级能力者,绝对有办法横扫一个片区。
周黍就道:“所以了,几十年出几个血主,对上几十年成千上万的獠牙。”
值得同情的,怎么就成了獠牙呢?
他们或许可敬,但并不可怜。
周黍和李仁满载地走出玻璃店,计划着吃午饭,自然要给城里的两位带。
这窝棚区虽然杂乱,但并非彻底无章。
单纯买卖货物的,在一个区域;做坑蒙拐骗生意的,在另一个区域;
寻欢作乐的,房屋装饰明显不同;而搞一些踩边线的医疗或者制药,则需要熟人领路。
所以周黍有了面具的遮挡,一路都比较顺利,和李仁一起大肆采购,也品尝了不少本地的食物。
怎么说呢,好吃是谈不上的,只是比单纯的土豆和红薯有滋味很多。
完成全部采购后,周黍开车进城接人去。
这一次又很巧,依然是秦云榛负责进城门的查验。
已经是老熟人了,气氛就非常和谐。
周黍主动取下石膏面具,将身份证递出车窗:“秦队长,吃午饭了吗?”
秦云榛一边盯着她的脸看,一边接身份证:“上班时间,不要废话。”
周黍笑嘻嘻,将准备好的小纸袋握在手中。
秦云榛检查无误,一手将身份证递给她,一手往城里挥:“今天要回四槐树镇的话,就尽早出城。否则天暗走野路,不安全——”
周黍感叹着,真是个大好人呐!
便一手拿回身份证,另一手将纸袋抛过去。
秦云榛猝不及防,身体避了一下,纸袋落在他岗哨旁的小桌上。
周黍笑道:“不是什么好东西,就几个烧饼,给你填填肚子。”
一脚油门,直冲进城了。
秦云榛要去拿纸袋归还,然而追了两步觉得不对,因为排在后面的车,赫然又是那黑脸刀疤屠夫的。
他停步转身,冷冰冰地看着车窗里伸出来,举着身份证的半只手。
皮肤粗糙,刀痕密布,旧伤口呈现深浅不同的黑黄颜色,肌肉粗壮有力,连指尖都有老茧。
所谓屠夫者,必然大力,能硬生生撕裂变异兽坚韧的皮和肉;也必然抗毒,即使伤口沾染变异兽的血液和毒素,也不会轻易死去。
若是对上普通人或不够厉害的能力者,将之撕成两半也是可能的。
这样的人盯上了周黍——
秦云榛面色一凝,一脚踹上车轮毂,令钢铁出现一个深刻的脚印。
车轮变形,车胎泄气,破越野车头往下沉。
但他仍嫌不够,怒道:“黑脸,当青叶城是你家?想进就进,想出就出,进进出出无数次,逗人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