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9章 火神传说6
林夕给了钻山一把普通匕首,告诉他一定藏好了,不到关键时刻千万不要使用,这东西可比你们的石刀木剑厉害多了。
以左霆对委托人的仇视程度,钻山今天晚上坏了他的事,必然明天会想办法让钻山在狩猎时面对一些危险。
林夕还叮嘱钻山说,到时候倘若有人问这东西是哪里来的,你就说睡觉的时候做了个梦,火神说你会遇见危险,特意赐给你这个东西。
所以说,火神蜀黍托梦是世界上最早的通讯工具,火神蜀黍的馈赠则是世界上最早的快递。
哪知道钻山竟然满脸兴奋的样子指着林夕说道:“火神的使徒?你也是?”
他说得前言不搭后语。
林夕知道他未曾表达出来的意思,如果小君也是火神的使徒,咱们就可以去把族长再抢回来。
屁的火神使徒。
不过是个现代位面穿越过去的穷屌丝而已。
但是话说回来,也不知道真的穿越者都自带主角光环啊还是怎么,左霆也的确折腾出不少新玩意儿对部落进行了改善。
比如发现了很多可以种植、养殖的东西,增加部落的收入;又教大家利用陶窑烧出砖瓦开盖屋,大大提高了部落的住宿环境等等。
这让左霆这个火神的使徒在部族声望愈加高涨,所以人们才对他言听计从,甚至去跟炎虎部合并也没有太过反对。
事实上到了后期,左霆和炎虎部族长分工更加明确,一个抓生产,一个抓行政。
炎虎部族长骁勇善战,更加有野心,而左霆则是只想要高高在上的地位和优渥的生活以及前仆后继的美女,两个人之间的合作还是很愉快的。
部落的传承、不同部落之间的仇恨是无法强加于一个外来者身上的,左霆对部落并没有什么归属感。
他只要自己过得风生水起、实现一个屌丝的梦想就成了,至于什么夷水火部,跟他有毛关系?
没有人阻止你去铸就自己的辉煌,问题是为什么一定要熄了别人的灯?
再有就是林夕无法接受左霆以二十六岁的“高龄”去欺负一个只有十五岁的孩子,实在是太不要脸。
她蓦然想起前段时间的两个新闻,一个是小伙心情不好摔自己的自行车被一个老奶奶阻止,他就对老太太一顿拳打脚踢,试问,若是阻止他的是泰森,他敢这么做吗?
还有就是一个酒醉的男人,在街上晃荡着专门挑小孩子踹,还把一个只有三岁的孩子头朝下摔在地上,事后就是一句“我当时喝醉了”。
林夕就笑。
你咋不敢去打同龄人?你怎么不敢去某某局闹事?不过是借醉装疯欺负老弱病幼发泄你懦弱的脾气罢了。
一个成年人,对付一个只有十五岁的孩子还要拿着瑞士军刀,还要点碧莲不?
不过她现在也只能把这口恶气忍着。
谁叫她如今不但失去族群大部分支持,自己也成了残疾人士呢?
所以说,人生就像是在玩超级玛丽,在你没有吃蘑菇变大的时候千万别浪,否则连一只小王八都能秒杀你。
猥琐发育是王道。
林夕一再保证,经过一次失败之后他们肯定不会再来找晦气,钻山怀里揣着新得的匕首,一脸春意去找他心爱的桑草了。
第二天,苦荞早上起来就要去领食物。
部落里资源匮乏,他们把换来的老年女性驱逐或者用来做诱饵,可是那些与自己曾经并肩作战、受伤残疾或者年迈失去战斗力的兄弟,却是必须要奉养的。
否则的话,谁还会在狩猎的时候拼命搏杀?
这老老小小一百多号人,仅仅靠简陋的工具捕猎以及小范围采集真的很难吃饱饭。
所以部落一直都只吃早晚两顿饭。
林夕不让苦荞出去领食物,她嘴里答应着,却趁着林夕睡着到底是偷偷去了。
结果回来的时候苦荞的脸色十分难看,眼里含着两泡泪,在看见林夕已经醒来的时候赶紧擦了擦眼睛。
她不但没拿到吃的,反而被火石蜥带人好一顿羞辱。
问他们出去狩猎了吗?采集了吗?什么都没做怎么敢来领吃的。
苦荞说,我可以不吃,但是请给我儿子食物,他受伤了。
结果火石蜥对此嗤之以鼻,你那个没用的儿子是跟人家打架抢族长失败受伤的,又不是为了部落狩猎受伤了,两个没用的人,好意思舔着脸要吃的?
还让你们住在部落里,已经是看在死了的火岩蛟面子,凭什么白养活你们两个闲人?
有人悄悄塞给她一个野粟菜饼子要她快走,却被火石蜥一巴掌打落在地踩了个稀粉碎,那个给她饼子的人也遭到呵斥,并且被罚一天不准吃饭。
“阿姆,不要再去领食物了,他们不会给我们的,我们自己有吃的。”林夕拿出一条火腿肉、一些面包以及三包牛奶。
将东西均匀分成三份,林夕指着其中一份说道:“阿姆,你悄悄去把这个给那个被罚的人,叫她不要对任何人讲。”
史前人类的好处就是没有那么多勾心斗角,两面三刀,这个给苦荞吃食的人定然是倾向于他们的,不过是如今火神的使徒成了族长,所以这个人才不敢