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三十六章,训练主题:小提琴
就好像一只披着狼皮的哈士奇混入了真狼群里那感觉是相当的难受。
在李云觉得终于是逃离苦海的时候,脑子里突然响起了一阵一场讨人厌的声音。
“叮,检测到叶星辉记忆数据,训练模块正在生成。”
“日”
李云脸色瞬间黑了。
难道今天也要接受系统的摧残吗?
李云是万万没想到。
在这儿也能激活系统。
本来今天就够倒霉的了
“我了个去。”
李云有点小郁闷。
此时此刻,李云看到了门口,正坐在马路牙子上,唏嘘的抽着香烟的叶星辉。
这个刚刚还在台上挥斥方遒的帅青年,此时此刻正一脸颓废,看起来像是在思考人生。
他是一个小提琴手,国家乐团的小提琴手,风光无限。
然而此时此刻,叶星辉却一边抽着烟,一边看着路对面,那个正在摆碗求打赏的流浪歌手,穿着破旧的衣衫,拿着个破木吉他,哼唱着早已不流行的小众歌曲。
看起来颇为狼狈。
然而叶星辉却是一直盯着这位流浪歌手,目不转睛,甚至没有注意到李云的到来。
直到李云跑到他身边来的时候,他才注意到李云。
“你抽烟吗?”
“不抽。”
“嗯,烟对嗓子的伤害挺大的其实我也很少抽,如果我在家里抽烟的话,我爸会说我的。”
叶星辉似乎没有了最开始的敌意,将烟头丢进垃圾桶里后说道。
“刚刚那堂课是你赢了,我自愧不如。”
“诶倒不是我赢了。”李云挠了挠脑袋说道:“这只是一个观点而已。”
叶星辉笑着说道。
“当大部分人都认同你的观点时,你就是对的,刚刚那些高校学生,大部分都是认同你看法的,所以,你是对的。”
嗯
道理好像是这样的。
李云一时间竟无法反驳。
“你喜欢听流行音乐?”
李云也坐到了马路牙子上,看着叶星辉。
“不喜欢。”
叶星辉下意识的就回答了个不喜欢。
然而他真的不喜欢吗随便一个路人都能看出叶星辉对于那个流浪歌手的兴趣。
叶星辉正目不转睛的盯着正在演奏的路人流浪歌手。
嘴上说不喜欢,身体还是很诚实的。
“你喜欢的。”李云拍了拍叶星辉的肩膀,没再说什么。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自己的过去,自己的爱恨,李云觉得自己没必要过多去探究叶星辉的兴趣和过去——说句不厚道的,今晚就能去偷窥他的记忆,也没必要问那么多。
随后,李云也就告别了叶星辉,打了个车回家。
只有叶星辉一个人,还坐在马路牙子上,一个人抽着烟,看着街头流浪歌手的演唱。
“李云啊,他的确是一个很神奇的人”
叶星辉以为,李云会刨根问底的,毕竟自己一个国家演奏乐团的小提琴手认真的坐在马路牙子看不入流的流浪歌手表演也实在是有些奇怪。
但李云并没有问,就算表现出了相当的好奇心,但还是保持了沉默。
这一举动让叶星辉产生了不少的好感。
叶星辉觉得。
李云,他是一个懂得尊重人的人。
“难怪杨台长说他德才兼备哪里像我一样。”
叶星辉一脸自嘲,脸上充满了苦闷
夜晚,十一点半,天微微有些凉,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这是夜生活的开始,对于一些人来说,则是一天的结束。
李云回到家里后,家里空荡荡的。
清扫完房间后,李云坐在这偌大的京城三环学区房内,静静的思考人生,觉得空荡荡的屋子让人有些寂寞。
老妈在魔都,老爸在拍《湄公河行动》。
李子婧在大西北拍戏
嗯
好像混进了一个什么奇怪的人。
为什么自己家里空荡荡的会想到婧姐也不在?
“不要胡思乱想!”
李云拍了拍自己的脸,觉得自己最近是不是变得有些奇怪
将这些想法杂念都去除掉后,李云准备上床睡觉了。
今天人生体验的对象——叶星辉。
他到底是一个什么人呢
洗漱完后,李云换上自己的小熊睡衣,躺在床上,静静的入眠。
不久后,李云就感受到了暖暖的睡意。
金窝银窝不如家里的狗窝,还是这个住了十几年的家舒服。
“叮,训练主题:小提琴。”
“54321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