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一更】104
因为每天都要打磨明瓦,经常会有粉末纷飞,程敬微直接给这些人找了一个空地让他们去做,反正也不担心人过来偷。
骆时行的大祭司身份外加身负神力就是震慑,这些人偷谁都不敢偷他的东西啊,万一大祭司一生气跟火神告状,火神又发怒了怎么办?
想当年那一场大火,就是当代族长跟大祭司争权,大祭司眼看要落败干脆以身祭火神,他自己也不要命了就要拉着所有人一起下地狱。
于是瓯雒族差点灭族,从那之后再没有出过祭司,但这个故事却是流传了下来。
骆时行也觉得满院子粉末纷飞的模样不太好,他院子里还有各种小动物呢,不过那些蚌壳磨下来的粉他也没浪费,打算混在石灰里面到时候刷墙用。
蚌壳本身就是白色,甚至还自带珠光,涂在墙面上应该很好看,而石灰跟滑石粉外加粘土可以调配成腻子。
在这个过程中,他还要时不时去看看水渠的进展。
如今水渠基本上是分段挖,为了能够让骆时行他们尽早用上水,先从溪边挖了水渠,反正等将来从河边挖过来的那一条要跟这一条汇合,倒也不会出现什么问题。
严格来说,水渠其实比房子还先挖好。
因为挖坑对于大家来说太容易了,一开始骆时行在程敬微的示意下帮大长老家的一处姻亲选了一个河蚌,开出了比黄豆稍微大一圈的珍珠。
虽然比不上骆时行之前开出来的那些,但对于普通人而言已经很不错了。
哪怕这一家跟大长老有姻亲关系,实际上也不怎么富裕,毕竟瓯雒族也不大,他们若是有家谱那姻亲的关系网恐怕能够媲美大唐的那些世家,数来数去说不定觉得八竿子打不着的人都能有亲戚关系。
那家人算是最积极的一家,全家老少齐上阵帮忙来挖渠,程敬微特地挑他们还有一点就是这一家的人无论男女都是大嘴巴。
果不其然,这家人得了珍珠兴高采烈的回去就传遍了县城。
水渠能够挖的这么快也有这家人的功劳在。
不过程敬微也不是随便让骆时行出手的,他还给骆时行找了个理由——帮忙把迷路的骆时行给带了回来。
骆时行当时听了这个计划的时候简直要翻白眼。
他什么时候迷路过,用这么一个借口简直是看不起他!
不过,这个借口的确最不麻烦的一个借口了,于是骆时行虽然一边吐槽程敬微一边还是按照他说的做,甚至还在树林之中走得远了点。
他走的那个方位正好是那家人劳作的方位。
等这家人找到他并且带他回来之后,一切都顺理成章。
也没人怀疑这件事情的合理性,因为骆时行是在山里迷路的,哪怕是瓯雒族最有就经验的猎手都不敢说完全不会迷路。
不过骆时行这一趟也不算白跑,因为他在山里看到了一样之前差点被忽略的东西——香菇!
之前骆时行一直惦记着这边的菌子,他在穿过来之前就听闻云南那边的菌菇多么鲜美,可惜一直到穿越过来他都没有机会去吃。
现在虽然他们身处的地方更加偏南一些,但气候其实还比较相似,应该也有各种菌菇。
只不过他们不赶巧来的时候正好到了旱季,菌菇这种东西大部分都是大雨过后,空气潮湿才会容易生长,到了旱季就会少很多。
所以骆时行一直也没有看到几种菌菇,偶尔见到了采回来,程敬微一看就让他扔了。
骆时行在这方面十分听话,莫问,问就是惜命。
而这一次不用程敬微看他都知道这个可以吃!
他开开心心采了一竹篓回来,本来程敬微过来接他的时候还以为小猞猁会不开心,万万没想到人家不仅开心,甚至开心的走路都一蹦一跳了。
程敬微从后面掀开盖着背篓的芭蕉叶有些疑惑问道:“你弄这个做什么?这个味道不好。”
香菇的味道算得上是所有蘑菇里面最重的那一种,很多人都不喜欢,程敬微就是其中之一。
程敬微显然就是其中之一,骆时行背对着他一边退着走一边笑道:“这个东西的营养价值很高的,不喜欢也要吃一点。”
程敬微皱了皱眉,显然十分不喜欢,但是因为说这话的是骆时行而没有反驳。
骆时行也没非要让他承认好吃,其实就连骆时行自己都觉得这玩意不是很好吃。
但香菇的作用很大,其中最让骆时行看重的一点就是香菇本身是含有谷氨酸钠的。
这东西的学名一般不太有人知道,但换成通俗名称许多人就明白了——味精。
味精可是提鲜的好东西啊!
骆时行回去之后,大部分认识香菇的人见到之后都是一脸的难以接受,就连不认识这种菌菇的薛家兄弟和萧家姐弟也凑过来看了看之后捏住了鼻子问道:“猞猁狲要这个做什么?”
别是无聊透顶要整人吧?
眼看大家都不太喜欢这玩意,骆时行哼了一声:“都是不识货的。”
不过当天他并没有用香菇做菜,这让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骆时行将这些香菇全都摊在竹席上晾晒,然后每天都出去采集,一直到院子里都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