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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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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好久不见。”

超人气新星偶像的便服几乎把他整个人包裹住,起码在这家饭店开狂欢派对的粉丝们没有一个认出他。他的长袖兜帽衫和牛仔裤看上去弱气极了,因为海特瘦小的身形,从远处看会认为他是个姑娘。海特身上唯一出格的装饰大概就是那顶礼帽,但今晚这个饭店聚满了戴着礼帽的演唱会观众们——丝绸圆顶礼帽是海特的个人标志。

但骆珍花是个例外。她靠着化妆室的镜子,双手抱臂,嘴唇紧抿。这个姑娘脸上还涂着“海特最帅”的荧光字样,然而真实的偶像站在她面前时,她的神情却清醒而苦涩,演唱会的疯狂似乎荡然无存。

“你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她说,“你不应该来这里,回去吧。”

海特摇摇头,无指手套下的皮肤苍白而冰冷:“你知道的,最近她不允许我回去。”他仰头盯着金黄色的化妆灯,用红色呢绒包裹着桌角的化妆台在灯下蒙着一层暖光。海特把玩礼帽的速度不禁加快了些,嘴里就像在咀嚼什么东西:“她最近要招待一位贵客。她想嫁给他。”

骆珍花忍不住打断他:“你能不能不要再用‘她’来模糊?你我都知道——”

“闭嘴,珍珍。”海特说,手指紧紧捏住帽檐,“对至高无上的红皇后奉上敬意,她是最美丽的……女人。”

“你疯了。”骆珍花喃喃,“哥哥也疯了。不能再这样下去。”

红皇后座下,第一骑士,暗处的未知底牌,【疯帽子】卷起嘴角:“我本来就是个疯子。”

“别说这些没用的话了。”他说,“我来是问你,那个与你站在一起,举着展牌的女孩,是不是叫沈畔?”

骆珍花心里猛地一沉。她想起疯帽子这些年所做的事——尽管她从来没有接触过黑暗面的事,但曾经与他们朝夕相处,通过那两个人的只言片语,总能猜到一些。

“你休想。”她说,喉咙刺痛,“沈畔是我最好的朋友。”

“别紧张,珍珍。”疯帽子只是大笑,“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

疯子,杀人犯,无可救药者。

“好啦,好啦,我只是问问——我不会对她做什么的。”疯帽子还在笑,他一边抖动着肩膀一边举起手表示投降:“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有点意外那女孩还活着。”

“多年前我见过她一次。”疯帽子眯起眼睛回忆,“当时她还在念高中——穿校服的样子很符合我的狩猎标准。所以我把她列在了清单里……结果却被狠狠回击了。”

“老实说,那个沈畔还活着真让我感到不可思议。”疯帽子的手指又飞快的转起礼帽,“别看我这样,当时的沈畔才是……真正的疯子。她正常到了一种疯狂的地步,那个晚上——”

他开玩笑似的说:“如果能再见她一次,说不定我会再一次尝试。”

“尝试杀了她。”

海特离开了。或者说,疯帽子离开了。

然而他们的谈话没有得出什么结果,就像之前每次不欢而散的讨论一样。这些年,骆珍花总是无法与疯帽子正常沟通——他本是曾经那个唯一能与自己沟通的人,现在却变成了束缚在那里最坚固的扭曲存在。最后骆珍花索性逃离了那个沿海的城市。

精神病人,与正常人之间,也许真正存在着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

好比那个人放她离开的条件,竟然是要自己把眼睛的虹膜颜色换成绿色——理由仅仅是,这个颜色能让她想起喜欢的人。

骆珍花原本是个普通的女孩。可是她体会过那种痛苦——那种清醒的感受自己的角膜一点点被挖出来,再重新填充一对陌生角膜的痛苦——站在手术台边的是自己的亲生哥哥,他的眼里布满痴迷与冷酷。

他说,为了那个人,他可以做任何事。

是的,包括把亲妹妹的眼睛换成莹绿色。

骆珍花一遍遍的深呼吸,慢慢蹲下|身,双手还抱着自己的肩膀,提包里的手机在振动。大概是觉得她离开太久,有点担心的粉丝团吧。

真可笑啊,她唯一的亲人是个疯子,关心她的人却疯狂痴迷着那个疯子……

但她还有沈畔。沈畔不痴迷任何人。

骆珍花还记得她们第一次在公司年会上搭话,沈畔给她夹了一块炸鸡,理由竟然是——“绿眼睛的人都不坏。”

可她不是绿眼睛的人呢。这双绿色的瞳孔,倒是某个痴迷绿眼睛的人做出来的成品。

骆珍花想到这里,有些释然的长叹一口气。有些事情是注定的,如果她没有经历那场痛苦的手术,也许起初沈畔就不会对她施展善意,而如果不是结识了沈畔,她就不会知道某个秘密,某个红皇后与疯帽子都不知道的秘密,某个……某个能结束这一切扭曲的秘密。

沈畔的丈夫,就拥有一双翡翠般的绿眼睛。那是哥哥的油画里,用万种色彩,细细描摹的绿眼睛。

骆珍花本不想再参与什么,可沈畔是她的朋友。她了解疯帽子,那个人口中的“尝试杀死”,从来只有后面的两个字。

“我要杀死沈畔。”

这是久别重逢后,疯帽子带给骆珍花的信息。

不管那是命令,任务,出于什么目的,亦或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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