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沈正凌,你好厉害呀!
沈正凌还不知道顾元元已经在准备替他攒钱娶媳妇儿了。
他此时正在山上转悠,想多打几样猎物回去。
他媳妇儿要吃白米、白面,养的精细,身为大男人总不可能连媳妇儿都养不起。
然而现在老虎不能打!
因为打老虎需要去往深山里好几天,媳妇儿带着宝儿和正则在家里不安全。
这么一来,光靠打点小猎物,就得靠数量取胜。
好在灵湖镇依山傍水,村子里打猎的人不多,野兔、野鸡什么的很多,倒也不怕打不到猎物回去。
沈正凌从早上出来到现在这个时候,已经打到三只兔子两只野鸡。
他准备再看看,能不能再抓到一点什么,要是抓不着,他也不打算多呆,差不多就要回去了。
媳妇儿说了,他出门打猎可以,但是每天都要回家,而且还要早点回家。
身为男人,要听媳妇儿的话。
所以他早上很早就上山来了,争取赶回家吃中饭。
因为没有往大山深处去,附近除了野鸡野兔,还真没有什么其他的野物可以抓。
沈振林转了一圈,没再没遇到其他猎物,就下山回家了。
到家的时候顾元元和沈宝儿、沈正则三个人刚刚开始吃饭。
昨天卤好的猪下水还多了一点,顾元元提议中午吃面条。
这个地方也没有挂面卖,想吃面条的话,都是靠自己手工擀。
顾元元是不会做的。
好在沈宝儿对这些家务十分在行,擀出来的面条劲道爽口,非常好吃。
让沈正则跑腿去李福生家里买了一文钱的青菜回来,一半拿来煮面条,另一半留着晚上吃。
油锅烧热,放入葱姜爆炒出香味,切好的猪下水下锅大火爆香,加入青菜爆炒,炒好后盛出备用。
锅里烧水,下入擀好的面条,大火煮开三分钟,倒进刚才炒好的菜,搅拌均匀,再放入盐、酱油调味,撒上葱花,香喷喷的面条就做好了。
以往住在老沈家的时候,沈正凌出去打猎的时候中午从不回来,有时候更是几天都不回来,所以沈宝儿根本没想到沈正凌会赶回来吃中午饭,中午的面条,也就没有煮沈正凌那一份的。
煮了不吃会糊啊!
此时沈正凌忽然回来,倒没得吃了。
沈宝儿赶紧放下碗,去厨房里给沈正凌煮面条。
好在面条是刚才擀好的,菜也是刚才炒好的,现在只是直接煮下锅煮把面,倒不用花很多时间
顾元元一碗面条刚吃了一口,沈正凌就回来了。
她连忙放下手里的面条,接过沈正凌手上提着的兔子和野鸡,问道:“你早上出去得这么早,是不是连早饭都没吃啊?”
沈正凌“嗯”了一声,又解释一句:“我以前上山打猎的时候,早上从来都是不吃的。”
沈老太巴不得饿死他,哪里还会给他准备早饭?
都是他自己在山上,打点猎物拷起来充饥。
今天是因为急着回家,所以才空着肚子就回来了。
顾元元严肃说道:“那可不行,早饭是一定要吃的,不吃早饭对身体不好。”
“你以后情愿晚一点出门,也要吃了早饭再出去。”
顾元元说到这里,又想到自己天天睡懒觉,连忙又加了一句说道:“以后每天早上,宝儿把早饭做好了,你们大家就先吃,不用等我。”
“总不能让你们饿着肚子干活,反过来等我这个睡懒觉的人起来吃饭。”
沈正凌深深看了她一眼,点头答应下来:“好!”
顾元元就高兴起来,看了看手里提着的野兔和野鸡,冲着沈正凌笑呵呵说道:“沈正凌,你好厉害呀!才半天时间,就打了这么多猎物回来。”
沈正凌被她夸的有些不好意思。
心想那是因为山脚附近的猎物太少了,不然他可不止只打这点东西回来。
不过这会儿他没有拿什么猎物回来,这话说出来有吹牛的嫌疑。
所以沈正凌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意简言骇的吐出两个字:“不多。”
顾元元欢快说道:“哎呀,我觉得这已经够多了,我们要知足常乐嘛。”
她晃着手里的猎物,算账沈正凌听:“你看,一只野兔五十文,三只野兔就是一百五十文,一只野鸡三十文,两只野鸡六十文,这里加起来就值二百一十文钱!”
“你一共才花了半天的功夫,就赚了二百一十文钱,这还不够多呀?”
“到镇上去找活干,一天才二十五文钱呢。”
难怪沈老太敢狮子大开口,管沈正凌要一两银子一个月的伙食费,因为她知道沈正凌完全能赚到这个钱!
沈正凌忽然觉得顾元元说的好有道理。
这么一算,白米白面还是吃得起的,媳妇儿他也还是养得起的!
沈正凌对顾元元说道:“我们留一只鸡,一只兔子自己吃,剩下的下午拿到镇上去卖掉。”
顾元元摇摇头,说道:“不用。”
“我们留一只野鸡下来就好,兔子早两天才吃过,我们今天就不用吃了,一起拿到镇上去卖掉。”
“到时候,卖了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