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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3章 掠民,掠商,掠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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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书之中,其实也有类似的思想,只是商君书的解决之道,至少在我看来,是有些剑走偏锋,另辟蹊径了。”

“哦?商君书总也有类似的说法么?我怎么没注意?”

“是画策篇,所谓,国之乱也,非其法乱也,非法不用也。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国皆有禁奸邪、刑盗贼之法,而无使奸邪、盗贼必得之法,为奸邪、盗贼者死刑,而奸邪、盗贼不止者,不必得。”

杜萍闻言微微有些诧异,道:“莫非是我读书读错了?这话的意思难道不是说,过去能控制天下的人一定是首先制服他的民众的人。能够战胜强敌的人也一定是首先制服他的民众的人。

因此制服民众的根本在于控制民众,就像冶炼工人对黄金冶炼的控制,制陶工人对泥土的使用一样,这个根本不坚固那民众就像飞鸟和野兽,有谁能控制他们呢?

治理民众的根本方式是实行法治。因此善于治理国家的人,就是用法律来遏制民众,而名声和土地就都增加了的意思么?”

“是这个意思,但本质是一样的,说白了,商君书的思想,同样也是对官僚体系的彻底失望,这一点跟我的想法是一样的,官员,或者说人,固然不可以没有道德,但想靠道德去约束人,使其不贪腐,是不可能的。”

“所以我的想法,或者说我以为正常的方法,万变不离其中,都是在想方设法的增加贪腐的成本,同时佐以对反腐的雷霆手段,一正一歧,来尽可能的减少官僚体系内部的反贪腐。”

“商君书做事就太狠了,他也认为贪腐无法抑制,对人性想得极恶,所以法家治国,通篇几乎都不提赏善,而是主张罚恶。”

你看他后面说:“必得而尚有奸邪、盗贼者,刑轻也,刑轻者,不得诛也;必得者,刑者众也。故善治者,刑不善而不赏善,故不刑而民善。”

“不刑而民善,刑重也。刑重者,民不敢犯,故无刑也;而民莫敢为非,是一国皆善也,故不赏善而民善。赏善之不可也,犹赏不盗。故善治者,使跖可信,而况伯夷乎?不能治者,使伯夷可疑,而况跖乎?势不能为奸,虽跖可信也;势得为奸,虽伯夷可疑也。”

“国或重治,或重乱。明主在上,所举必贤,则法可在贤。法可在贤,则法在下,不肖不敢为非,是谓重治。”

“不明主在上,所举必不肖,国无明法,不肖者敢为非,是谓重乱。兵或重强。或重弱,民固欲战,又不得不战,是谓重强。同固不欲战,又得无战,是谓重弱。”

杜萍道:“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国家治理混乱,不是因为它的法度混乱,也不是因为法度被废弃不用。国家都有法律,但却没有让法律一定实行的办法。”

“国家虽有禁止邪恶犯罪,对盗贼处以刑法的法令,但却没有使邪恶、盗贼一定能捕获的办法。作邪恶之事、偷盗的人要处死刑,可是犯奸、偷盗的现象却不断发生,这是由于做了坏事不一定能被抓住。”

“就是一定能抓住却仍有邪恶、偷盗的事发生,这是因为刑法轻的原因。刑法轻,不能成功地处治犯罪;假如能捕获,受刑罚处治的人就多。所以善于治理国家的人,只处罚不守法的人,不奖赏善良而守法的民众,因此,不用刑罚民众也善良守法。是因为刑罚重了。”

“刑罚重,民众不敢触犯刑法,因此也就没有刑罚;民众没有谁敢做不该做的事,这时全国的民众都守法。因此,不奖赏守法的良善人而民众都善良。不可以奖赏善良的人,就像不能奖赏盗贼一样。”

“因此,善于治理国家的人,能使像跖一样的人变得诚实可信,而何况像伯夷这样的人了?不会治理国家的人,即使是像伯夷一样的高洁之士也可疑,更何况跖了?”

“假如形势使人不能做坏事,即使是跖一样的人也可以信赖;假如形势能让人做坏事,即使是伯夷一样的高洁的人也可疑。”

“国家或者是治理的更好,或者是治理的更乱。英明的君主处在国君的地位上,它所选用的人一定有贤德的才能,那么法令便掌握在贤德的人手中。”

“法令掌握在贤德的人手中,那么法度就能在明的君主处在国君的位置上,它所选用的一定都是不贤德的人,国家就不会有严明的法令,不贤德的人就敢做坏事,这就叫乱上加乱。”

“对,说白了就是严刑峻法,通过严刑峻法强加于百姓来使社会得以治理。其实底子里是两层含义,其一,是朝廷直接压迫百姓,将百姓家财搜刮殆尽,再通过集体农战的方式去做公共服务。”

“刑罚,本身就是对百姓剥削的极致,说白了,出门尿一口尿,都要被抓起来剁手剁脚啊,当然了,大多数的刑罚其实都欠着,欠着,就要赎罪。”

“如何赎罪呢?途径有二,无非是要么上阵杀敌,要么是为国家出徭役,通过拼命的干活,出卖劳动力来赎罪,老实说,我大汉所行使的徭役之法,本就是其中的变种。”

“它的底层逻辑是,朝廷先一步,将百姓都刮成穷鬼了,所以贪官污吏也就刮无可刮了,况且贪污这种事,从来都是分钱,有钱过手的时候贪起来又轻松又愉快,没有钱在手里,手中只捏着刑罚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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