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0 章(原来一切都是我自作孽。(...)
娶了正妻,再抬她做姨娘。
蓁蓁眼含清泪的望着他,问道:“那你当初又为何与我私奔呢?”
这话楚凛回答不了,不是因为他不知道答案,而是因为他说不出口。
因为当初太傻了,以为有情饮水饱。
可他就是个离开父母亲族,就什么都不是的公子哥,一个只能依附着家族而生的废物。
楚凛回京之后,也知道了自己的婚事被退一事。
他倒是没什么感觉,毕竟长平侯府那位小姐,他未曾见过。
可是后来他渐渐在旁人口中,得知了那位小姐的事迹,知道她在长平侯府败落之后,不惧一切,上京为父伸冤,明察暗访,找到证据。
最后她不顾生死,敲登闻鼓,上金銮殿,弹劾四皇子。
种种之举,莫不叫人拍案。
连原本对沈绛不在意的楚凛,都不由钦佩她的举动。
在众人的交口声中,他突然想要见见自己这个,打小就定有婚约,可一直未曾见过的姑娘。
说来竟是可笑,他居然在退婚之后,对这位未婚妻上心了。
楚凛甚至还让人去朱颜阁打探过,听闻这间短时间在京城声名鹊起的铺子,就是他这位前任未婚妻的杰作。
可是她似乎又突然消失了一般,未在京城出现。
反而是母亲对她颇为厌弃,说这位小姐并非贤妻人选,对长辈不恭不敬,对外不贤不惠,胆大包天,肆意妄为,这种婚事退了也好,反正沈家也败落了。
就在母亲为他再次张罗婚事时,长平侯平反,爵位复得的消息传来。
父母亲立即在家中,长吁短叹,生怕与沈家结亲不成,反而结怨。
于是母亲更加着急他的婚事,今日他身边这位如玉姑娘,家世不显赫,但是胜在家中钱财颇足。
楚凛知道父母的打算,既然沈家在京城势大,倒不如让他成亲后离京。
去江南也好,去别处也好,谋划个一官半职,等事情平息,再回京。
楚家虽有爵位,在京城勋贵中也只是平平。之前唯一能称道的,就是与长平侯府的这门婚事,如今连这门婚事都没了,就越发没落。
这个如玉刁蛮任性,实非他喜欢。
如今乍然遇见沈绛,又让她想起过去种种。
若是他未曾一意孤行,未曾私奔,或许今日也不会落得如此田地。
楚凛苦笑一声:“姑娘若是想要唾骂我,便只管骂吧。”
沈绛只觉得好笑,她说:“我为何要骂你。你若是真的该挨骂,只怕也是那位蓁蓁姑娘吧。”
楚凛越发无地自容。
眼前这姑娘当初亲眼见着他带蓁蓁私奔,如今他背弃诺言,当真是笑话至极。
楚凛原本就已经临近崩塌的自尊,在这一刻,更加濒临崩溃。
沈绛不想再与他多说,她如今已无意再报复他了。
只是在她转身时,楚凛喊道:“姑娘,你还未跟我说,您的芳名。若是可以,我想将先前姑娘赠我的银票,如数奉还。若是蒙姑娘不弃,楚某想请姑娘小聚一番。”
沈绛回头,好整以暇的望着他,许久,她轻声道:“你最好还是别知道我的名字吧。”
要不然,你只会陷入无穷无尽的痛苦与奔溃。
这世间大概总有几个字,天不遂人愿。
沈绛正要离开,没想到正好有个声音喊住她:“阿绛。”
她顿住脚步,耳边这些周遭嘈杂人声如潮水般退去,她扭头,就看见不远处一个戴着银色面具的男子,站在灯火阑珊处。
沈绛闭目了片刻,以为自己是出现幻觉。
今日皇上携皇室宗亲,与城门上观赏鳌山万岁灯,他怎么会出现呢。
她再睁开眼睛时,火树银花间,他挺拔的身躯依旧站在那里。
楚凛眼看着突然出现的一个男人,叫她的名字。
阿绛?
电光火石间,楚凛脑海中窜出一个不可思议的想法,他竟不管不顾伸手拉住沈绛的手腕,问道:“阿绛?沈绛?”
自从回京之后,沈绛这个名字便日日夜夜出现在他的耳边。
很多人说她琼姿玉貌,明艳动人,宛若神女,京城第一美人之名非她莫属。
他眼前的这位姑娘,当初乍然见到,哪怕他当时身边已有蓁蓁,依旧被她的容貌所惊叹。
这天底下怎么就凑巧,有这么多如此惊人美貌的姑娘。
除非……
除非她们两人是同一人。
楚凛又想起他遇见眼前姑娘的日子,好像就与沈绛进京的日子很相近。
还未等他再次质问,只见不远处走来的银色面具男子,上前,捏着他的手骨,厉声道:“松手。”
楚凛手腕被捏的发麻,对方周身透着隐隐杀气。
可是他却望着沈绛,几乎是祈求般问道:“你不是对吧。”
下一秒,谢竟毫不犹豫运动,竟要折断他的手腕。
沈绛面无表情道:“我是。”
咔嚓一声,楚凛的手腕脱了骨。
他整个人犹如陷入死寂般,望着沈绛,突然绝望到放声大笑。
“原来一切都是我自作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