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章 以色引诱
女儿离家两个月了,林如海日夜都在思念。六岁的孩子,千里迢迢到别人家里,纵然人家待她再尽心,也不可能没有一点烦难委屈。
但玉儿给他的信里全是“平安”。
她被安排住在外祖母正房的碧纱橱里,比舅舅家的姊妹们住得都近。每日晨起和外祖母用过早饭,便同姊妹们一起上学。学里的先生是宫中退出来的女官,今年已快七十高寿了,学问很好,琴、棋、书、画也颇有涉猎,入了宫的元春大姐姐便由这位女官教导过。
外祖母好,姊妹们好,先生好,两位嫂子好,屋子好,新的丫头鹦哥也好,似乎没有什么可担心的。
林如海将女儿的信反反复复看了三遍,却不住在想,玉儿说的这些是好的,没说的呢?
她的舅舅们、舅母们怎么样?
那个衔玉而生,被老太太爱如珍宝的表哥贾宝玉怎么样?
玉儿为什么不说?
若非心中还记着“非礼勿视”,这是玉儿写给江氏的信,他不好私自拆看,他早就等不及江氏回来了。
江洛看信,林如海看她,看得她非常不自在。
她把信铺在膝盖上,拿手按住,回看林如海:“请老爷再耐心等一会儿,别盯着我了。”
林如海摇头叹气,转过身去。
……且让着她!
江洛这才能看下去。
越往下看,她也想叹气了。
原著里写的那些,王夫人让黛玉“不要沾惹”她的“混世魔王”贾宝玉,贾宝玉摔玉,还有他给黛玉取字“颦颦”,仍然全都发生了。
虽然黛玉写这些的字句没有一点点抱怨、难过,只是用轻松地语气讲了这些事,问她应对得都好不好。可江洛看完,胸中还是不能自抑地涌上一股怒气——
荣国公府——尤其是王夫人——实在是……
太过分了!!!
都知道自家儿子是“混世魔王”了,为什么警告一个六岁的,第一日到她家做客的小女孩“不要沾惹”?
都知道自己丈夫不在家里,还叫人先把黛玉先领到一处,再换一处走来走去,还让黛玉坐贾政的位置……
这就是当舅母的?
这就是国公府的待客之道?
也就是黛玉天性聪慧,应对得一丝不漏。若换个寻常六七岁孩子,出一点错,还不知让人怎么笑话!!!
还有那贾宝玉,虽然的确是孩子,可都七岁快八岁了,难道还不知道女儿家的字不能随意取吗?
“颦颦”什么“颦颦”!!贾宝玉全家都“颦颦”!
他怎么不给他爹他妈取字啊!
是,或许他们前世今生有缘,可这也太混账了!
穿过来三年多,原著的剧情江洛其实已经忘了不少,很多细节都记不太清了。
可看到黛玉的信,有些信中没写的——比如贾母哄贾宝玉说,“你妹妹原本也有玉,是你姑妈去
世的时候舍不得她(),就把玉带了去云云——她也清晰回忆了起来。
……就算贾母是贾敏的亲娘(),可为了哄亲孙子,在亲外孙女面前这么说,真的合适吗?
当年看书时,她并没有这么生气。一是因黛玉终究是书中的人,二是因那时她也年幼,不太懂得这些。
现在她的怒火……可能也有一部分是对自己的。
明明她做不了林如海的主,有什么好愧疚的。很不必。她对自己说。
江洛拿着信纸站起来,要和林如海一起看,偏生在走到林如海身边之前,看到黛玉在信末写的是:
父亲送她到外祖家,必然期望她顺心如意。父亲还格外费功夫将贾先生举荐给二舅舅,她不希望因她让两家不快。所以她给父亲的信里没有提这些。想必父亲不会偷看姨娘的信,她才写给姨娘,若她做得有不妥之处,还请姨娘直说。可若父亲定要看,姨娘不必太难为自己,便给看吧。再请替她向魏姨娘问好,还有,不知澄湖在姨娘处可好?
听到动静,林如海转身,恰好看到江洛后退了一步,又把手背在身后。
他知道必然有事,向江洛伸手:“拿来我看。就说是我定要看的。”
江洛又退后半步:“……老爷,真的要看?”
林如海无奈:“要看。说是我偷看的也行。”
江洛便转过身,把头一张黛玉说想她的话留下,余下三张给林如海。
他都这么“自污”了……那就给看呗。六七岁的女孩子受了委屈,还不能让亲爹知道?
江洛把剩的一页信仔细折好,暂放在荷包里,倒一杯温茶来,在旁边瞄他的看信进度:“老爷……别太生气。”
林如海一目十行,已看到玉儿写,岳母安排贾宝玉就住在她碧纱橱外的大床上,那贾宝玉还成日要丫鬟嘴上的胭脂吃,眉头皱得死紧。
一封信看完,他面色铁青。
江洛赶着把信拿回来,生怕他生气之下给捏皱了,又把茶往他那边推了推。
林如海看她一眼,拿起茶杯,却一口也没喝,只是握着。
江洛在旁边低头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