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英荟萃
102
夜是漆黑的夜,灯是红亮的灯。
从望星楼跳下的钧哥疾如闪电快如风,嗖得一下便是在夜空中失去了踪影。
无声无息,无影无踪,让追赶他的暗卫们根本来不及追上他的半截衣角。
没有人知道他们的殿下去了哪里,也没有人知道连夜出走的钧哥竟然还来得及进过他兄弟菠菜的房门。
当然,人,菠菜是没有见到的。
等菠菜察觉有人进过他卧房之时,钧哥已是消失的无影无踪,徒留下那书桌上的辞别信和一地的旧衣。
皇家的衣服自带一股隐秘的幽香,为了防止暗卫们找到他的人,机智的钧哥临走前还特地换了身菠菜为他留宿准备的衣服。
菠菜拿起钧哥的留书一看,删去因多年功课而习惯运用的优美辞藻和渲染委婉的叙述,钧哥的留信中只有一个中心思想:
再见了菠菜,我今晚就要去流浪。
我怀揣着我们的梦想,去看看这世间的庞大。
这信来的突然,就像是父皇亲眼看到他心爱的大儿离家出走那般突然。菠菜拿着信的手颤颤发抖。
看着信上钧哥那龙飞凤舞般的字迹,此时的菠菜心在颤抖,瞳在地震。他的内心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
钧哥他出门,带钱了吗?
103
钧哥,一个人生在世十六年从未出过远门的男子。
自八岁起,他的身边就跟着一只管事的桃子,但凡他想买些什么都有桃子在他身后付钱。所以,和从小自我照顾的菠菜不同,钧哥身上一般不带钱。
就像现在,即便是离家出走,他,顾钧,身上也没有一分钱。
哦不。
还有十块铜板儿,是钧哥在十五天前的大年夜从家宴饺子盘里吃出来的。
大年夜御膳房给十个皇子准备的,一个人一个的铜板儿。
104
一朝太子穷如鬼。
当钧哥意识到这件事时,他已是溜出了皇城三天三夜。
这些天里他日夜兼程,翻过山越过河,踏过平原穿过川。终于,在第四天的白日,他来到了那远离皇城的最南边。
曾经,钧哥问过菠菜一个问题,如果去远航会去哪里。
菠菜的眼中灵光闪烁,仿佛看到了文人深爱的诗和远方。他说,若是去远航,他必将去看一看那天边最遥远的崖,望一望那尽头大海的角。
钧哥不知道哪里是天涯海角,但他知道大禹境内离皇城最远的是南边的海。
而现在的他,就在这南海之边。
他负着手,腰间挂着剑,站在大海边,抬头望着天。
啊!南海,传说中广袤无垠的大海。
海,是那么的大;天,是那么的蓝;阳光是那么的耀眼,刺得他睁不开眼。
钧哥眯起眼睛,第一次见识到海边阳光之艳丽的他一时间竟是有些眼眶湿润。
还有点痛。
年轻的内陆人第一次见到大海,难免有些激动,即便是像钧哥这般见到暗杀都不动一根眉毛的早熟皇家少年。
钧哥干巴巴地收回眼,又有些不舍地望了望碧蓝的天边。那里是海天一线,线上似是有一艘船悠悠而来。耳边是大海的声音,浪花拍岸,很是浪漫。
钧哥不是一个诗情画意的少年,虽然他能写出不错的文章,但他却无法像他天生机灵的好兄弟菠菜那般善于感悟那辞藻中的美妙。
但,这一刻,他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浪漫,什么叫做碧海蓝天浮一帆,路边海鸭叫安安。
南海的海鸭,看起来真的而好肥哦。
钧哥很是认真地想。
这么肥的鸭生下的鸭蛋一定特别好吃,难怪大家都说去南海一定要去尝尝南海鸭的蛋。
正如小菠菜熟知的那般,钧哥虽身为富家子弟但却对咸鸭蛋爱得深沉。他对鸭蛋的爱让他在离家时没有半分犹豫,第一时间决定要要来南海望看天际。
初来南海不久,他一进这海城便打听好了这城内最好的酒楼,叫有海。
这有海楼富丽堂皇,门外人来人往,这些往来之人有的身着不凡有的则是与本地路人风格差异不少,一看就知道来此楼之人要不是有钱,要不就是第一次来海城的外乡人。
皇城北街上也有一座类似的酒楼,是这几年新开的,与有海楼刚好一字之差,叫有桥。钧哥没去过,但他听菠菜说过,那楼里的菜大多数都贵得很,专坑的就是那些富贵人家的傻儿子和初来驾到的外乡人。
不过再坑的酒楼也能被薅出羊毛,只要能抓住他们的羊脚。
在有桥楼薅过几次后,菠菜总结出了一个经验。这种楼坑是真的坑,坑在食材,但厨子却也是上等的好厨子,只要在他们的菜单里找到那仅存的几个无法被坑的食材,比如当地常见到找不到烂货的材料,那必定就是羊毛所在。
而这种菜,常存于菜单的倒数第二至三页,且还是页底。若是那字还特别不起眼,那必然就是。
菠菜什么人?传说中的天降文曲星。那聪明的脑壳在西街打遍天下无敌手,光是猜拳就没见输过。这等人才总结出的经验大都十分有用,即便是在这南海之边的有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