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八章:跟过去告别
中元节,又称七月半,不过大部分人还是更熟悉这个名儿——鬼节。 民间有传说,讲的是地宫掌管地狱之门,而在中元节这一天,地宫会打开地狱之门,也是俗称的地狱开门之日。地府放出全部的鬼魂,让已故的祖先可以回家团圆,家家户户都要放馒头给这些孤魂野鬼吃,同样的,这一天还要祭祖、上坟、以及点荷灯等等,意为为亡者照亮回家之路,要是放在城里的话,估计还能见到各种大大小小的道观或者寺庙正在举行盛大的法会或者祈福道场,其内容就是为死者的灵魂超度。 兰溪镇只是个小镇,自然看不到什么大型的祭祀场面,但是祭祖、焚纸锭和放河灯是肯定会有的流程。夜幕降临,不算宽的兰溪河河边已经围满了人,街上的小摊贩到处可见折好的一笼笼纸锭或者五颜六色颇为精致的河灯。 姑且不论放河灯的意义是什么,只说这样一件事情,其实看着就觉得挺浪漫的。 文素手里捧着两只河灯,她没有选择传统的莲花造型,而是更偏向于纸船的感觉。无他,只是因为在看着灯火阑珊之下的兰溪河,她忽然就想起,前身的那个自己,就是在那样一艘豪华游轮上,一个不小心给送掉的性命。 往事不可追,现在想想,还真是有种复杂难言的滋味儿。 如果说她没有穿越到这个世界里,而是单纯的因为当时在无意间听到一个秘密而被谋杀致死,她大概也会因为不甘心而变成水鬼的吧?可是也正是拜这场谋杀所赐,她才有这样侥幸的机遇来到这个世界,改变自己碌碌无为的一生,修仙大道,问鼎逐鹿,充实了自己,也认识了更多的人。 她的师父,她的同门师兄弟姐妹,她参与了这个故事中逆袭女主曲清染的人生,更何其有幸的遇到了那个她愿意珍藏在心尖上念念不忘的人…… 如果是上一世那般宅到死的自己,大概只能落了个自梳和孤独终老的结局。 真是成也它,败也它;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的典范。 文素石头看了看折成纸船状的河灯,微微叹了口气,有些犹豫着是不是应该给前身的自己也放上一盏河灯,与其说是祭拜前身的自己,不如说更像是个过往彻底做一个了断。 “明明我还在喘着气儿呢,这写自己名字的感觉怎么就这般别扭呢?” 文素一边喃喃自语着,一边纠结不已的拿起朱砂笔往河灯上写着自己的大名。 这里到底不同于前身生活的那个以科学为主的现实唯物主义世界,这儿的很多忌讳可不是说着玩玩而已,胡乱犯禁的下场有时候严重到连不得好死都是奢望。 接受了这个世界的教育这么些年,有了这么一层认识的文素,在纸船上写自己名字的时候总有些抖得慌,偏偏越是这种时候,越是有人爱给她捣乱,比如现在这位—— 荀翊不知何时悄无声息的靠近到文素的身后,拉长了脖子探头探脑的看着她正艰难下笔的模样。 荀翊:嘁~什么叫偷看?他明明就是光明正大的在看嘛! 在吃过晚饭后,他们一行人便结伴上街了,他原想着既然来都来了,自然也没有错过的道理,于是荀翊便在大家购买河灯的时候,也暗暗挑选了几盏做工精致的莲花灯。 可惜他跟寂殊寒别的没学到,买东西方面倒是学到了几分强迫症,按照寂殊寒的说法,同样都是花钱,干嘛要选那些粗制滥造的东西?这是委屈自己还是在委屈自己的银子呢? 深表同感的荀翊自此之后买东西也学会了挑挑拣拣,哪怕是面对一篓子地摊货也要矮子里面拔将军,比文素她们几个女儿家来的还要挑剔! 于是旁的人早就选好了自己的河灯,就剩下他还在原地踏步,一会儿觉得这盏颜色不匀,一会儿觉得那盏做工粗糙,那认真考究还不断点评的模样把河灯摊的小贩主都愁煞了一张脸。 要不是看他身上的衣料做工精良,可能是什么有身份的贵族公子,他都恨不得要当场赶人了,哪有人这样破坏别人做生意的机会的?! 等到荀翊终于挑了几盏勉强算得上物有所值的莲花灯后,他这才发现自己落了单。左右张望了一番,看不到曲清染和寂殊寒,也同样看不到文素的身影,他微微拧起漂亮的眉头,心底闪过一瞬不易察觉的失落感。 随后他便伸手捂住了自己的胸口位置,那里贴身带着的,是一块白色环形玉佩,正是之前在桑海城出海前和文素一人一块的昆仑雪玉。 尽管心上人还不知道男女之间互赠玉佩的含义,也有可能她知道了也没往哪个方面去想,但总归她有听话一直贴身佩戴着,这多少让荀翊有那么一丝丝的欣慰。 把灵力注入到玉佩中,玉髓相互感应,让荀翊很快就在茫茫人群里找到了文素的身影。拨开层层叠叠的人群,他第一眼看到的情景,就是那个安静的少女穿着一袭暖黄色的长裙,一手拿着河灯,一手撑着下巴,正在兀自沉思。 在星星点点的灯火映照中,兰溪河反射着清浅朦胧的月光,偶有几盏河灯飘过,点缀出些许的涟漪,让明媚的烛火荡漾出动人的波澜,衬得那张水墨娇颜,像是多了几分人间烟火。 她蹙眉沉思了良久,好半晌的功夫后才长叹了一口气,拿起自己手里的船型河灯,又掏出了自己的朱砂笔,犹豫良久之后,终于颤巍巍的往河灯上开始写字了。 虽然明知道中元节的河灯上能写的名字也无非就是已故的亲人朋友,可荀翊还是耐不住自己好奇的心思,猫着腰偷偷摸摸的凑近了她的身后。他伸长了脖子从上往下俯视着对方的笔尖,在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