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糖小说网
会员书架
首页 >其他类型 >快穿之回收女配金手指 > 第 111 章

第 111 章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作者有话要说:无厘头番外,瞎几把乱写,看个乐子就行。

窗帘拉开的那一霎那,窗外的阳光就一股脑儿地透了进来,迎着微微刺眼地明媚阳光,苏湄幺睁开了眼,她揉了揉眼睛,昨天睡得有些有些早,今天却还是很疲惫的感觉,甚至有点胸闷。

噫?怎么被子老半天都掀不起来,好像被子变得好重?好不容易睁开眼的苏湄幺眨了眨眼,看了看四周的一起,猛地坐起来身,却费了老大的劲儿,她白嫩的脚丫踩在枕头上,她低头看了眼还没有小半个枕头大的两只脚丫子。

她终于缓过了神来,她来到了一个拥有魔法的都市世界,她现在是个精灵,站起来只有一个手机那么高,此刻她却躺在了一个人类魔法师的床上,是因为她昨天晚上参加了一个酒会,不小心多喝了两蜂蜜酒,哪知不甚酒力,就被一个朋友带了回来。

看来她这个朋友家里没有精灵窝呀,苏湄幺这般想着,却总感觉自己好像忘了点什么,好像按照往常她的脑海里应该会多一个叽叽喳喳的声音,是谁的声音呢?苏湄幺揉了揉太阳穴,她怕不是喝酒喝傻了,她一个精灵又不学魔法,脑海里哪来的乱七八糟的声音?

正想着,余光瞥见床头还放着一套很合她口味的长裙,显然是为她准备的,她就往身上一换,是她的尺寸没错了,果然愚蠢的人类魔法师还是很会照顾人的,今天开始要对愚蠢的人类魔法师好一点。

她这样想着,就轻快了起来,扑棱了一下身后的小翅膀,刚扑棱在半空中,她就觉得有些饿了,然后一抬头,就看到了穿着一身白袍的愚蠢人类魔法师走了过来,俊逸清隽,她一下子就想起来了人类魔法师的名字,是沈修麒,是她在公会里知道的笨蛋。

一个专接魔法公会里超难度任务的笨蛋,明明是个魔导师级别的魔法师,有的是轻松又赚钱的任务,还成天往危险的地方跑。

她就不一样了,她这么聪明的精灵,向来都只做符合精灵身份的任务,轻松又快乐。

她是三个月前刚到魔法公会了,明文规定,每个公民成年后都必须要有一份工作,她就是三个月前刚刚成年的,被姥姥扔了个包袱赶出了树窝,到了城里。

城里可真好玩啊,四个轮子滚来滚去的小汽车,咿咿呀呀唱着歌的电视机,空中嗡嗡嗡飞的魔法快递小飞机……就是吃饭太贵了,没有工作还办不了居住证,办不了居住证就只能租房子,租个漂亮又舒适的精灵窝可太贵了。

因此,她背着小包袱到了魔法公会报道,讨一份工作,成为了魔法公会里初出茅庐的魔法使。

而在公会的榜单里,排在最前头的就是愚蠢的人类魔法师沈修麒,一个到处往最危险的地方跑的家伙。

她每天都可以听到公会里的人一边喝着酒,聊着天,一边嘴皮子里就钻出了沈修麒的名字。

公会那群闲着没事就说书似的一直八卦的酒鬼,最常挂在嘴边的就是三个人,其中之一就是魔导师沈修麒。

她只闻其人,却不见其人,昨天好不容易见到了,却嗅到了蜂蜜酒的香味,出了精灵之森之后,荷包瘪了一大半的苏湄幺,已经很久没有闻到这么香的蜂蜜酒过了,随便和这个大名人打了声招呼,就跑去喝酒了。

现在看来大名人虽然有点傻乎乎的,但是人还是很好的,默默给沈修麒发了张好人卡的苏湄幺,飞在半空中,就扬唇一笑:“谢谢你昨天晚上的照顾,我请你吃早饭吧,我知道街口有一家豆腐花超好吃!”

清隽冷淡的人类魔法师,点了点头,手指微微一捻,就给小精灵戴上了一个草帽,然后一本正经地道:“防晒。”

正经的模样,根本让人没法发现他默不作声地往草帽里加了个变换气息的阵法,他知道没法把她藏多久,他只是私心里想多和她呆一会儿,一会会儿也行。

苏湄幺饿得满脑子都是鲜香的豆腐花,揪着一根沈修麒的头发,就让沈修麒快点,晚了就没得买了。

而此时,城里正热闹着呢,据说十年一度的魔法盛典就快要开始了,到处都装点了起来,比较让众人兴奋的是今年大魔王和光明神使也要来,为此王高兴得让全城人都可以在盛典的时候多放假两天。

大魔王和光明神使就是另外两个常常被公会里的酒鬼们挂在嘴边的知名家伙了。

大魔王是西北大陆的王,统领着暗之渊的生灵,因为本身是个魔族,纯正的赤瞳白发是他的标志性特征,因此东南大陆的人都乐于称其为大魔王。

据说大魔王本来是个魔族的一个亲王的私生子名为苍熙墨,结果血统却纯正得比嫡子都还要更加纯正,天赋超绝,魔族又是个以实力为尊的种族,于是苍熙墨一跃成为了魔族的王,西北大陆又是个典型的实力为尊的资本主义大陆,谁的拳头硬谁就是老大,苍熙墨就统领了西北大陆,成为了西北大陆的王。

至于光明神使则属于神教,神教教徒遍布整个大陆,东南大陆的种族崇尚光明神、精灵神、生命之神等等,西北大陆的种族则信仰魔神、地狱之神等等,这些神的传话都是由神教传达的,神使则是出生就有神迹显示的,神教的教皇发现神迹就会把神使接回神教中,悉心栽培。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