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第四十四章 我可真写了一封情书
方意外的一致,都是隔壁市,只不过具体的地方有差别,虽然实际距离并不算太远,但是还是得早点出门。
虽然说是早,但是实际上天色已经开始暗了下来。
去的时候是秦书开的车。
宋云回没有打算直接去吃饭的地方,刚好想散散步,于是在陈晨公司附近下了车,对着车里的秦书挥挥手。
汽车慢慢走远。
他身体一转,之后还在街上慢慢走着。
是很久没有看到过的城市的夜晚。
现在正好是很多人下班的时候,街上人流不算少,人影错落间,城市的灯光闪烁,透着一股繁华的气息。
虽然之前就只来过两次,但他还是记得去成环的路,这样沿路走着,打了个呵欠。
在冬天,呵个气都有白雾冒出,只是他整个脸都缩在了围巾里,看不太明显。
他顺手拿出手机看了眼时间。
作为一个合格的社畜,陈晨不会迟到,也不会在该下班的时候多待一秒。
宋云回在门口站着,一下子就看到了对方。
陈晨终于不再倔强,脱下了他的大衣换上羽绒服。
等到对方再走近了些,宋云回朝他略一挥手。
要是他没听错的话,刚走到他附近的人说了句“woc”。
他淡淡抬眼看过去。
对方瞬间笑,说:“你居然来找我,受宠若惊。”
看上去不像是受宠若惊的感觉。
陈晨搓搓手,维持了点最后的风度,没有把脖子缩起来,看上去还算
是人模狗样。
两人找了辆车去吃饭的地方。
一上车陈晨的表情就再也收敛不住,笑得一脸傻样。
宋云回问他:“怎么得个奖金高兴这么大半天?”
没有其他意思,就是单纯的好奇。
“你不懂。”陈晨一脸深沉,“工资叫劳动所得,这种摸鱼还能得奖金才叫赚钱。”
前面开车的司机深有同感。
两个不同领域的打工人开始有了一个共同的话题,聊到最后下车的时候就差原地结拜。
陈晨找的饭店叫鸿升,下车就能看见。
从下车到进入饭店找到订好的位置,他嘴里的话题已经完全换了一圈。
他的话说得跳跃,但是宋云回能懂。
陈晨最后扯道:“我原本想订隔壁的房间,那数字好玩,但是慢人一步,抱憾终身。”
“当时我订座位的时候就剩两间包间,这数字好玩,我马上就订了,结果刚订完出来就发现隔壁间也被人订了,幸好我当时反应快。”
经纪人揣着手站在一边吹牛,其他几个人有站有坐,听他讲着话,眼睛却不断往门口瞟。
房间隔音不太好,可以听见外面的声音。
有脚步声响起,而且还是两道。
他们竖起了耳朵。
脚步声在门口停下。
有人拍了拍跳得有些快的小心脏。
“先生,您的朋友就在里面。”
服务员的话瞬间击碎了房间里的人的幻想。
大门打开,门口果不其然站着秦书。
并且也只有他一个人,陪同的服务员已经离开。
经纪人和他打了声招呼,揣着手坐下,之后改为抱着自己的保温杯。
几个人这么围着桌子坐下,硬生生把饭店坐成了剧组休息室的感觉。
和这边的气氛不同,隔了一道墙,隔壁的气氛已经完全热烈了起来。
起初是陈晨一个人的热烈。
他点了酒——也只给自己点了酒,宋云回只有喝果汁的份,喝了之后就开始飘。
他没醉,但是酒精把他的脑子的束缚给冲开了,话题左弯右拐,从最初的他小学玩卡片没人能玩得过他最后扯到了他高中喜欢过的女生的身上。
他说:“你别看我这样,其实我特纯情。”
宋云回就对方自己称自己纯情的这个行为不发表任何看法。
对方继续说着,一脸遗憾中又夹杂着怀念:
“我那个时候喜欢她老久了,但是一直不敢开口。结果后来听说有男生追她,就不敢犹豫,马上开始着手写信。”
宋云回在听到“信”这个字眼的时候眼神终于有了波动。
“但是你可能不知道,我高中的时候的字特丑,不能见人那种,只能花钱找了个代写。”
当时找代写让他本就不富裕的钱包更加雪上加霜。
宋云回问他:“那最后呢?”
陈晨抹脸:“被拒绝了,别人也不至于一直把信收着,应该是扔了。”没追到人,还亏了一笔代写的钱,代写也知道了他追人失败。
大写的惨。
宋云回没吭声,默默思索着。
原来拒绝了就会把信扔掉。
他说:“我有一个朋友,他高中送了别人一封信,收信的人一直留着,收信人把信收着的原因一般有哪些?”
他补充了句,“我
朋友是几乎不写信的那种类型。”
嗅到八卦的气息,陈晨酒也不喝了,帮着他一起分析。
…帮着他的朋友分析。
“你那朋友写的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