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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七章:娘要嫁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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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整理好了,沈瓷便带着这一堆行李,两个丫鬟和自家儿子一起离开了。

“娘跟我一架马车吧,翠青和冬梅去后面那架马车,随时待命就行。”

翠青和冬梅显然也习惯了自家大人对夫人的保护,这才是人间孝子啊!以后要是谁嫁给自家大人,当了林家的少夫人,那可真的是命好。

这古代的马车,即使林则已经努力让其看起来舒坦了,就连座位上都塞满了棉花,但是这并不能让沈瓷觉得舒坦。

沈瓷还会难受到想吐。

林则一看,立刻拿了一份薄荷叶出来,“娘,你要不睡一觉吧,你这晕车还真的是一直习惯不了,自己也治不好,偏偏每次都想与我到处跑。”

沈瓷:“……”谁晕车?绝对是原身体质的锅,这要是搁在现在世界,怕是晕车都能晕死过去,而现在只是晕马车而已。

但是这晕着晕着的,沈瓷就近自家儿子手上的薄荷叶,稍微清醒了一点,然后被儿子揽住,“娘若是实在坚持不住就先睡吧,儿子扶着你。”

沈瓷:“……”不知道是不是晕车的原因,她莫名的因为这种绝世好儿子感动了。

这打着灯笼应该都是找不到的了。

“则儿,为娘这辈子最不后悔的事情,就是当初救下你,真的太值了。”

林则不自觉的轻笑。

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何尝不是遇见母亲,生母带给自己生命,但是却早早的将自己抛弃。

“娘严重了,娘才是儿子的救命恩人,还清楚的记得当年的事情,当年我才五岁,因为饿狠了,所以去偷了酒店人家吃剩放在桌子上的鸡腿,结果就被人追着打,那是个冬天,身上被拳打脚踢的,我都怀疑自己会死在那个雪天,是母亲如儿子救世主一般降临,将那些人赶跑了,然后将我抱了起来,然后带回了母亲开的医馆。”

“那真的好惨。”沈瓷说到,这一个五岁的孩子为了个鸡腿差点被打死,沈瓷真的觉得这主角之所以成为主角不是没有理由的。

毕竟童年太悲惨了。

明明其实应该是生来的天之骄子,却阴差阳错的变成了脚底的污泥,后来若不是遇见原身,怕是就……真死了。

“你不嫌弃我给我清洗了身体上了药,给我干净的衣物,甚至还问我,你想不想当我儿子啊!我会让所有人都没办法欺负你,我会保护你的。当时真的太好笑了,娘你当时也才是个十二岁的小姑娘,居然让我喊你娘亲,我当时还觉得你是个傻子吧。”

沈瓷:“……”她放弃这个儿子是毫无瑕疵的说法,毕竟这还带上吐槽了。

“只是母亲太坚持了,每次我被打了就去帮我教训打我的人,一根银针耍得威风得很,而且还给我找教书先生教我读书,还天天抓我做学业,最后我才知道,母亲当时没有说笑,是真的想把我当儿子养,我这第一次觉得自己是被需要的,也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同意了,于是母亲就给我取了个新名字,就叫林则。”

“有什么寓意吗?时间太久我都不记得为何取这个名字。”沈瓷问到,毕竟是聊天,这有来有回才叫聊天。

“这贝字母亲说是钱币,然后这个字寓意着刀刀收刮钱财,穷不着。”

沈瓷:“……”这原身是个奇才,取名的奇才,还是个财迷,实实在在的财迷。

“之后娘就一直搬家,按照娘的想法,这越接近皇城,那教育资源越多,而且也方便考状元做官,后来儿子真就考上状元了,不得不说娘真的是高瞻远瞩,这说啥都能成为事实。”

沈瓷:“……”

这林则吧啥都好,就是对母亲这蜜汁崇拜要不得,原身可是拿着小剧本的,知道你是会一飞冲天的,这不得到皇城,去认祖归宗。

哎。

不过原身应该也的却是对这林则真心的,倒也是真心为这个儿子好,只是这人算不如天算,这还没走到头,就穿回去了,换上了原先那个懦弱的灵魂,最后死得凄惨。

成为林则心里的一道伤痕,前进的动力。

不知道是不是林则声音太过温润,沈瓷听着听着的也就困了,于是便靠在自家儿子怀里就这样睡了过去。

林则也不说话了,甚至让马车平稳一点,至于自己是一点都不敢动,生怕惊扰了母亲的睡眠。

其实他骨子里不是一个好人,不是像很多百姓说的那样,为国为民的大忠诚。

但是因为遇见了母亲,所以他不愿意辜负母亲的期待,他想要母亲看见这宣朝,这个世界,海晏河清。

这是他送给母亲的礼物,也是报答。

……

马车行驶了大约一天,天已经擦黑,林则的心腹铁一走了过来,“大人,前面有一家驿站,我们要不要先休息一下,这晚上赶路不太安全。”

林则点了点头,然后将母亲抱了起来,腿有一瞬间的酸麻,但是那都不是什么大事。

林则这次去治理瘟疫,带的人自然都是一些军队里历练出来的侍卫,毕竟身体素质不达标,到时候也派不上用场。

而这些人在看见这一幕的时候,都不自觉感动了。

凑在一起讨论到,“以前听说这监察大人是个大孝子我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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