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第一百二十一章 青红新酒话事
孩子们狼吞虎咽, 明霞和周国红也给自己盛了一小碗焖饭,坐下开动。
阿佘族深处大山,森林中山珍不少, 而看似做法简单,平平无奇的竹筒焖饭能在阿佘族九月九的丰收节中占据重要地位, 就说明其口感绝不一般。
焖饭与其他普通焖饭最大的不同,就是浸润米粒的靛蓝色植物汁液。
阿依小山叫它“萍萍芽儿”。许多植物在方言里的发音都很有趣, 但从汉字中也找不到对应的解释, 就囫囵给个音译。
这种植物明霞上辈子没有见过,应该是这个世界独有的。
用萍萍芽儿汁液浸泡的大米不仅呈现出漂亮的粉紫色, 而且蒸煮过后,饭粒弹牙,质地宛如透蜜, 就算经过多次蒸煮,也不会太过软,口感不太像普通的白米, 倒是有些近似煮得恰到好处的西米。
明霞试过没加萍萍芽儿汁液的焖饭, 与添加了萍萍芽儿的焖饭相比, 前者只能说是一份相对可口的饭菜, 与她上辈子图省事在家用电饭煲做的排骨焖饭没有太大的差别。
而萍萍芽儿汁液的加入, 不仅改变了大米蒸熟后的口感,而且将加入米饭中的配料所有的香气都释放出来, 然后与米饭香气完美的融合在一起, 成为一道给味蕾带来绝佳享受的美妙食物。
两大筒的竹筒焖饭, 明霞还是选择最大号的竹节,倒出来满满两个大海碗,但真不够他们六个人吃。
夏哲和安磊两个正在发育期的男孩吃得速度最快, 如果不是事先分好了每个人各自的分量,以他们风卷残云的速度,再来两大竹筒,都能被横扫一空。
不过,他们吃得速度太快了,即便在最后看到焖饭不多,特意放缓了速度,也在其他人还有大半碗时,清空了自己面前的焖饭,
“明姨,这个饭,也太好吃了。”夏哲吃不知味扒拉了一口先前还没吃完的地瓜米饭,好奇地问道,“真没想到,一份饭也这么好吃。”
坐在他旁边的安磊拿起分给他的大白蟹,熟练地拆解剔肉,却发现最近一直很喜欢的大螃蟹,好像少了那么一点鲜美。
“说简单也简单,把东西准备齐全,放进竹筒蒸就好了。”明霞舀起小半勺竹筒焖饭,送入嘴里,慢慢细品,一边享受美食一边回答夏哲的问题,“但是,说复杂也很麻烦,竹筒饭里的每一份材料,在处理的时候,都是很有讲究的。”
“米为什么会是淡紫色的呢?因为一种植物叶片的汁水,这些植物的叶子采集完后,需要泡在山泉水两天的时间,不断换水,然后在放入竹筒里碾碎捣鼓出汁水。”
“还有,你看那玫瑰红色的野鸡肉丝,用的是大山里刚过夏季的雄性野山鸡做的熏鸡。而这种熏鸡制作的过程,大概也需要八九个工序。制作出来的熏鸡,凉上两年,熏鸡的肉干才展现出这么漂亮的色泽和纹理。”
泽丽寨许多食物原料的处理风格与他们制作苦梨膏的过程十分相似,繁复讲究,需要用最大的耐心将这些食材加工到最合适的味道。
大概也只有生活在泽丽寨这样几乎与世隔绝的地方,才能在耕织之余,把大把的时间花费在这方面。
换成快节奏的城市,行也匆匆,食也匆匆,精力尚不能应付一日营生,怎有余力放在这种听起来很浪费时间的事情上。
明霞细细地说着竹筒饭的做法,等她讲完,周国红才颇为感慨地说道:“这也难怪,花费了这么多功夫,难怪这竹筒饭能有这样美味。”
午饭吃完后,消食片刻,无论是大孩子还是小朋友,都被明霞和周国红赶去睡午觉。
下午上完课后,夏哲,安磊和二花都要去体育场训练,为了他们有精力完成训练内容,周国红规定他们必须在中午午休。而没有午休习惯的大花,大约是今天太早起来,有走了很长山路,躺在二花身边,也很快睡着了。
至于明霞和周国红,则温了一小壶的青红酒,就着中午没吃完的海鲜,在饭桌上斟酒闲聊。
周国红不知哪儿弄来了一套锡制的酒壶和酒杯,看起来还挺精致的。
“明霞,有一件事要跟你说一下,”周国红给明霞倒了半盏清澈的青红米酒,放下酒壶,说道,“下个月我要带他们三个去省城里训练,大概要明年三月份才能回来。”
江岭省的省会是春景市,从凤城县坐客车过去大约四个小时。
明霞准备夹菜的手顿了顿,没有继续往下,而是收回来,把筷子放回碗上,看着周国红,认真地问道:“这么久?”
“县城里的体育馆缺少一些专业的训练设备,而且夏哲他们两个人凤城县待了大半年,也要过去做个全面的体侧,找同龄的对手练练,二花正好也跟过去,跟水平差不多得比一比。”周国红抬了抬锡制酒盏,浅浅地喝了一口,说道。
“省城那边,”明霞想了想,语言斟酌的说道,“会不会,环境比较复杂?”
交通闭塞,两座同省的城市之间的消息有无,明霞感觉比两个国家还遥远。
至少在上辈子,由于发达的互联网技术,一个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